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方隆跃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康方隆跃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目前《康方隆跃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为充分了解周边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方隆跃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康方隆跃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拟 (略) 中新广州知识城生物医药园区内,开放大道以西、钟太快速路以北、康耀南路以南建设。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项目投资*万元,用地面积为12524㎡,主要建设3栋生产厂房,建成后年产480万瓶单克隆抗体药。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nc79);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及企事业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 提取码: nc7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康方隆跃(广东) (略)
联系人:苗先生
固话:020-*(周一至周五9:00~17:00)
手机:*(周一至周五9:00~17:00)
邮箱:zhuang.*@*kesobio.com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450
编制单位:科学城(广州)环保 (略)
联系人:曾工 邮箱:*@*q.com
固话:020-8201-3905(周一至周五9:00~17:00)
手机:*(周一至周五9:00~17:00)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2号楼5楼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或建议。
康方隆跃(广东) (略)
2023年5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目前《康方隆跃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为充分了解周边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方隆跃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康方隆跃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拟 (略) 中新广州知识城生物医药园区内,开放大道以西、钟太快速路以北、康耀南路以南建设。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项目投资*万元,用地面积为12524㎡,主要建设3栋生产厂房,建成后年产480万瓶单克隆抗体药。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nc79);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及企事业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 提取码: nc7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康方隆跃(广东) (略)
联系人:苗先生
固话:020-*(周一至周五9:00~17:00)
手机:*(周一至周五9:00~17:00)
邮箱:zhuang.*@*kesobio.com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450
编制单位:科学城(广州)环保 (略)
联系人:曾工 邮箱:*@*q.com
固话:020-8201-3905(周一至周五9:00~17:00)
手机:*(周一至周五9:00~17:00)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2号楼5楼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或建议。
康方隆跃(广东) (略)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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