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典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半导体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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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典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半导体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湖北 (略) 半导体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湖北 (略) 半导体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国家规定,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1基本情况

湖北 (略) 于2021年9月注册成立,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设备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根据公司 (略) 场需求,湖北 (略) (略) (略) 经济开发区西陵二路东13号投资12000万元建设“湖北 (略) 半导体零部件生产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2亿元,占地面积50亩,落户 (略) 经济开发区西陵二路东13号。新建厂房3栋,总建筑面积23800平方米。购置数控铣床、车床等设备90台套,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项目投产后预计年生产机械零部件5万件。

2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

2.1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均不属于该指导目录中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范畴。

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用地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负面清单要求。

2.2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2.2.1大气环境质量

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基本污染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根据补充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硫酸雾、TVOC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附录D中标准,氮氧化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标准限值。

2.2.2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污水受纳水体举水河各项水质监测指标监测值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2.2.3地下水环境质量

项目区域地下水监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2.2.4声环境质量

项目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西侧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2.2.5土壤质量

评价区域内土壤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的标准要求。

2.3项目污染排放及环境影响分析

2.3.1废气

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固化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以上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碱洗工序会产生少量碱雾,产生碱雾槽体安装槽边吸风罩、顶部吸风罩和门帘,收集的废气送入碱雾吸收塔净化吸收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4)排放。酸洗工序会产生酸雾,挥发含酸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将使用酸雾抑制剂来减少酸雾的形成。产生酸雾槽体安装槽边吸风罩、顶部吸风罩和门帘,收集的废气和酸蒸发浓缩回收中产生的酸雾废气一起送入酸雾吸收塔净化吸收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5)排放。阳极氧化单元中和工序和阳极氧化工序均处于酸性环境,挥发含酸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将使用酸雾抑制剂来减少酸雾的形成。产生酸雾槽体安装槽边吸风罩、顶部吸风罩和门帘,收集的废气送入酸雾吸收塔净化吸收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5)排放。经处理后的硫酸雾、氮氧化物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排放标准。

2.3.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前处理废水包括化抛、除油、碱洗、哑光、中和和阳极氧化清洗废水,这部分生产废水中含有重金属,经自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RO反渗透浓水通过加热蒸发,生产废水不外排。酸洗清洗废水经酸蒸发浓缩回收后回用至三酸槽,不排放。

后处理(染色、封孔)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 (略) 自建污水处理站,该部分废水不含重金属,处理后经 (略) 政管网进入麻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总排口废水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标准及麻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麻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举水河。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3.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槽渣、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浓水蒸发残渣及生活垃圾等。其中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不排放。

2.3.4噪声

项目仅在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各产噪机械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的条件下,经预测,项目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4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2.4.1大气环境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工艺废气。根据本项目废气排放特征,结合环境标准值、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选取氮氧化物、颗粒物、硫酸雾、非*烷总烃作为大气污染主要影响的预测因子。

拟建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结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拟建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项目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100m范围。

根据现场踏勘,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是周边企业、园区道路等,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点,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能满足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只允许建立库房、发展绿化防护带等,不得新建学校、居民楼、医院、机关、科研单位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

2.4.2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含重金属生产废水经自建中水回用系统“隔油+化学沉淀+碳滤+超滤+RO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不外排。酸洗清洗废水经酸蒸发浓缩回收后回用至三酸槽,不排放。

后处理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不含重 (略) 污水处理站“调节+混凝+两级沉淀+过滤”工艺处理,经 (略) 政管网进入麻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举水河,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须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杜绝非正常排放的发生。

2.4.3声环境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数控车床、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70~90dB(A)。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模式预测,噪声源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后,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对环境的预测值较小,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2.4.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置,不排放,对外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5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标准的要求,确定本次风险评价级别为三级。

项目营运期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书,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可将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同时,项目必须落实防渗漏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免造成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

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2.6清洁生产水平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及管理指标等各项指标等方面情况分析表明,本项目较好地落实了清洁生产原则,项目的清洁生产处于国内的先进水平。

3总结论

综上所述,湖北 (略) 半导体零部件生产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略) 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在严格采取拟定完善的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实施环境管理后,本建设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 (略)

单位地址:麻城经济开发区城发创新创业园(北区)10号车间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黄达 (略) ;

单位地址: (略) 黄州区新港北路19号黄冈光谷联合科技城A2幢1层102号

联系人:邓工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713-*

七、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园区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九、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如需公众意见表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园区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参意见表;附件2:《湖北 (略) 半导体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作者(177点击查看>>*615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5-31 10:29

