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智能装备--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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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智能装备--拟批准公示

天津磐石 (略) 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磐石 (略) 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天津磐石 (略)

(略) 津南区双港镇开发区慧科路9号一号厂房北侧

天津玺丽 (略)

天津磐石 (略) (略) 津南区双港镇开发区慧科路9号一号厂房北侧,租赁天津 (略) 一号厂房闲置区域进行天津磐石 (略) 智能装备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单位拟投资2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锯床、剪板机、车床、铣床、钻床、二保焊机、氩弧焊机、喷枪、喷砂机、环保设施等设备,建设一条智能装备制造生产线,年产粉体精准计量的智能化机电设备、自动化分选设备及布袋除尘器1500套。其中部分产品需要喷砂、喷漆处理,喷漆工件约1000套/年。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排放生活污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

(2)废气

本项目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砂过程产生的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废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1套两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P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TRVOC、非*烷总烃、*苯与二*苯合计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行业标准限值;*酸*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后颗粒物在厂界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噪声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废钢砂、布袋收集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沾染废物、废包装桶、废漆雾毡、喷枪清洗废水、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

2023.05.31-

2023.06.06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磐石 (略) 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磐石 (略) 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天津磐石 (略)

(略) 津南区双港镇开发区慧科路9号一号厂房北侧

天津玺丽 (略)

天津磐石 (略) (略) 津南区双港镇开发区慧科路9号一号厂房北侧,租赁天津 (略) 一号厂房闲置区域进行天津磐石 (略) 智能装备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单位拟投资2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锯床、剪板机、车床、铣床、钻床、二保焊机、氩弧焊机、喷枪、喷砂机、环保设施等设备,建设一条智能装备制造生产线,年产粉体精准计量的智能化机电设备、自动化分选设备及布袋除尘器1500套。其中部分产品需要喷砂、喷漆处理,喷漆工件约1000套/年。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排放生活污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

(2)废气

本项目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砂过程产生的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废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1套两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P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TRVOC、非*烷总烃、*苯与二*苯合计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行业标准限值;*酸*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后颗粒物在厂界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噪声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废钢砂、布袋收集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沾染废物、废包装桶、废漆雾毡、喷枪清洗废水、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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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1-

2023.06.06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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