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3年5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3年5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与生态监测股)
传真:0877-*
通讯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邮编:*
公示时限:2023年5月31日—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类型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新平县基础 (略) 戛洒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 (略) 新平县戛洒镇新三公路和戛洒镇污水处理厂旁 | 新平县基础 (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云南 (略) | 该项 (略) (略) 新平县戛洒镇新三公路和戛洒镇污水处理厂旁。项目加工区总占地面积19666.68平方米(29.5亩),采砂区面积为547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建有1条建筑用砂、石加工生产线,厂内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加工区主要建设原料临时堆场、产品堆场、破碎机、筛分机、洗砂设施、沉淀池等配套设施。项目年产3万吨建筑用砂、公分石和瓜子石。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7万元,占总投资的5.89%。 项目于2021年11月15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云南)完成备案,取得《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新发改投资备案〔2021〕201号),项目代码:*14675。项目属于砂石料破碎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项目实施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在全面落实 《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不 良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预防和减轻。 |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及燃油废气。 2、废水 本项目施工工程内容简单,土建工程量少,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无生活废水产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如洗手等)和雨季地表径流。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废包装材料。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采砂区使用挖机、装载机水上开采,采砂区不设置砂石料堆场,且项目原料含水率较高,因此采砂过程无扬尘产生。本项目原料在破碎、筛分等工段进料口处会大量加水进行破碎、筛分,一方面可以对砾石表面砂料进行清洗,另一方面可以起到湿法降尘的作用,属于湿式作业,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加工区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堆场扬尘、破碎筛分扬尘、厂内道路运输扬尘、砂石料装卸扬尘、机械设备燃油废气。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用水环节主要为生产用水、降尘用水、车辆轮胎冲洗用水,工作人员如厕依托加油站公厕,因此项目区无生活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源于采砂区和加工区的挖机、装载机、破碎机、振动筛、皮带输送机、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其噪声源强在80~95dB(A)。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三级沉淀池泥沙、洗轮胎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泥沙、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油桶。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建材运输、砂石料露天堆放及装卸等过程,如遇大风无雨季节,施工扬尘更严重。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因此针对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燃油废气须采取以下措施:(1)运输车辆厂内限速行驶,同时在运输道路上适当洒水减少汽车扬尘的产生;(2)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物料的地方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4)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遮盖等防尘措施;(5)场内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6)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美观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连续封闭式围挡,施工围挡必须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7)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四周设置排水沟,上盖钢篦,设置临时沉淀池,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运输车出场前应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 (2)燃油废气 本项目施工人员均来自附近的村庄,不在厂区内食宿,不产生油烟。施工燃油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主要污染物有CO、NOx、SO2,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项目区较为空旷,扩散条件良好。 2、施工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工程内容简单,土建工程量少,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无生活废水产生。施工期废水主要污染物质为SS、COD、BOD5、氨氮等,施工产生的废水经临时沉淀池(1m3)处理后回用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地表径流 项目施工期如遇到下大雨,雨水形成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等会形成泥浆水,主要污染物为SS,不含有毒物质,针对施工期雨季地表径流须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期设置临时雨水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②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施工作业;③建议将各种建筑材料适量堆存,减少存放时间,对临时堆放点加篷覆盖,在外围设置截水沟,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④加强管理,施工期废水不得排入棉花河、戛洒江。