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良聚葡萄糖项目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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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良聚葡萄糖项目环评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聚葡萄糖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代码

2301-*-04-01-*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成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略) 毛集实验区夏集镇刘楼村

地理坐标

(116度34分23.372秒,32度39分12.183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149其他食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一、24其他食品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核(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略) 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10627

环保投资

(万元)

100

环保投资占比(%)

0.94

施工工期

4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__________

用地(用海)

面积(m2

12298.6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分析如下:

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建设情况

设置

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废气中污染物因子主要为颗粒物、SO2、NOx,不含有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以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过雨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后和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真空泵置换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后和循环冷却定期排水一起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属于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危险物质为天然气、导热油和废机油,其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 (略) 政供水管网,不涉及取水口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向海排放污染物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B、附录C。

规划情况

园区名称: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

规划名称:《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国土资源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建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的批复》(皖政秘[2010]37号);

《关于核定毛集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的批复》(毛国土资[2012]25 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1、规划环评名称:《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 (略) 环境保护厅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2]1306号)

2、跟踪评价名称:《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批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的函》(淮环函[2020]40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毛集实验区夏集镇刘楼村(毛集经济开发区内),项,根据《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毛集经济开发区以农副产品加工(包括13农副食品加工业和14食品制造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等为主导产业。本项目为C14食品制造业中的C149其他食品制造,属于开发区主导产业,属于优先引入项目。对照《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不在开发区负面清单内。根据《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用地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则要求。

表2 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序号

类型

准入清单与控制要求

1

禁止类产业导向

禁止引入国家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的、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 (略)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的项目。

2

禁止新引入基础化学原料、农药、油性涂料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以及原料药、制剂、兽药制造等污染较重的化工医药类项目(单纯混合和分装除外)。

3

禁止引入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包括钢铁、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原矿冶炼、水泥、印染、染整、铅酸电池、皮革鞣制、毛皮鞣制、纸浆制造、造纸等制造业项目。

4

农副产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 135;水产品加工 136;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6;其他涉及发酵等污染重的项目。

先进制造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含电镀工艺的;铅蓄电池制造。

高新技术产业:电子元件材料制造等可能涉及重金属的项目

5

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类项目入区,禁止引进国家、 (略) 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

6

生产工艺

禁止引入电镀等金属表面处理类项目。

7

禁止引入专门从事贮存、运输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8

为主导产业及配套的上下游及延伸产业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等未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的、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

9

新增或改扩建项目风险要求

区内新增或改扩建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须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价,与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之前控制合理的风险控制距离,提出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联动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与毛集开发区应急预案联动,在开发区进行环境风险源、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备案。

10

清洁生产

严格审查入区企业行业类型和生产工艺,要求开发区入驻企

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在生产、产品和服务中最大限度的做到节能、减污、降耗、增效。引进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至少需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无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内同行业水平)

本项目属于开发区主导产业且不在负面清单内,因此符合《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的总体规划。

图1 园区用地规划图

2、与《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表3 本项目与《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序号

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开发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以促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以环境友好、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高标准,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本项目为其他食品制造,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2

优先引入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项目、能源资源消耗少、排污小的企业。禁止引入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禁止引进国家、 (略) 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产品为聚葡萄糖,属于其他食品制造,本项目资源消耗不高、排污小、符合要求

符合

3

严格审查入区企业行业类型和生产工艺,要求开发区入驻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

本项目生产线中采用全自动包装机,工艺先进,包装效率高;包装机、筛分机、粉碎机位于洁净车间,保障本项目食品的安全的卫生

符合

5

入区项目在单位产品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型行业先进水平,在生产、产品和服务中最大限度的做到节能、减污、降耗、增效

本项目属于低耗能、低耗资、低污染的环境友好型项目,清洁生产对标国内同类型企业先进水平

符合

6

明确入区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应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建设5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厂区废水总排口。各类废水达接管标准后由 (略) 政管网,进入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符合

