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绿城君旺石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石板材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福建绿城君旺石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石板材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 福建 (略) | ||
地理位置 | (略) (略) 水头镇大盈工业区(复线石材加工区) | ||
联系人 | 陈恒伟 | ||
项目名称 | 福建 (略) 年产20万平方米石板材项目 | ||
项目简介 |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租用宏发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及附属设施(由 (略) 转租),面积33825平方米,主要购置具有安全保护装置的磨边机、大切机、中切机等设备。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产20万平方米石板材项目,年产值2000万元 | ||
现场调查人员 | 戴晓君、李家鑫、洪惠民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08月02日—2020年08月04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陈恒伟 |
检测、采样人员 | 侯奕标、黄鹏俊、叶伟 | ||
检测、采样时间 | 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4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陈恒伟 |
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大理石粉尘(碳酸钙); (2)生产性毒物:苯、*苯、二*苯、苯*烯、*酸*酯; (3)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1)建设项目接触大理石粉尘(碳酸钙)岗位的检测浓度均符合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建设项目排板工接触的有害物质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3)建设项目红外线切割、中切、大切、仿形、手工加工岗位接触的噪声声级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工种劳动者接触的噪声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 | |||
评价结论和建议 | |||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的规定,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为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确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1 整改性建议 (1)针对可能发生的高温中暑、苯系物中毒,组织劳动者进行应急救援培训以及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技能,并做好相应的影像资料、文档记录。 2 持续性改进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在厂区内增设喷雾降尘设备,定时对车间进行喷淋降尘,减少二次扬尘 (2)应根据制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项目、周期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切实执行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避免职业病防护设施因年久失修,影响其防护效果; (3)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维护、检修和保养,做好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对急救箱药品应及时进行补充更新,确保急救药品均在有效期内; (4)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特别是噪声超标的岗位; 3 预防性控制措施建议 (1)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4 其他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90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并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 (略) 卫生健康局提交书面报告。 |
建设单位 | 福建 (略) | ||
地理位置 | (略) (略) 水头镇大盈工业区(复线石材加工区) | ||
联系人 | 陈恒伟 | ||
项目名称 | 福建 (略) 年产20万平方米石板材项目 | ||
项目简介 |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租用宏发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及附属设施(由 (略) 转租),面积33825平方米,主要购置具有安全保护装置的磨边机、大切机、中切机等设备。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产20万平方米石板材项目,年产值2000万元 | ||
现场调查人员 | 戴晓君、李家鑫、洪惠民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08月02日—2020年08月04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陈恒伟 |
检测、采样人员 | 侯奕标、黄鹏俊、叶伟 | ||
检测、采样时间 | 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4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陈恒伟 |
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大理石粉尘(碳酸钙); (2)生产性毒物:苯、*苯、二*苯、苯*烯、*酸*酯; (3)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1)建设项目接触大理石粉尘(碳酸钙)岗位的检测浓度均符合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建设项目排板工接触的有害物质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3)建设项目红外线切割、中切、大切、仿形、手工加工岗位接触的噪声声级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工种劳动者接触的噪声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 | |||
评价结论和建议 | |||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的规定,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为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确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1 整改性建议 (1)针对可能发生的高温中暑、苯系物中毒,组织劳动者进行应急救援培训以及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技能,并做好相应的影像资料、文档记录。 2 持续性改进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在厂区内增设喷雾降尘设备,定时对车间进行喷淋降尘,减少二次扬尘 (2)应根据制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项目、周期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切实执行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避免职业病防护设施因年久失修,影响其防护效果; (3)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维护、检修和保养,做好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对急救箱药品应及时进行补充更新,确保急救药品均在有效期内; (4)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特别是噪声超标的岗位; 3 预防性控制措施建议 (1)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4 其他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90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并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 (略) 卫生健康局提交书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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