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夜间不施工,为减轻施工噪声及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对强噪声源设置简易隔声罩、棚等,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②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轴承的润滑,紧固各部件,对脱焊和松动的架构件,要补焊加固,以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③施工期间运输车辆限制车速,施工期内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4、施工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建筑垃圾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设备控制室、设备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产生,项目区不设置生活区,仅建设1间设备控制室,为活动板房,因此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有钢架、板材边角料和废弃砖块、砂石料。将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后进行分类处理,分别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建筑材料,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运往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3)废包装材料 施工期设备安装会产生少量的废弃包装材料,废弃包装材料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1)原料、成品堆棚扬尘 项目原料为戛洒江开采的砂夹石,含水率约为15%,原料中河砂及砾石颗粒较大,原料堆棚使用彩钢瓦顶棚+三面围挡进行遮挡,并设置1台雾炮机喷雾降尘;成品堆棚使用彩钢瓦顶棚+三面围挡进行遮挡,并设置1台雾炮机喷雾降尘,加之项目工艺为湿式作业,成品含水率高。 (2)原料、成品装卸粉尘 项目原料采用自卸汽车从采砂区运至加工区原料堆棚内倒运,再用装载机铲至给料口,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加工区原料堆棚使用彩钢瓦顶棚+三面围挡进行遮挡,并设置1台雾炮机喷雾降尘。成品砂石料在场地内由装载机铲至运输车辆内,装卸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成品堆棚使用彩钢瓦顶棚+三面围挡进行遮挡,并设置1台雾炮机喷雾降尘,加之项目工艺为湿式作业,成品含水率高。 (3)破碎、筛分粉尘 项目采用三级破碎三级筛分工艺对砂石料进行加工,在破碎筛分全过程中通过设置多个喷嘴自动喷洒水、减小出口落料点高度降低粉尘的产生。 (4)道路运输扬尘 本项目采砂区至加工区运距约540m,厂内运输道路扬尘一般在尘源道路两侧30m范围内,运营期采用洒水车对厂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每天洒水3~4次,要求运输车辆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露天转运散装物料;②配备专人对厂区及入厂道路定期清扫,防止积尘,加强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以降低扬尘污染;③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对所有出厂车辆的车轮进行清洗,严禁带泥上路;④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低速行驶,不得超载运输。 (5)燃油废气 运输车辆、装载机、挖掘机及生产设备等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均会产生燃油废气,项目挖机、装载机及运输车辆属于线性作业,均为中小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相对较小,运输车辆及挖掘机数量较少且分散,其污染程度较轻,主要影响集中在开采河道及运输道路两侧,因此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应使用尾气达标机械,禁止使用黄标车进行运输。 2.废水 (1)生产废水 ①破碎、筛分用水 本项目采砂区为戛洒江河道采砂,采用挖掘机进行开采,采砂过程中不需用水,项目用水环节集中在砂石料加工区;砂石料生产工艺为湿法作业,即在破碎和筛分工序加水清洗原料表面附着的砂粒,同时避免产生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 ②洗砂用水 生产中需使用螺旋洗砂机对破碎筛分后的砂石料进行清洗,洗砂废水通过沟渠自流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为了减少细砂的流失,建设单位在三级沉淀池的一级沉淀池设置1台细砂回收机,经细砂回收后的废水再返回三级沉淀池内处理。 (2)车辆轮胎冲洗用水 项目成品运输汽车出厂时需使用冲洗设施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以减少厂区外运输扬尘的产生,在厂区出口设置轮胎清洗设施,并配置专人进行清洗。 (3)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主要为雨水冲刷堆场、加工区、道路等产生,初期雨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池至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或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项目采砂区和加工区夜间不生产,对夜间声环境无影响。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设施等措施后,项目东、西、北侧厂界噪声值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靠近G277国道一侧能够满足4类区标准要求。为了降低生产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优化设备布局,将设备布置在远离戛洒镇污水处理厂一侧;②选择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的机械设备,设备基础必须采取减振措施;③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道路交通噪声主要是瞬时影响,主要影响区域为道路边界外10m范围,为减小运输车辆对沿路居民及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运营期间应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减少或避免夜间运输;②车辆在路经的村庄处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牌;③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经过村庄时严禁鸣笛。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定点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三级沉淀池泥沙一部分使用细砂回收机回收,其余部分定期清掏至污泥暂存池(20m3)沥干水分后全部外售;洗轮胎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泥沙定期清掏后混入成品外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和废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4.环境风险 对照本项目生产特点,运营期产生的废矿物油储存在危废暂存间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废矿物油。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油类物质(废矿物油)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和洗砂废水事故排放风险。经风险评价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在量与临界量比值Q=0.0002<1,环境风险潜势为I,本评价认为只要在运营过程中不断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对每一环节按风险评价和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落实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制的,可以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与生态监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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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邮编:*