7

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废和危废物进行安全处理。开发区应确定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项目设置一座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以暂存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企业确立专人对危废库进行管理,建立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各类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合理性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1.1施行,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9号第一次修订),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之列。项目已在毛集实验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备案证明见附件2),项目代码为2301-*-04-01-*。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112日公开发布)符合性分析

表4 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公开发布)符合性分析

序号

措施内容

本项目措施

符合性

1

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

本项目为其他食品制造,不属于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业

符合

2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

本项目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中所含污染因子“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要求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公开发布)中提出的意见相符。

(2)与“关于印发《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淮环通202246)”符合性分析。

表5 项目与《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淮环通〔2022〕46号

本项目

符合性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和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体系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燃料

符合

(略) 规划及园区规划,优化工业企业布局,推进工业用地园区化集中安排,推进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区

本项目位于毛集区经济开发区内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关于印发《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淮环通〔2022〕46号)”提出的意见相符。

(3)与《 (略)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表6 项目建设与《 (略)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序号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严格限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该类项目的,应 (略) 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本项目为其他食品制造,不属于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类型项目

符合

2

在 (略) 公共排水设施覆盖区域内,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水户应当将雨水、污水分别排入公共雨水、污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过雨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和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真空泵置换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后和循环冷却定期排水一起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放进入*家沟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 (略)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的规定相符。

(4)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62)符合性分析

表7 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62号)符合性分析

序号

措施内容

本项目措施

符合性

1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略) 完善动态清零。将完成整改的企业及时移出“散乱污”清单,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建档立册,及时纳入管理台账。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坚决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坚决遏制反弹现象。创新监管方式, (略) 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

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在毛集经济开发区内,符合园区入园要求且已在毛集实验区发展改革局备案

符合

2

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整治力度。2020年底前,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淘汰,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完成关停整合。

本项目使用的锅炉为天然气导热油炉,配置低氮燃烧装置

符合

3

加强施工扬尘控制, (略) 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加大各类工地、物料堆场、渣土消纳场等出入口道路清扫保洁力度,鼓励建设智慧道路扬尘在线监控系统

本项目租赁安 (略) 现有空置厂地和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对厂房进行分隔装修、设备安装和附属设施建设等;同时新建导热油炉房和污水处理站等,建设期间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的“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速度快,施工区域集中,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的任务相符。

(5)《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符合性分析

表8 与《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符合性分析

序号

措施内容

本项目措施

符合性

1

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动态更新工业炉窑管理清单。2020年秋冬季前全部炉窑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暂无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的氮氧化物排放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依法查处不能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或淘汰(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6月底前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含3米)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项目使用天然气导热油炉供给生产使用,导热油炉烟气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限值及《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的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不高于20、50、50毫克/立方米)。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中的规定相符。

3、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略) “三线一单”技术成果,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9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环环评[2016]150号、皖政秘[2018]120号

项目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设计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 (略) (略) 毛集实验区夏集镇刘楼村, (略) 生态保护红线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根据《20 (略) 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可知,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的0.17倍。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判定为不达标区;项目区域TSP环境空气质量引用《 (略) (略) 毛集实验区沥青废料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现状监测数据,TSP的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与本项目有关的地表水体为*家沟,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2月环境质量月报,*家沟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水质较好;项目建成运行后,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控制要求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略) 政供水管网供给, (略) 政电网供应, (略) 政天然气管网供给。年用水量21832m3,年用电量460万千瓦时,年用气量182万立方米,本项目资源利用合理,不属于“两高一资”型企业;本项 (略) (略) 毛集实验区夏集镇刘楼村(毛集经济开发区内),对照《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中园区用地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拟建项目建设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精致、限值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 (略) 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项目生产聚葡萄糖,属于C149其他食品制造,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且本项目 (略) 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发展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同时,本项目不在规划及区域评估负面清单中,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上表可知,本 (略) “三线一单”中的规定相符。

4、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周边南侧和西侧为工业空地,北 (略) 道颖凤路段,东侧为淮南 (略)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与机械生产。本项目设置了十万级洁净车间,用以放置粉碎机、筛分机、冷却钢带机、包装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淮南 (略) 的日常生产活动不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本项目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聚葡萄糖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代码

