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6月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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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6月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6月1日

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府路1号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景鸿 (略) PC钢棒生产线扩建项目

(略) (略) 西海街道办事处双泉眼村

营口景鸿 (略)

辽宁三慧科技有限公 司

项 (略) (略) 西海办事处双泉眼村,租用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已建厂房。本项目是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总投资500万元,在厂房内扩建2条PC钢棒生产线,不新增用地。新购置冷却塔、空压机、PC生产线、PC单梁吊、拉力试验机和松弛试验机等设备,建成后可年产2万吨预应力混凝土用PC钢棒。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盖行审备〔2021〕32号),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1.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淬火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引风机经管道引出后汇集到厂房外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放线、清洗、拉拔成型工序连接集尘管道,各管道汇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淬火废气产生废气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3标准限值要求。物料运输及储存过程和集尘管未捕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建一个沉淀池一座冷却塔,生产废水为沉淀池浊环水,由协议单位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加设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氧化铁皮、废渣屑、袋式除尘箱收集尘、落地尘统一收集定期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掏后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要求。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液压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6月1日

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府路1号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景鸿 (略) PC钢棒生产线扩建项目

(略) (略) 西海街道办事处双泉眼村

营口景鸿 (略)

辽宁三慧科技有限公 司

项 (略) (略) 西海办事处双泉眼村,租用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已建厂房。本项目是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总投资500万元,在厂房内扩建2条PC钢棒生产线,不新增用地。新购置冷却塔、空压机、PC生产线、PC单梁吊、拉力试验机和松弛试验机等设备,建成后可年产2万吨预应力混凝土用PC钢棒。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盖行审备〔2021〕32号),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1.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淬火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引风机经管道引出后汇集到厂房外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放线、清洗、拉拔成型工序连接集尘管道,各管道汇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淬火废气产生废气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3标准限值要求。物料运输及储存过程和集尘管未捕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建一个沉淀池一座冷却塔,生产废水为沉淀池浊环水,由协议单位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加设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氧化铁皮、废渣屑、袋式除尘箱收集尘、落地尘统一收集定期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掏后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要求。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液压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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