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隆安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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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隆安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林生发〔2023〕3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关于开展广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林生发〔2023〕40号)要求,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现状与防控工作实际,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隆安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隆安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隆安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5月29日

隆安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林生发〔2023〕3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关于开展广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林生发〔2023〕40号)要求,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现状与防控工作实际,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隆安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的战略部署和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坚决防治外来入侵物种侵害。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堵住疫木源头漏洞,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源管控和行业整治,有效切断人为传播疫情途径,切实维护全县松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和部门联合整治,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非法采伐、收购、加工、经营、运输松材线虫病疫木的利益链,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和强化行业治理,推动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线索摸排。县林业局结合“绿网.飓风2023"集中行动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和组织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辖区内收购、加工、经营、运输和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逐一开展排查,登记造册,全面掌握非法收购、加工、经营、运输松科植物及其制品使用等相关情况。特别要全面排查跨区域调运松原木、松木方条、松木质包装材料、电缆盘、光缆盘等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情况,加强调运检疫和复检,主动发现和收集违法案件线索。县公安局负责排查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采伐、经营、加工、运输前科人员等重人群,深入摸排犯罪线索。

(二)集中破案攻坚。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根据线索摸排情况,及时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跨区域、系列性案件,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查、源头末端一起打,通过深挖彻查,依法严惩犯罪利益链条上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依法查处涉松材线虫病疫木各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县公安局要及时依法立案侦办。

(三)开展行业治理。县林业局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风险排查整治,切实加强疫源管控;要全面排查找准疫木源头管理漏洞;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及时阻断人为传播疫情途径。同时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建立健全疫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县公安局研判刑事案件特点,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斩断犯罪利益链条, (略) 场经营秩序。

四、行动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3年5月)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关于开展广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林生发〔2023〕40号)要求,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行动重点和责任分工,并于5月 (略) 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结合自治区林业局“绿网.飓风2023”集中行动前期排查结果,深入核查违法违规加工、经营、使用异地调运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线索。

(二)打击整治阶段(2023年6月)

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在线索摸排的基础上,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开展破案攻坚,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伐、加工、经营和运输松材线虫病疫木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影响大、涉及范围广的典型违法犯罪案件。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3年7月)

全面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认真研究构建松疫木检疫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疫木检疫执法工作,积极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定期通报案件查处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见效。

(二)强化分工协作。县委宣传部协同县林业局做好宣传工作。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行刑衔接,及时通报和分析研判有关情况。案件涉及跨区域的,要积极与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或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协同办案。县公安局在侦办案件中发现存在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进口松木携带松材线虫或天牛等隐患漏洞的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促进源头治理。县林业局加强罚没物品移交、保管处置、鉴定等工作,检验鉴定和信息资源等支持。县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开展相关工作。

(三)认真总结提升。建立信息采集、管理制度,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及时移交记录行政处罚、犯罪线索移交、刑事案件立案破案等情况。县林业局牵头形成本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汇总表(见附件3、4、5) (略) 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和重特大案件随时报告。收集典型案例,总结执法经验,并根据执法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疫木检疫执法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宣传发动。通过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新融媒体等平台,宣传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及林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政策的认识,积极引导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及时总结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和查获的典型案例情况,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防群控、群策群力作用,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涉松疫木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及损害古松名松行为的检举。举报电话: 0771-*、*,邮箱: *@*q.com。

附件: 1.隆安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松材线虫病检疫案件报告单

3.“护松2023”行动成果汇总表

4.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登记汇总表

5.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6.检疫执法涉木企业调查表





























8





表格名称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
附件6.doc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林生发〔2023〕3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关于开展广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林生发〔2023〕40号)要求,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现状与防控工作实际,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隆安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隆安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隆安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5月29日

隆安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林生发〔2023〕3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关于开展广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林生发〔2023〕40号)要求,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现状与防控工作实际,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隆安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的战略部署和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坚决防治外来入侵物种侵害。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堵住疫木源头漏洞,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源管控和行业整治,有效切断人为传播疫情途径,切实维护全县松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和部门联合整治,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非法采伐、收购、加工、经营、运输松材线虫病疫木的利益链,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和强化行业治理,推动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线索摸排。县林业局结合“绿网.飓风2023"集中行动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和组织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辖区内收购、加工、经营、运输和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逐一开展排查,登记造册,全面掌握非法收购、加工、经营、运输松科植物及其制品使用等相关情况。特别要全面排查跨区域调运松原木、松木方条、松木质包装材料、电缆盘、光缆盘等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情况,加强调运检疫和复检,主动发现和收集违法案件线索。县公安局负责排查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采伐、经营、加工、运输前科人员等重人群,深入摸排犯罪线索。

(二)集中破案攻坚。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根据线索摸排情况,及时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跨区域、系列性案件,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查、源头末端一起打,通过深挖彻查,依法严惩犯罪利益链条上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依法查处涉松材线虫病疫木各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县公安局要及时依法立案侦办。

(三)开展行业治理。县林业局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风险排查整治,切实加强疫源管控;要全面排查找准疫木源头管理漏洞;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及时阻断人为传播疫情途径。同时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建立健全疫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县公安局研判刑事案件特点,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斩断犯罪利益链条, (略) 场经营秩序。

四、行动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3年5月)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关于开展广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林生发〔2023〕40号)要求,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行动重点和责任分工,并于5月 (略) 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结合自治区林业局“绿网.飓风2023”集中行动前期排查结果,深入核查违法违规加工、经营、使用异地调运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线索。

(二)打击整治阶段(2023年6月)

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在线索摸排的基础上,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开展破案攻坚,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伐、加工、经营和运输松材线虫病疫木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影响大、涉及范围广的典型违法犯罪案件。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3年7月)

全面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认真研究构建松疫木检疫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疫木检疫执法工作,积极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定期通报案件查处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见效。

(二)强化分工协作。县委宣传部协同县林业局做好宣传工作。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行刑衔接,及时通报和分析研判有关情况。案件涉及跨区域的,要积极与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或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协同办案。县公安局在侦办案件中发现存在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进口松木携带松材线虫或天牛等隐患漏洞的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促进源头治理。县林业局加强罚没物品移交、保管处置、鉴定等工作,检验鉴定和信息资源等支持。县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开展相关工作。

(三)认真总结提升。建立信息采集、管理制度,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及时移交记录行政处罚、犯罪线索移交、刑事案件立案破案等情况。县林业局牵头形成本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汇总表(见附件3、4、5) (略) 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和重特大案件随时报告。收集典型案例,总结执法经验,并根据执法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疫木检疫执法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宣传发动。通过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新融媒体等平台,宣传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及林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政策的认识,积极引导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及时总结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和查获的典型案例情况,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防群控、群策群力作用,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涉松疫木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及损害古松名松行为的检举。举报电话: 0771-*、*,邮箱: *@*q.com。

附件: 1.隆安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松材线虫病检疫案件报告单

3.“护松2023”行动成果汇总表

4.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登记汇总表

5.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6.检疫执法涉木企业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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