公示时限:2023年5月31日—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类型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新平县基础 (略) 戛洒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 (略) 新平县戛洒镇新三公路和戛洒镇污水处理厂旁 | 新平县基础 (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云南 (略) | 该项 (略) (略) 新平县戛洒镇新三公路和戛洒镇污水处理厂旁。项目加工区总占地面积19666.68平方米(29.5亩),采砂区面积为547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建有1条建筑用砂、石加工生产线,厂内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加工区主要建设原料临时堆场、产品堆场、破碎机、筛分机、洗砂设施、沉淀池等配套设施。项目年产3万吨建筑用砂、公分石和瓜子石。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7万元,占总投资的5.89%。 项目于2021年11月15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云南)完成备案,取得《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新发改投资备案〔2021〕201号),项目代码:*14675。项目属于砂石料破碎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项目实施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在全面落实 《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不 良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预防和减轻。 |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及燃油废气。 2、废水 本项目施工工程内容简单,土建工程量少,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无生活废水产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如洗手等)和雨季地表径流。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废包装材料。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采砂区使用挖机、装载机水上开采,采砂区不设置砂石料堆场,且项目原料含水率较高,因此采砂过程无扬尘产生。本项目原料在破碎、筛分等工段进料口处会大量加水进行破碎、筛分,一方面可以对砾石表面砂料进行清洗,另一方面可以起到湿法降尘的作用,属于湿式作业,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加工区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堆场扬尘、破碎筛分扬尘、厂内道路运输扬尘、砂石料装卸扬尘、机械设备燃油废气。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用水环节主要为生产用水、降尘用水、车辆轮胎冲洗用水,工作人员如厕依托加油站公厕,因此项目区无生活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源于采砂区和加工区的挖机、装载机、破碎机、振动筛、皮带输送机、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其噪声源强在80~95dB(A)。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三级沉淀池泥沙、洗轮胎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泥沙、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油桶。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建材运输、砂石料露天堆放及装卸等过程,如遇大风无雨季节,施工扬尘更严重。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因此针对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燃油废气须采取以下措施:(1)运输车辆厂内限速行驶,同时在运输道路上适当洒水减少汽车扬尘的产生;(2)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物料的地方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4)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遮盖等防尘措施;(5)场内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6)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美观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连续封闭式围挡,施工围挡必须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7)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四周设置排水沟,上盖钢篦,设置临时沉淀池,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运输车出场前应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 (2)燃油废气 本项目施工人员均来自附近的村庄,不在厂区内食宿,不产生油烟。施工燃油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主要污染物有CO、NOx、SO2,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项目区较为空旷,扩散条件良好。 2、施工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工程内容简单,土建工程量少,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无生活废水产生。施工期废水主要污染物质为SS、COD、BOD5、氨氮等,施工产生的废水经临时沉淀池(1m3)处理后回用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地表径流 项目施工期如遇到下大雨,雨水形成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等会形成泥浆水,主要污染物为SS,不含有毒物质,针对施工期雨季地表径流须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期设置临时雨水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②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施工作业;③建议将各种建筑材料适量堆存,减少存放时间,对临时堆放点加篷覆盖,在外围设置截水沟,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④加强管理,施工期废水不得排入棉花河、戛洒江。