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年6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年6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青田 (略) 模壳工艺升级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丽环建青〔2023〕20号 | 2023.6.1 | 见附件 |
2 | 关于浙江 (略) 年产 60 万张 休闲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丽环建青〔2023〕21号 | 2023.6.1 | 见附件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联系电话:0578-* 联系地址: (略)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
公告期: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6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青田 (略) 模壳工艺升级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丽环建青〔2023〕20号 | 2023.6.1 | 见附件 |
2 | 关于浙江 (略) 年产 60 万张 休闲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丽环建青〔2023〕21号 | 2023.6.1 | 见附件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联系电话:0578-* 联系地址: (略)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
公告期: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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