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卫疾控〔2023〕6号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鹿卫疾控〔2023〕6号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鹿卫疾控〔2023〕6号

(略) ,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股室: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2023年5月31日印发

(网络传输)


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切实整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个工作方案》(鹿未保专治领〔2023〕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和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重点场所监管,落实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措施,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组建中小学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服务等团队,定期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生理健康教育,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心理健康教师培训,持续开展心理门诊工作和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治疗热线,为社会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治疗。

三、组织机构

调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文忠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覃锦馗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丽梅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坤旭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戴凤珍 县卫健局疾控妇幼股股长

廖天云 县卫健局科教政策发展股副股长

廖艳萍 鹿寨县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中心主任

叶于嘉县卫健局医政体改和中医股股长

张誉宝 县卫健局科教政策发展股副股长

卢干武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黄宝卫 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 威 (略) 长

陈海辉 (略) 长

李 芳 (略) 院长

邓巧珍 鹿寨 (略) 院长

覃 华 黄冕 (略) 院长

李应龙 (略) 院长

宋正良 中渡 (略) 院长

韦相德 寨沙 (略) 院长

罗祖芬 (略) 院长

蓝荣斌 (略) 院长

潘务远 寨沙 (略) 院长

韦福洲 (略) 院长

何运兴 (略) 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疾控妇幼股,办公室主任由戴凤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廖天云兼任,工作人员由各有关单位人员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做好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总结阶段性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各有关单位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为联络员。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社会环境“净化”行动

1.配合县文体广旅局加强对酒吧、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容留未成年人消费行为,督促经营场所在明显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并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牌,督促相关公共场所持证营业。(责任领导:张坤旭;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2.配合县委政法委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和法治宣传,尤其加强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游乐、住宿等场所从业人员的宣传,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责任领导:郭丽梅;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疾控妇幼股;配合单位: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3.持续加强中小学校预防溺水专项行动。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护工作。加强卫生应急值守,落实急救人员和车辆到位,确保溺水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责任领导:郭丽梅;责任股室:疾控妇幼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实施学校教育“领航”行动

配合县教育局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对重点学生进行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卫健系统的资源优势,结合其他部门资源组建中小学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及风险化解应急志愿队*和工作小组,开展“心理专家进校园”活动;开展重点对象干预,为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提供规范、精准的情绪疏导、情感支持、危机干预,提供专业的指导性意见,必要时直接参与心理治疗;对于需要接受专业医疗诊治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持续开展心理门诊工作和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治疗热线,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等。(责任领导:郭丽梅;责任股室:疾控妇幼股、医政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实施家庭教育“关爱”行动

1.配合县妇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智库;配合县委宣传部招募热心家庭教育公益事业的医生参与组建家庭关爱志愿服务队*。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聘请或招募心理医生、专家,与其他领域人才组成家庭教育骨干专家团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责任领导:覃锦馗;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配合县民政局做好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责任领导:张坤旭;责任股室:疾控妇幼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3.强化家庭教育宣传。利用广播、宣传专栏等大力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营造良好家庭教育氛围。(责任领导:覃锦馗;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实施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扫盲”行动

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知识讲座、投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结合工作职责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宣传。(责任领导:覃锦馗;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力度,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鹿寨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教股、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重挖掘和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正面典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教育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导。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工作落实。我局将定期组织督导和抽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的工作总结,6月23日、12月13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至局疾控股邮箱(*@*63.com),联系电话:*。


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鹿卫疾控〔2023〕6号

(略) ,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股室: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2023年5月31日印发

(网络传输)


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切实整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个工作方案》(鹿未保专治领〔2023〕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和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重点场所监管,落实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措施,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组建中小学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服务等团队,定期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生理健康教育,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心理健康教师培训,持续开展心理门诊工作和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治疗热线,为社会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治疗。

三、组织机构

调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文忠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覃锦馗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丽梅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坤旭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戴凤珍 县卫健局疾控妇幼股股长

廖天云 县卫健局科教政策发展股副股长

廖艳萍 鹿寨县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中心主任

叶于嘉县卫健局医政体改和中医股股长

张誉宝 县卫健局科教政策发展股副股长

卢干武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黄宝卫 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 威 (略) 长

陈海辉 (略) 长

李 芳 (略) 院长

邓巧珍 鹿寨 (略) 院长

覃 华 黄冕 (略) 院长

李应龙 (略) 院长

宋正良 中渡 (略) 院长

韦相德 寨沙 (略) 院长

罗祖芬 (略) 院长

蓝荣斌 (略) 院长

潘务远 寨沙 (略) 院长

韦福洲 (略) 院长

何运兴 (略) 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疾控妇幼股,办公室主任由戴凤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廖天云兼任,工作人员由各有关单位人员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做好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总结阶段性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各有关单位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为联络员。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社会环境“净化”行动

