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莆美镇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安置销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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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莆美镇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安置销售实施方案

云霄县莆美镇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用地面积11806.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531.21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及物业管理用房,配套建设小区道路、绿化、强弱电、给排水、电梯、夜景工程等,建设期限36个月。

为加快云霄县莆美镇村民安置房建设步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与莆美镇人民政府核对中柱村具体安置指标后,结合莆美镇中柱村村民安置实际情况,就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安置及销售等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确定安置对象、安置面积

1.安置对象的认定:由莆美镇人民政府组织中柱村村委会通知土地征收时载明的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挥部确权,确定安置对象(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

2.安置面积的认定:以土地征收时载明的被征用土地面积为依据,并以此作为安置面积的计算依据(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

3.安置对象、安置面积由中柱村村委会确认后,经莆美镇人民政府审定并于2023年6月23日前完成公示,报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建设指挥部批准执行(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指挥部)。

4.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指挥部确权的,视为其主动放弃安置权利,取消其选房资格,转为以被征土地每亩10万元给予货币安置。

由莆美镇人民政府公示(责任单位:莆美镇、指挥部)。

二、确定选房顺序

在安置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之前,由莆美镇人民政府组织中柱村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对已确权的安置对象名单以抽签方式于2023年6月26日前完成确定选房顺序,于2023年7月3日前报送圣城集团(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

三、选房及购房、交款手续的办理

1. (略) 场商品房销售方式进行。

2.本项目不集中选房,确定选房顺序后,以“选一户,办理一户”的原则,由莆美镇人民政府组织中柱村村委会根据安置对象选房顺序逐户通知到销售中心看楼盘表、户型图和安置房沙盘模型,于2023年7月4日至7月20日完成选房(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指挥部)。

3.安置对象选定安置房房源时,由 (略) 工作人员当场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缴交清楚购房款(或办结按揭贷款手续)(责任单位:圣城集团)。

4.安置对象选定房源不当场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缴交清楚购房款(或办结按揭贷款手续)的,取消其所选安置房,由下一个选房号的安置对象进行选房,或转为以被征土地每亩10万元给予货币安置(责任单位:莆美镇、指挥部)。

四、安置房预售许可办理及相关工作的准备

1.由圣城集团根据相关规定,在安置房建设至投资额20%或地下室正负零零时,开始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责任单位:住建局、圣城集团)。

2.由圣城集团组织于2023年7月1日前建立销售中心,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制作安置房沙盘模型、楼盘表、户型图及宣传图册(责任单位:圣城集团)。

云霄县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建设协调小组

2023年5月31日

云霄县莆美镇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用地面积11806.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531.21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及物业管理用房,配套建设小区道路、绿化、强弱电、给排水、电梯、夜景工程等,建设期限36个月。

为加快云霄县莆美镇村民安置房建设步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与莆美镇人民政府核对中柱村具体安置指标后,结合莆美镇中柱村村民安置实际情况,就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安置及销售等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确定安置对象、安置面积

1.安置对象的认定:由莆美镇人民政府组织中柱村村委会通知土地征收时载明的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挥部确权,确定安置对象(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

2.安置面积的认定:以土地征收时载明的被征用土地面积为依据,并以此作为安置面积的计算依据(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

3.安置对象、安置面积由中柱村村委会确认后,经莆美镇人民政府审定并于2023年6月23日前完成公示,报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建设指挥部批准执行(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指挥部)。

4.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指挥部确权的,视为其主动放弃安置权利,取消其选房资格,转为以被征土地每亩10万元给予货币安置。

由莆美镇人民政府公示(责任单位:莆美镇、指挥部)。

二、确定选房顺序

在安置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之前,由莆美镇人民政府组织中柱村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对已确权的安置对象名单以抽签方式于2023年6月26日前完成确定选房顺序,于2023年7月3日前报送圣城集团(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

三、选房及购房、交款手续的办理

1. (略) 场商品房销售方式进行。

2.本项目不集中选房,确定选房顺序后,以“选一户,办理一户”的原则,由莆美镇人民政府组织中柱村村委会根据安置对象选房顺序逐户通知到销售中心看楼盘表、户型图和安置房沙盘模型,于2023年7月4日至7月20日完成选房(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指挥部)。

3.安置对象选定安置房房源时,由 (略) 工作人员当场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缴交清楚购房款(或办结按揭贷款手续)(责任单位:圣城集团)。

4.安置对象选定房源不当场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缴交清楚购房款(或办结按揭贷款手续)的,取消其所选安置房,由下一个选房号的安置对象进行选房,或转为以被征土地每亩10万元给予货币安置(责任单位:莆美镇、指挥部)。

四、安置房预售许可办理及相关工作的准备

1.由圣城集团根据相关规定,在安置房建设至投资额20%或地下室正负零零时,开始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责任单位:住建局、圣城集团)。

2.由圣城集团组织于2023年7月1日前建立销售中心,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制作安置房沙盘模型、楼盘表、户型图及宣传图册(责任单位:圣城集团)。

云霄县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建设协调小组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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