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赛妮高端消费品研发与智能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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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赛妮高端消费品研发与智能制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01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康赛妮高端消费品研发与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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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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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赛妮高端消费品研发与智能制造项目
康赛妮(海南) (略) "
(略) 秀英区石山镇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美安一街与安岭三路交叉路口
海南 (略)
项目总用地面积11445.68m2,总建筑面积44852.87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28599.84m2,地下室不计容建筑面积16253.03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7F生产厂房、1栋16F研发办公楼及配套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并配套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
(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水洗烘干废气、锅炉废气、车间无组织粉尘、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等。园区短期无集中供热条件,本项目自建锅炉进行供热,后期使用集中供热后,项目锅炉转为备用。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经研发楼内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DA002),锅炉经低氮燃烧后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洗烘干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引至生产车间楼顶排放(DA001),经处理后烘干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车间封闭,车间内设置空调净化系统及配套滤尘系统,车间内的含尘废气经过滤处理后,通过新风系统排至车间外。污水处理设施异味通对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加盖板密闭,并采用活性炭吸附除臭,设备设置于地下室内等加以去除。发电机废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废气经地面百叶窗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机械排风后自然扩散。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水洗工艺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水洗废水设有1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絮凝沉淀+好氧生物”,经处理后的水洗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及锅炉排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美安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项目厂区外排废水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修改单要求,以及美安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接纳水质限值中较严限值,其中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项目生产设备采用橡胶减震垫布置于厂房内,发电机、风机、水泵等设置在地下室独立设备间内,项目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和4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除尘设施收集粉尘外售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污泥脱水处理设备脱水后,收集后由指定单位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暂存至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区垃圾收集点暂存,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为允许类,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在该名录中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因此本项 (略) 产业准入政策要求。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该负面清单中。 因此,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根据《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1年3月调整),本项目地块性质为教育科研/商业/其他商务/一类工业混合用地;根据《海口国家高新区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项目地块土地用途为研发工业混合用地。本项目属于高档服饰设计与生产制造产业,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可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指标》(GB50137-2011)中一类工业用地指标要求。本项目属于美安鼓励类产业,项目选址位于控规功能结构中的“研发居住组团”,因此,项目建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用地及产业定位要求。根据《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本项目不属于海口高新区限制类或禁止类产业负面清单中产业类别,项目结合海南非遗-黎锦进行产品研发设计,有效助力海南非遗文化的振兴与推广,是规划环评鼓励引进产业类别;前期园区无法集中供热前,备用一台天然气锅炉,后期按照园区要求采用集中供热,项目锅炉转为备用,因此,本项目项目建设是符合《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的。同时 (略) “多规合一”、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均是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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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废水经预 (略) 政管网,进入美安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分配,本项目不单独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根据《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2021]36号),结合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氮氧化物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937t/a。
项目绿化面积为2290平方米,营运期加强对绿化植被的管理。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常规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根据引用的海南 (略) 2022年12月7日~23月9日在新民村处的TSP监测数据(报告编号:JA-H*号),项目所在区域的TSP现状监测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现状敏感点,本次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距离项目较近的地表水体为北侧40m处美安一横河,美安一横河为老城河的支流,老城河位于项目西侧约740m处。根据《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老城河水体功能为景观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根据《2022年10澄迈县城镇内河(湖)水环境监测数据》中的澄江河(老城河下游河段)监测数据,澄江河(老城河)与美伦河交汇处地表水质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因子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标准。
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并加强管理,可将事故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环境风险可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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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1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康赛妮高端消费品研发与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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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秀英区石山镇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美安一街与安岭三路交叉路口
海南 (略)
项目总用地面积11445.68m2,总建筑面积44852.87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28599.84m2,地下室不计容建筑面积16253.03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7F生产厂房、1栋16F研发办公楼及配套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并配套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
(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水洗烘干废气、锅炉废气、车间无组织粉尘、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等。园区短期无集中供热条件,本项目自建锅炉进行供热,后期使用集中供热后,项目锅炉转为备用。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经研发楼内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DA002),锅炉经低氮燃烧后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洗烘干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引至生产车间楼顶排放(DA001),经处理后烘干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车间封闭,车间内设置空调净化系统及配套滤尘系统,车间内的含尘废气经过滤处理后,通过新风系统排至车间外。污水处理设施异味通对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加盖板密闭,并采用活性炭吸附除臭,设备设置于地下室内等加以去除。发电机废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废气经地面百叶窗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机械排风后自然扩散。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水洗工艺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水洗废水设有1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絮凝沉淀+好氧生物”,经处理后的水洗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及锅炉排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美安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项目厂区外排废水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修改单要求,以及美安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接纳水质限值中较严限值,其中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项目生产设备采用橡胶减震垫布置于厂房内,发电机、风机、水泵等设置在地下室独立设备间内,项目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和4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除尘设施收集粉尘外售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污泥脱水处理设备脱水后,收集后由指定单位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暂存至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区垃圾收集点暂存,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为允许类,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在该名录中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因此本项 (略) 产业准入政策要求。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该负面清单中。 因此,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根据《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1年3月调整),本项目地块性质为教育科研/商业/其他商务/一类工业混合用地;根据《海口国家高新区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项目地块土地用途为研发工业混合用地。本项目属于高档服饰设计与生产制造产业,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可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指标》(GB50137-2011)中一类工业用地指标要求。本项目属于美安鼓励类产业,项目选址位于控规功能结构中的“研发居住组团”,因此,项目建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用地及产业定位要求。根据《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本项目不属于海口高新区限制类或禁止类产业负面清单中产业类别,项目结合海南非遗-黎锦进行产品研发设计,有效助力海南非遗文化的振兴与推广,是规划环评鼓励引进产业类别;前期园区无法集中供热前,备用一台天然气锅炉,后期按照园区要求采用集中供热,项目锅炉转为备用,因此,本项目项目建设是符合《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的。同时 (略) “多规合一”、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均是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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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废水经预 (略) 政管网,进入美安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分配,本项目不单独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根据《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2021]36号),结合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氮氧化物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937t/a。
项目绿化面积为2290平方米,营运期加强对绿化植被的管理。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常规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根据引用的海南 (略) 2022年12月7日~23月9日在新民村处的TSP监测数据(报告编号:JA-H*号),项目所在区域的TSP现状监测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现状敏感点,本次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距离项目较近的地表水体为北侧40m处美安一横河,美安一横河为老城河的支流,老城河位于项目西侧约740m处。根据《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老城河水体功能为景观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根据《2022年10澄迈县城镇内河(湖)水环境监测数据》中的澄江河(老城河下游河段)监测数据,澄江河(老城河)与美伦河交汇处地表水质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因子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标准。
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并加强管理,可将事故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环境风险可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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