2301-*-04-01-*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成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略) 毛集实验区夏集镇刘楼村

地理坐标

(116度34分23.372秒,32度39分12.183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149其他食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一、24其他食品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核(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略) 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10627

环保投资

(万元)

100

环保投资占比(%)

0.94

施工工期

4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__________

用地(用海)

面积(m2

12298.6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分析如下:

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建设情况

设置

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废气中污染物因子主要为颗粒物、SO2、NOx,不含有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以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过雨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后和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真空泵置换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后和循环冷却定期排水一起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属于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危险物质为天然气、导热油和废机油,其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 (略) 政供水管网,不涉及取水口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向海排放污染物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B、附录C。

规划情况

园区名称: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

规划名称:《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国土资源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建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的批复》(皖政秘[2010]37号);

《关于核定毛集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的批复》(毛国土资[2012]25 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1、规划环评名称:《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 (略) 环境保护厅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2]1306号)

2、跟踪评价名称:《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批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的函》(淮环函[2020]40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毛集实验区夏集镇刘楼村(毛集经济开发区内),项,根据《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毛集经济开发区以农副产品加工(包括13农副食品加工业和14食品制造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等为主导产业。本项目为C14食品制造业中的C149其他食品制造,属于开发区主导产业,属于优先引入项目。对照《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不在开发区负面清单内。根据《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用地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则要求。

表2 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序号

类型

准入清单与控制要求

1

禁止类产业导向

禁止引入国家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的、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 (略)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的项目。

2

禁止新引入基础化学原料、农药、油性涂料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以及原料药、制剂、兽药制造等污染较重的化工医药类项目(单纯混合和分装除外)。

3

禁止引入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包括钢铁、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原矿冶炼、水泥、印染、染整、铅酸电池、皮革鞣制、毛皮鞣制、纸浆制造、造纸等制造业项目。

4

农副产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 135;水产品加工 136;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6;其他涉及发酵等污染重的项目。

先进制造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含电镀工艺的;铅蓄电池制造。

高新技术产业:电子元件材料制造等可能涉及重金属的项目

5

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类项目入区,禁止引进国家、 (略) 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

6

生产工艺

禁止引入电镀等金属表面处理类项目。

7

禁止引入专门从事贮存、运输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8

为主导产业及配套的上下游及延伸产业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等未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的、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

9

新增或改扩建项目风险要求

区内新增或改扩建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须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价,与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之前控制合理的风险控制距离,提出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联动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与毛集开发区应急预案联动,在开发区进行环境风险源、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备案。

10

清洁生产

严格审查入区企业行业类型和生产工艺,要求开发区入驻企

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在生产、产品和服务中最大限度的做到节能、减污、降耗、增效。引进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至少需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无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内同行业水平)

本项目属于开发区主导产业且不在负面清单内,因此符合《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的总体规划。

图1 园区用地规划图

2、与《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表3 本项目与《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序号

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开发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以促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以环境友好、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高标准,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本项目为其他食品制造,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2

优先引入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项目、能源资源消耗少、排污小的企业。禁止引入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禁止引进国家、 (略) 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产品为聚葡萄糖,属于其他食品制造,本项目资源消耗不高、排污小、符合要求

符合

3

严格审查入区企业行业类型和生产工艺,要求开发区入驻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

本项目生产线中采用全自动包装机,工艺先进,包装效率高;包装机、筛分机、粉碎机位于洁净车间,保障本项目食品的安全的卫生

符合

5

入区项目在单位产品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型行业先进水平,在生产、产品和服务中最大限度的做到节能、减污、降耗、增效

本项目属于低耗能、低耗资、低污染的环境友好型项目,清洁生产对标国内同类型企业先进水平

符合

6

明确入区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应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建设5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厂区废水总排口。各类废水达接管标准后由 (略) 政管网,进入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符合

7

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废和危废物进行安全处理。开发区应确定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项目设置一座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以暂存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企业确立专人对危废库进行管理,建立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各类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合理性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1.1施行,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9号第一次修订),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之列。项目已在毛集实验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备案证明见附件2),项目代码为2301-*-04-01-*。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112日公开发布)符合性分析

