关于拟作出嘉祥县防洪除涝及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嘉祥县防洪除涝及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 *98K/2023-08654 | 发布机构: | (略) 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嘉祥县防洪除涝及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5月3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邮箱:*@*ttp://**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嘉祥县防洪除涝及河道整治工程 | 嘉祥县水务局 | 大张楼镇、梁宝寺镇、纸坊镇、满硐镇、金屯镇、仲山镇、马村镇、万张街道、老僧堂镇、孟姑集镇、卧龙山街道、黄垓镇12个镇街道 | 山东 (略) | 新建泵站11座,维修加固泵站15座,新建涵闸6座,维修涵闸14座,河道及排水沟总疏挖长度9.83km。 | 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做好防护措施,种植绿色植被防护林带以减少水土流失,重点保护当地水生、*生生态系统,做好施工现场的生态防护管理工作。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场地复垦及恢复植被,最大可能地恢复已被破坏的植被。 采用科学可靠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的要求落实施工扬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科学的措施控制燃油废气、清淤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施工弃土、沉淀池沉渣、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等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隔油沉淀池废油等危险废物必须按规范设置储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优化施工布置,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小工程车辆和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泵站等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绿化,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索引号: | *98K/2023-08654 | 发布机构: | (略) 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嘉祥县防洪除涝及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5月3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邮箱:*@*ttp://**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嘉祥县防洪除涝及河道整治工程 | 嘉祥县水务局 | 大张楼镇、梁宝寺镇、纸坊镇、满硐镇、金屯镇、仲山镇、马村镇、万张街道、老僧堂镇、孟姑集镇、卧龙山街道、黄垓镇12个镇街道 | 山东 (略) | 新建泵站11座,维修加固泵站15座,新建涵闸6座,维修涵闸14座,河道及排水沟总疏挖长度9.83km。 | 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做好防护措施,种植绿色植被防护林带以减少水土流失,重点保护当地水生、*生生态系统,做好施工现场的生态防护管理工作。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场地复垦及恢复植被,最大可能地恢复已被破坏的植被。 采用科学可靠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的要求落实施工扬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科学的措施控制燃油废气、清淤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施工弃土、沉淀池沉渣、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等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隔油沉淀池废油等危险废物必须按规范设置储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优化施工布置,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小工程车辆和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泵站等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绿化,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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