1.配合县文体广旅局加强对酒吧、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容留未成年人消费行为,督促经营场所在明显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并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牌,督促相关公共场所持证营业。(责任领导:张坤旭;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2.配合县委政法委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和法治宣传,尤其加强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游乐、住宿等场所从业人员的宣传,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责任领导:郭丽梅;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疾控妇幼股;配合单位: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3.持续加强中小学校预防溺水专项行动。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护工作。加强卫生应急值守,落实急救人员和车辆到位,确保溺水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责任领导:郭丽梅;责任股室:疾控妇幼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实施学校教育“领航”行动

配合县教育局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对重点学生进行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卫健系统的资源优势,结合其他部门资源组建中小学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及风险化解应急志愿队*和工作小组,开展“心理专家进校园”活动;开展重点对象干预,为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提供规范、精准的情绪疏导、情感支持、危机干预,提供专业的指导性意见,必要时直接参与心理治疗;对于需要接受专业医疗诊治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持续开展心理门诊工作和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治疗热线,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等。(责任领导:郭丽梅;责任股室:疾控妇幼股、医政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实施家庭教育“关爱”行动

1.配合县妇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智库;配合县委宣传部招募热心家庭教育公益事业的医生参与组建家庭关爱志愿服务队*。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聘请或招募心理医生、专家,与其他领域人才组成家庭教育骨干专家团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责任领导:覃锦馗;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配合县民政局做好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责任领导:张坤旭;责任股室:疾控妇幼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3.强化家庭教育宣传。利用广播、宣传专栏等大力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营造良好家庭教育氛围。(责任领导:覃锦馗;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实施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扫盲”行动

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知识讲座、投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结合工作职责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宣传。(责任领导:覃锦馗;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力度,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鹿寨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教股、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重挖掘和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正面典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教育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导。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工作落实。我局将定期组织督导和抽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的工作总结,6月23日、12月13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至局疾控股邮箱(*@*63.com),联系电话:*。



相关文档:

关联政策:

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鹿卫疾控〔2023〕6号

(略) ,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股室: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2023年5月31日印发

(网络传输)


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切实整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个工作方案》(鹿未保专治领〔2023〕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和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重点场所监管,落实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措施,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组建中小学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服务等团队,定期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生理健康教育,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心理健康教师培训,持续开展心理门诊工作和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治疗热线,为社会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治疗。

三、组织机构

调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文忠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覃锦馗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丽梅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坤旭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戴凤珍 县卫健局疾控妇幼股股长

廖天云 县卫健局科教政策发展股副股长

廖艳萍 鹿寨县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中心主任

叶于嘉县卫健局医政体改和中医股股长

张誉宝 县卫健局科教政策发展股副股长

卢干武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黄宝卫 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 威 (略) 长

陈海辉 (略) 长

李 芳 (略) 院长

邓巧珍 鹿寨 (略) 院长

覃 华 黄冕 (略) 院长

李应龙 (略) 院长

宋正良 中渡 (略) 院长

韦相德 寨沙 (略) 院长

罗祖芬 (略) 院长

蓝荣斌 (略) 院长

潘务远 寨沙 (略) 院长

韦福洲 (略) 院长

何运兴 (略) 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疾控妇幼股,办公室主任由戴凤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廖天云兼任,工作人员由各有关单位人员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做好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总结阶段性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各有关单位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为联络员。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社会环境“净化”行动

1.配合县文体广旅局加强对酒吧、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容留未成年人消费行为,督促经营场所在明显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并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牌,督促相关公共场所持证营业。(责任领导:张坤旭;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2.配合县委政法委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和法治宣传,尤其加强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游乐、住宿等场所从业人员的宣传,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责任领导:郭丽梅;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疾控妇幼股;配合单位: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3.持续加强中小学校预防溺水专项行动。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护工作。加强卫生应急值守,落实急救人员和车辆到位,确保溺水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责任领导:郭丽梅;责任股室:疾控妇幼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实施学校教育“领航”行动

