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小汤河(县城及关门山上游)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本溪县小汤河(县城及关门山上游)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本溪县小汤河(县城及关门山上游)防洪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受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和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本溪 (略) 承担本溪县小汤河(县城及关门山上游)防洪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本溪县小汤河(县城及关门山上游)防洪治理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溪县小汤河(县城及关门山上游)防洪治理工程治理范围分为三段:(一)县城段,起点位于小汤河工业园橡胶坝,终点位于张家堡大桥,区间河长3.608km;(二)郊野段,起点位于关门山水库以上小汤河与汤沟汇合口,终点位于小汤河源头红旗沟,区间河长21.024km。支流汤沟胡汤线桥至头道沟段,区间河长2.697km。(三)乡村薄弱段,起点位于香磨大桥,终点位于陈英桥,区间河长13.46km。以上治理范围内干流总河长38.092k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市段堤防达标改造3465m、堤防维修加固2262m、护岸改造7210m、改建穿堤涵管13处,改建台阶55处,新建堤顶和临水侧护栏13.5km、河道清淤疏浚3600m、新建水利信息化数据采集与监控节点8处;乡村和郊野段新建护岸8383m、支流汤沟新建护岸2.548km、河道清淤疏浚4571m,护岸新增覆土7434m、新建生态堰4座、新建水利信息化数据采集与监控节点20处、新建管护路涵桥2座。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2)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3)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4)环境影响因素及评价因子筛选并确定评价重点(5)确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6)环境现状调查(7)环境影响分析(8)给出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等。
2、工作内容
在对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及提交方式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规模、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看法,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等方面的意见。
2、意见提交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联系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出意见,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意见征求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向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和移民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王志强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本溪 (略)
环评单位邮箱:*@*63.com
联系人:杨露
联系电话:*
意见表邮寄地址: (略) 明山区樱花街51-14栋1层6号
附件:公众意见表
本溪县小汤河(县城及关门山上游)防洪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受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和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本溪 (略) 承担本溪县小汤河(县城及关门山上游)防洪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本溪县小汤河(县城及关门山上游)防洪治理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溪县小汤河(县城及关门山上游)防洪治理工程治理范围分为三段:(一)县城段,起点位于小汤河工业园橡胶坝,终点位于张家堡大桥,区间河长3.608km;(二)郊野段,起点位于关门山水库以上小汤河与汤沟汇合口,终点位于小汤河源头红旗沟,区间河长21.024km。支流汤沟胡汤线桥至头道沟段,区间河长2.697km。(三)乡村薄弱段,起点位于香磨大桥,终点位于陈英桥,区间河长13.46km。以上治理范围内干流总河长38.092k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市段堤防达标改造3465m、堤防维修加固2262m、护岸改造7210m、改建穿堤涵管13处,改建台阶55处,新建堤顶和临水侧护栏13.5km、河道清淤疏浚3600m、新建水利信息化数据采集与监控节点8处;乡村和郊野段新建护岸8383m、支流汤沟新建护岸2.548km、河道清淤疏浚4571m,护岸新增覆土7434m、新建生态堰4座、新建水利信息化数据采集与监控节点20处、新建管护路涵桥2座。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2)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3)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4)环境影响因素及评价因子筛选并确定评价重点(5)确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6)环境现状调查(7)环境影响分析(8)给出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等。
2、工作内容
在对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及提交方式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规模、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看法,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等方面的意见。
2、意见提交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联系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出意见,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意见征求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向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和移民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王志强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本溪 (略)
环评单位邮箱:*@*63.com
联系人:杨露
联系电话:*
意见表邮寄地址: (略) 明山区樱花街51-14栋1层6号
附件: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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