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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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福建南平 (略)

地理位置

位于南平延平新城太阳路1号

联系人

杜锦磷 *

项目名称

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福建南平 (略) 位于南平延平新城太阳路1号,成立于2017年2月17日,注册资本6千万元,是福建南平 (略) 和杭州高新 (略) 在多年的合作基础上出资设立,主要生产电缆料项目,2022年生产各种电缆料共约4万吨。

现场调查人员

韩旭、魏强

现场调查时间

2022.9.19

用人单位陪同人

杜锦磷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徐浙非、陈嘉星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22-10-10~2022-10-12

用人单位陪同人

杜锦磷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1)生产性粉尘:聚*烯粉尘、聚氯*烯粉尘、其他粉尘(*烯-醋酸*烯共聚物)、炭黑粉尘。2)生产性毒物:锑及其化合物(按 Sb 计)、氯化氢及盐酸、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 计)、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电焊烟尘。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由噪声检测结果可知,该用人单位①一期 无卤低烟电缆料挤塑、包装岗位;②一期 化学交联电缆料挤塑、包装岗位;③一期 聚氯*烯电缆料密炼、挤塑、包装;④技改无卤低烟电缆料挤塑;⑤技改硅烷交联辅料挤塑、包装;⑥技改 聚氯*烯电缆料挤塑、包装;⑦技改 聚*烯电缆料挤塑、包装共14个岗位工作场所非稳态噪声声级超过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

其他各岗位接触的有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设置了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有效、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良好落实的情况下,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对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减少因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等危害因素;对排气系统、冷风机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使之发挥有效的防护作用;发现损坏的设备、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坏损设备、零件,确保仪器仪表的灵敏性和设施的有效性,并对维修和保养进行记录。

对噪声强度超标的岗位采取一定措施,可根据岗位性质重新制定轮岗制度,相应减少作业人员的接害时间,加强对其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力度的监督。

2 应急救援措施

对应急救援设施、应急用品定期检查、保养维护,并对检查、维护周期、设施情况等进行记录。

3职业健康监护

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书中建议复查的员工进行复查,并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书的处理意见对需处置人员进行妥善处置;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完善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个体防护用品

(1)不断增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定相关制度,有效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2)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用人单位应强化个体防护,加强对各种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处于正常状态,并保留发放记录。

5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检测。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2)加强员工职业卫生意识、个人防护知识方面的培训,针对新员工职业卫生意识应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并做好培训记录。


用人单位

福建南平 (略)

地理位置

位于南平延平新城太阳路1号

联系人

杜锦磷 *

项目名称

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福建南平 (略) 位于南平延平新城太阳路1号,成立于2017年2月17日,注册资本6千万元,是福建南平 (略) 和杭州高新 (略) 在多年的合作基础上出资设立,主要生产电缆料项目,2022年生产各种电缆料共约4万吨。

现场调查人员

韩旭、魏强

现场调查时间

2022.9.19

用人单位陪同人

杜锦磷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徐浙非、陈嘉星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22-10-10~2022-10-12

用人单位陪同人

杜锦磷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1)生产性粉尘:聚*烯粉尘、聚氯*烯粉尘、其他粉尘(*烯-醋酸*烯共聚物)、炭黑粉尘。2)生产性毒物:锑及其化合物(按 Sb 计)、氯化氢及盐酸、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 计)、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电焊烟尘。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由噪声检测结果可知,该用人单位①一期 无卤低烟电缆料挤塑、包装岗位;②一期 化学交联电缆料挤塑、包装岗位;③一期 聚氯*烯电缆料密炼、挤塑、包装;④技改无卤低烟电缆料挤塑;⑤技改硅烷交联辅料挤塑、包装;⑥技改 聚氯*烯电缆料挤塑、包装;⑦技改 聚*烯电缆料挤塑、包装共14个岗位工作场所非稳态噪声声级超过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规定的接触限值。

其他各岗位接触的有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设置了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有效、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良好落实的情况下,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对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减少因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等危害因素;对排气系统、冷风机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使之发挥有效的防护作用;发现损坏的设备、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坏损设备、零件,确保仪器仪表的灵敏性和设施的有效性,并对维修和保养进行记录。

对噪声强度超标的岗位采取一定措施,可根据岗位性质重新制定轮岗制度,相应减少作业人员的接害时间,加强对其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力度的监督。

2 应急救援措施

对应急救援设施、应急用品定期检查、保养维护,并对检查、维护周期、设施情况等进行记录。

3职业健康监护

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书中建议复查的员工进行复查,并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书的处理意见对需处置人员进行妥善处置;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完善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个体防护用品

(1)不断增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意识,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技能,督促并使作业人员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制定相关制度,有效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2)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用人单位应强化个体防护,加强对各种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处于正常状态,并保留发放记录。

5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检测。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2)加强员工职业卫生意识、个人防护知识方面的培训,针对新员工职业卫生意识应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并做好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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