附件1: 插入网页:附件2-二次公示-简本.doc 48.8 K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插入网页:附件1-公参意见表.doc 40.5 KB , 下载次数0
,湖北

湖北 (略) 半导体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湖北 (略) 半导体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国家规定,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1基本情况

湖北 (略) 于2021年9月注册成立,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设备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根据公司 (略) 场需求,湖北 (略) (略) (略) 经济开发区西陵二路东13号投资12000万元建设“湖北 (略) 半导体零部件生产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2亿元,占地面积50亩,落户 (略) 经济开发区西陵二路东13号。新建厂房3栋,总建筑面积23800平方米。购置数控铣床、车床等设备90台套,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项目投产后预计年生产机械零部件5万件。

2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

2.1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均不属于该指导目录中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范畴。

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用地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负面清单要求。

2.2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2.2.1大气环境质量

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基本污染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根据补充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硫酸雾、TVOC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附录D中标准,氮氧化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标准限值。

2.2.2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污水受纳水体举水河各项水质监测指标监测值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2.2.3地下水环境质量

项目区域地下水监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2.2.4声环境质量

项目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西侧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2.2.5土壤质量

评价区域内土壤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的标准要求。

2.3项目污染排放及环境影响分析

2.3.1废气

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固化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以上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碱洗工序会产生少量碱雾,产生碱雾槽体安装槽边吸风罩、顶部吸风罩和门帘,收集的废气送入碱雾吸收塔净化吸收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4)排放。酸洗工序会产生酸雾,挥发含酸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将使用酸雾抑制剂来减少酸雾的形成。产生酸雾槽体安装槽边吸风罩、顶部吸风罩和门帘,收集的废气和酸蒸发浓缩回收中产生的酸雾废气一起送入酸雾吸收塔净化吸收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5)排放。阳极氧化单元中和工序和阳极氧化工序均处于酸性环境,挥发含酸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将使用酸雾抑制剂来减少酸雾的形成。产生酸雾槽体安装槽边吸风罩、顶部吸风罩和门帘,收集的废气送入酸雾吸收塔净化吸收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5)排放。经处理后的硫酸雾、氮氧化物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排放标准。

2.3.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前处理废水包括化抛、除油、碱洗、哑光、中和和阳极氧化清洗废水,这部分生产废水中含有重金属,经自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RO反渗透浓水通过加热蒸发,生产废水不外排。酸洗清洗废水经酸蒸发浓缩回收后回用至三酸槽,不排放。

后处理(染色、封孔)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 (略) 自建污水处理站,该部分废水不含重金属,处理后经 (略) 政管网进入麻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总排口废水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标准及麻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麻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举水河。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3.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槽渣、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浓水蒸发残渣及生活垃圾等。其中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不排放。

2.3.4噪声

项目仅在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各产噪机械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的条件下,经预测,项目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4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2.4.1大气环境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工艺废气。根据本项目废气排放特征,结合环境标准值、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选取氮氧化物、颗粒物、硫酸雾、非*烷总烃作为大气污染主要影响的预测因子。

拟建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结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拟建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项目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100m范围。

根据现场踏勘,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是周边企业、园区道路等,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点,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能满足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只允许建立库房、发展绿化防护带等,不得新建学校、居民楼、医院、机关、科研单位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

2.4.2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含重金属生产废水经自建中水回用系统“隔油+化学沉淀+碳滤+超滤+RO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不外排。酸洗清洗废水经酸蒸发浓缩回收后回用至三酸槽,不排放。

后处理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不含重 (略) 污水处理站“调节+混凝+两级沉淀+过滤”工艺处理,经 (略) 政管网进入麻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举水河,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须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杜绝非正常排放的发生。

2.4.3声环境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数控车床、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70~90dB(A)。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模式预测,噪声源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后,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对环境的预测值较小,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2.4.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置,不排放,对外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5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标准的要求,确定本次风险评价级别为三级。

项目营运期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书,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可将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同时,项目必须落实防渗漏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免造成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

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2.6清洁生产水平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及管理指标等各项指标等方面情况分析表明,本项目较好地落实了清洁生产原则,项目的清洁生产处于国内的先进水平。

3总结论

综上所述,湖北 (略) 半导体零部件生产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略) 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在严格采取拟定完善的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实施环境管理后,本建设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 (略)

单位地址:麻城经济开发区城发创新创业园(北区)10号车间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黄达 (略) ;

单位地址: (略) 黄州区新港北路19号黄冈光谷联合科技城A2幢1层102号

联系人:邓工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713-*

七、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园区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九、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如需公众意见表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园区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参意见表;附件2:《湖北 (略) 半导体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作者(177点击查看>>*615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5-3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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