配合县教育局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对重点学生进行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卫健系统的资源优势,结合其他部门资源组建中小学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及风险化解应急志愿队*和工作小组,开展“心理专家进校园”活动;开展重点对象干预,为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提供规范、精准的情绪疏导、情感支持、危机干预,提供专业的指导性意见,必要时直接参与心理治疗;对于需要接受专业医疗诊治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持续开展心理门诊工作和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治疗热线,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等。(责任领导:郭丽梅;责任股室:疾控妇幼股、医政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实施家庭教育“关爱”行动

1.配合县妇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智库;配合县委宣传部招募热心家庭教育公益事业的医生参与组建家庭关爱志愿服务队*。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聘请或招募心理医生、专家,与其他领域人才组成家庭教育骨干专家团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责任领导:覃锦馗;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配合县民政局做好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责任领导:张坤旭;责任股室:疾控妇幼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3.强化家庭教育宣传。利用广播、宣传专栏等大力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营造良好家庭教育氛围。(责任领导:覃锦馗;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实施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扫盲”行动

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知识讲座、投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结合工作职责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宣传。(责任领导:覃锦馗;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力度,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鹿寨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教股、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重挖掘和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正面典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教育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导。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工作落实。我局将定期组织督导和抽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的工作总结,6月23日、12月13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至局疾控股邮箱(*@*63.com),联系电话:*。


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鹿卫疾控〔2023〕6号

(略) ,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股室: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2023年5月31日印发

(网络传输)


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切实整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个工作方案》(鹿未保专治领〔2023〕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和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重点场所监管,落实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措施,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组建中小学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服务等团队,定期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生理健康教育,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心理健康教师培训,持续开展心理门诊工作和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治疗热线,为社会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治疗。

三、组织机构

调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文忠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覃锦馗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丽梅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坤旭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戴凤珍 县卫健局疾控妇幼股股长

廖天云 县卫健局科教政策发展股副股长

廖艳萍 鹿寨县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中心主任

叶于嘉县卫健局医政体改和中医股股长

张誉宝 县卫健局科教政策发展股副股长

卢干武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黄宝卫 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 威 (略) 长

陈海辉 (略) 长

李 芳 (略) 院长

邓巧珍 鹿寨 (略) 院长

覃 华 黄冕 (略) 院长

李应龙 (略) 院长

宋正良 中渡 (略) 院长

韦相德 寨沙 (略) 院长

罗祖芬 (略) 院长

蓝荣斌 (略) 院长

潘务远 寨沙 (略) 院长

韦福洲 (略) 院长

何运兴 (略) 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疾控妇幼股,办公室主任由戴凤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廖天云兼任,工作人员由各有关单位人员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卫生健康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做好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总结阶段性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各有关单位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为联络员。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社会环境“净化”行动

1.配合县文体广旅局加强对酒吧、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容留未成年人消费行为,督促经营场所在明显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并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牌,督促相关公共场所持证营业。(责任领导:张坤旭;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2.配合县委政法委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和法治宣传,尤其加强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游乐、住宿等场所从业人员的宣传,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责任领导:郭丽梅;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疾控妇幼股;配合单位: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3.持续加强中小学校预防溺水专项行动。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护工作。加强卫生应急值守,落实急救人员和车辆到位,确保溺水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责任领导:郭丽梅;责任股室:疾控妇幼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实施学校教育“领航”行动

配合县教育局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对重点学生进行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卫健系统的资源优势,结合其他部门资源组建中小学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及风险化解应急志愿队*和工作小组,开展“心理专家进校园”活动;开展重点对象干预,为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提供规范、精准的情绪疏导、情感支持、危机干预,提供专业的指导性意见,必要时直接参与心理治疗;对于需要接受专业医疗诊治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持续开展心理门诊工作和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治疗热线,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等。(责任领导:郭丽梅;责任股室:疾控妇幼股、医政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实施家庭教育“关爱”行动

1.配合县妇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智库;配合县委宣传部招募热心家庭教育公益事业的医生参与组建家庭关爱志愿服务队*。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聘请或招募心理医生、专家,与其他领域人才组成家庭教育骨干专家团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责任领导:覃锦馗;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配合县民政局做好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责任领导:张坤旭;责任股室:疾控妇幼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3.强化家庭教育宣传。利用广播、宣传专栏等大力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营造良好家庭教育氛围。(责任领导:覃锦馗;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实施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扫盲”行动

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知识讲座、投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结合工作职责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宣传。(责任领导:覃锦馗;责任股室:科教政策发展股;配合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力度,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鹿寨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教股、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重挖掘和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正面典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教育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导。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工作落实。我局将定期组织督导和抽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的工作总结,6月23日、12月13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至局疾控股邮箱(*@*63.com),联系电话:*。



相关文档:

关联政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