表4 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公开发布)符合性分析

序号

措施内容

本项目措施

符合性

1

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

本项目为其他食品制造,不属于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业

符合

2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

本项目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中所含污染因子“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要求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公开发布)中提出的意见相符。

(2)与“关于印发《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淮环通202246)”符合性分析。

表5 项目与《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淮环通〔2022〕46号

本项目

符合性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和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体系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燃料

符合

(略) 规划及园区规划,优化工业企业布局,推进工业用地园区化集中安排,推进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区

本项目位于毛集区经济开发区内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关于印发《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淮环通〔2022〕46号)”提出的意见相符。

(3)与《 (略)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表6 项目建设与《 (略)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序号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严格限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该类项目的,应 (略) 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本项目为其他食品制造,不属于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类型项目

符合

2

在 (略) 公共排水设施覆盖区域内,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水户应当将雨水、污水分别排入公共雨水、污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过雨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和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真空泵置换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后和循环冷却定期排水一起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放进入*家沟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 (略)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的规定相符。

(4)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62)符合性分析

表7 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62号)符合性分析

序号

措施内容

本项目措施

符合性

1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略) 完善动态清零。将完成整改的企业及时移出“散乱污”清单,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建档立册,及时纳入管理台账。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坚决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坚决遏制反弹现象。创新监管方式, (略) 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

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在毛集经济开发区内,符合园区入园要求且已在毛集实验区发展改革局备案

符合

2

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整治力度。2020年底前,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淘汰,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完成关停整合。

本项目使用的锅炉为天然气导热油炉,配置低氮燃烧装置

符合

3

加强施工扬尘控制, (略) 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加大各类工地、物料堆场、渣土消纳场等出入口道路清扫保洁力度,鼓励建设智慧道路扬尘在线监控系统

本项目租赁安 (略) 现有空置厂地和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对厂房进行分隔装修、设备安装和附属设施建设等;同时新建导热油炉房和污水处理站等,建设期间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的“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速度快,施工区域集中,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的任务相符。

(5)《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符合性分析

表8 与《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符合性分析

序号

措施内容

本项目措施

符合性

1

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动态更新工业炉窑管理清单。2020年秋冬季前全部炉窑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暂无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的氮氧化物排放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依法查处不能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或淘汰(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6月底前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含3米)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项目使用天然气导热油炉供给生产使用,导热油炉烟气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限值及《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的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不高于20、50、50毫克/立方米)。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中的规定相符。

3、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略) “三线一单”技术成果,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9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环环评[2016]150号、皖政秘[2018]120号

项目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设计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 (略) (略) 毛集实验区夏集镇刘楼村, (略) 生态保护红线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根据《20 (略) 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可知,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的0.17倍。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判定为不达标区;项目区域TSP环境空气质量引用《 (略) (略) 毛集实验区沥青废料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现状监测数据,TSP的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与本项目有关的地表水体为*家沟,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2月环境质量月报,*家沟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水质较好;项目建成运行后,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控制要求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略) 政供水管网供给, (略) 政电网供应, (略) 政天然气管网供给。年用水量21832m3,年用电量460万千瓦时,年用气量182万立方米,本项目资源利用合理,不属于“两高一资”型企业;本项 (略) (略) 毛集实验区夏集镇刘楼村(毛集经济开发区内),对照《毛集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09~2020)》中园区用地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拟建项目建设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精致、限值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 (略) 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项目生产聚葡萄糖,属于C149其他食品制造,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且本项目 (略) 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发展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同时,本项目不在规划及区域评估负面清单中,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上表可知,本 (略) “三线一单”中的规定相符。

4、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周边南侧和西侧为工业空地,北 (略) 道颖凤路段,东侧为淮南 (略) ,主要从事机械加工与机械生产。本项目设置了十万级洁净车间,用以放置粉碎机、筛分机、冷却钢带机、包装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淮南 (略) 的日常生产活动不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本项目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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