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开发区五彩湾环城南路工程(下穿铁路段)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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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东开发区五彩湾环城南路工程(下穿铁路段)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准东开发区五彩湾环城南路工程(下穿铁路段)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

一、变更(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2.1.6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总工期174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成果周期为12天(日历日,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

现变更为:“2.1.6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总工期159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成果周期为12天(日历日,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

2、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2)及施工资质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现更正为:“投标人资格要求3.2(2)施工资质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原招标公告“3.7、其他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人员至少配备2人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2)施工负责人:①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现更正为:“3.7、其他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人员至少配备2人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2)施工负责人:①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原招标公告“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且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招标公告“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5、原招标公告中“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5月13日12:00-2023年6月2日12: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上申请获取”。

现变更为:“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5月13日12:00-2023年6月15日10: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上申请获取”。

6、原招标公告中“4.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3年5月13日12:00-2023年6月2日12:00时(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4.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3年5月13日12:00-2023年6月15日10:30时(北京时间)”。

7、原招标公告中“4.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13日12:00-2023年6月2日12:00时(北京时间)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进行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4.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13日12:00-2023年6月15日10:30时(北京时间)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进行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8、原招标公告中“7、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12:00时(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7、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0:30时(北京时间)”。

二、其它补充事宜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更正公告。此更正公告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监督部门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监督管理站)0994-*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准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勾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准东开发区五彩湾环城南路工程(下穿铁路段)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

一、变更(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2.1.6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总工期174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成果周期为12天(日历日,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

现变更为:“2.1.6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总工期159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成果周期为12天(日历日,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

2、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2)及施工资质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现更正为:“投标人资格要求3.2(2)施工资质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原招标公告“3.7、其他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人员至少配备2人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2)施工负责人:①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现更正为:“3.7、其他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人员至少配备2人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2)施工负责人:①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原招标公告“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且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招标公告“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5、原招标公告中“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5月13日12:00-2023年6月2日12: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上申请获取”。

现变更为:“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5月13日12:00-2023年6月15日10: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上申请获取”。

6、原招标公告中“4.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3年5月13日12:00-2023年6月2日12:00时(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4.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3年5月13日12:00-2023年6月15日10:30时(北京时间)”。

7、原招标公告中“4.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13日12:00-2023年6月2日12:00时(北京时间)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进行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4.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13日12:00-2023年6月15日10:30时(北京时间)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进行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8、原招标公告中“7、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12:00时(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7、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0:30时(北京时间)”。

二、其它补充事宜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更正公告。此更正公告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监督部门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监督管理站)0994-*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准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勾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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