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夜间不施工,为减轻施工噪声及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对强噪声源设置简易隔声罩、棚等,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②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轴承的润滑,紧固各部件,对脱焊和松动的架构件,要补焊加固,以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③施工期间运输车辆限制车速,施工期内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4、施工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建筑垃圾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设备控制室、设备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产生,项目区不设置生活区,仅建设1间设备控制室,为活动板房,因此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有钢架、板材边角料和废弃砖块、砂石料。将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后进行分类处理,分别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建筑材料,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运往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3)废包装材料 施工期设备安装会产生少量的废弃包装材料,废弃包装材料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1)原料、成品堆棚扬尘 项目原料为戛洒江开采的砂夹石,含水率约为15%,原料中河砂及砾石颗粒较大,原料堆棚使用彩钢瓦顶棚+三面围挡进行遮挡,并设置1台雾炮机喷雾降尘;成品堆棚使用彩钢瓦顶棚+三面围挡进行遮挡,并设置1台雾炮机喷雾降尘,加之项目工艺为湿式作业,成品含水率高。 (2)原料、成品装卸粉尘 项目原料采用自卸汽车从采砂区运至加工区原料堆棚内倒运,再用装载机铲至给料口,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加工区原料堆棚使用彩钢瓦顶棚+三面围挡进行遮挡,并设置1台雾炮机喷雾降尘。成品砂石料在场地内由装载机铲至运输车辆内,装卸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成品堆棚使用彩钢瓦顶棚+三面围挡进行遮挡,并设置1台雾炮机喷雾降尘,加之项目工艺为湿式作业,成品含水率高。 (3)破碎、筛分粉尘 项目采用三级破碎三级筛分工艺对砂石料进行加工,在破碎筛分全过程中通过设置多个喷嘴自动喷洒水、减小出口落料点高度降低粉尘的产生。 (4)道路运输扬尘 本项目采砂区至加工区运距约540m,厂内运输道路扬尘一般在尘源道路两侧30m范围内,运营期采用洒水车对厂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每天洒水3~4次,要求运输车辆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露天转运散装物料;②配备专人对厂区及入厂道路定期清扫,防止积尘,加强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以降低扬尘污染;③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对所有出厂车辆的车轮进行清洗,严禁带泥上路;④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低速行驶,不得超载运输。 (5)燃油废气 运输车辆、装载机、挖掘机及生产设备等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均会产生燃油废气,项目挖机、装载机及运输车辆属于线性作业,均为中小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相对较小,运输车辆及挖掘机数量较少且分散,其污染程度较轻,主要影响集中在开采河道及运输道路两侧,因此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应使用尾气达标机械,禁止使用黄标车进行运输。 2.废水 (1)生产废水 ①破碎、筛分用水 本项目采砂区为戛洒江河道采砂,采用挖掘机进行开采,采砂过程中不需用水,项目用水环节集中在砂石料加工区;砂石料生产工艺为湿法作业,即在破碎和筛分工序加水清洗原料表面附着的砂粒,同时避免产生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 ②洗砂用水 生产中需使用螺旋洗砂机对破碎筛分后的砂石料进行清洗,洗砂废水通过沟渠自流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为了减少细砂的流失,建设单位在三级沉淀池的一级沉淀池设置1台细砂回收机,经细砂回收后的废水再返回三级沉淀池内处理。 (2)车辆轮胎冲洗用水 项目成品运输汽车出厂时需使用冲洗设施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以减少厂区外运输扬尘的产生,在厂区出口设置轮胎清洗设施,并配置专人进行清洗。 (3)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主要为雨水冲刷堆场、加工区、道路等产生,初期雨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池至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或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项目采砂区和加工区夜间不生产,对夜间声环境无影响。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设施等措施后,项目东、西、北侧厂界噪声值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靠近G277国道一侧能够满足4类区标准要求。为了降低生产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优化设备布局,将设备布置在远离戛洒镇污水处理厂一侧;②选择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的机械设备,设备基础必须采取减振措施;③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道路交通噪声主要是瞬时影响,主要影响区域为道路边界外10m范围,为减小运输车辆对沿路居民及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运营期间应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减少或避免夜间运输;②车辆在路经的村庄处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牌;③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经过村庄时严禁鸣笛。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定点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三级沉淀池泥沙一部分使用细砂回收机回收,其余部分定期清掏至污泥暂存池(20m3)沥干水分后全部外售;洗轮胎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泥沙定期清掏后混入成品外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和废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4.环境风险 对照本项目生产特点,运营期产生的废矿物油储存在危废暂存间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废矿物油。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油类物质(废矿物油)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和洗砂废水事故排放风险。经风险评价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在量与临界量比值Q=0.0002<1,环境风险潜势为I,本评价认为只要在运营过程中不断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对每一环节按风险评价和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落实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制的,可以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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