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环宜审〔2023〕3号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河池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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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宜审〔2023〕3号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河池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环宜审〔2023〕3号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河池 (略)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池 (略) :

你公司提交的《河池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河池 (略) (略) 宜州区庆远镇黄莺路东正国际小区临街商铺,院区占地面积2112.37m2,建筑面积为4380m2,主要设置视光科、制镜室、住院部、事业部、手术室、特检科、检验科,病床数为19床。于2019年9月9日完成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

扩建项目依托原有场地进行,不新增用地。公司拟将原建设预留的空病房及部分单人病房改造为多人病房,病床数将从19张增加至50张,其余均依托项目现有工程,现有医疗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30m3/d。 (略) 门诊就诊人数达45人次/天。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的0.95%。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各项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间各项污染物排放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按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医院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采取对污水处理设备排出的废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确保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医院医疗过程无组织挥发的废气为药品及药水异味,通过保持良好通风,加快气味扩散的方式,减少环境影响;固废暂存废气中的生活垃圾废气应采用密闭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通过分类收集、消毒和密封处理,减少废气的产生和排放。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医院营运期废水包括医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项目医疗废水中不含铬、氰化物等物质,单独收集后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与非病区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统一纳入宜州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医院应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配备相应的备用设备,防止设备故障导致废水出现超标排放的情况。

(四)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等必须按其特性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项目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单独密闭房间,采取密闭隔声处理,按规范要求安装减震片、消声器等设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四周厂界声环境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宜州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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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宜审〔2023〕3号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河池 (略)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池 (略) :

你公司提交的《河池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河池 (略) (略) 宜州区庆远镇黄莺路东正国际小区临街商铺,院区占地面积2112.37m2,建筑面积为4380m2,主要设置视光科、制镜室、住院部、事业部、手术室、特检科、检验科,病床数为19床。于2019年9月9日完成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

扩建项目依托原有场地进行,不新增用地。公司拟将原建设预留的空病房及部分单人病房改造为多人病房,病床数将从19张增加至50张,其余均依托项目现有工程,现有医疗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30m3/d。 (略) 门诊就诊人数达45人次/天。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的0.95%。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各项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间各项污染物排放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按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医院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采取对污水处理设备排出的废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确保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医院医疗过程无组织挥发的废气为药品及药水异味,通过保持良好通风,加快气味扩散的方式,减少环境影响;固废暂存废气中的生活垃圾废气应采用密闭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通过分类收集、消毒和密封处理,减少废气的产生和排放。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医院营运期废水包括医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项目医疗废水中不含铬、氰化物等物质,单独收集后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与非病区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统一纳入宜州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医院应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配备相应的备用设备,防止设备故障导致废水出现超标排放的情况。

(四)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等必须按其特性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项目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单独密闭房间,采取密闭隔声处理,按规范要求安装减震片、消声器等设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四周厂界声环境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宜州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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