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3704053704050008/2023-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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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3704053704050008/2023-00016

2023年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略)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1
Sheet1



Sheet 1: 附件1



附件

(略)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区教育和体育局 国家通用文字标准和《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情况的检查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是否规范 各级各类学校中上报的备查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公布)第二十二条
2 普通话推广、普及与培训工作的检查
3 对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评估
4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1.学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情况;2.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3.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4.“三防”建设情况;5.校车安全管理情况;6.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情况;7.校内设施设备安全状况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随机抽查、
实地检查、
台账查验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略) 学校安全条例》(2018年11月通过)第六条
5 对学校安全状况的评估
6 对学校设施、设备状况的安全检查
7 对学校校舍安全的检查
8 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略) 校学生实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光源色温等指标的达标情况等 中小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
2. (略) 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略) 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的通知(鲁教体发〔2019〕1号)
17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1.许可证办理情况;2.安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证件公示情况;3.安全说明、警示情况;4.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5.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6.其他内容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不低于5%,每年抽查不低于1次 县级体育部门 1.《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 (略) 令560号公布,2016年2月改,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18 对体育类社会团体监督管理 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检查 组织开展的赛事活动情况 各级体育类协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县级体育部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略) 令第250号发布,2016年2月修订)第二十五条
19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 年报信息和活动开展情况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各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全年抽查比例为10%,每年抽查1次 县级体育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略) 令第251号)第四条、第二十条
20 对体育类基金会监督管理 公示信息和业务活动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 体育类基金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县级体育部门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 (略) 令第400号)第三十五条
21 对健身气功活动的监督管理 年报信息检查 1.查看赛事活动通知、秩序册、成绩册等档案资料是否齐全;2. 查看体育部门对健身气功及赛事活动的监管情况;3. 查看赛事活动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 下一级体育行政部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四条、第十一条
22 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管 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是否开展与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服务活动;2.是否违反规定出租公共体育文化设施;3.是否有违法所得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填报资料、文件审阅、现场检查、交流座谈等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40%,每年不少于2次 县级体育部门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 (略) 令第382号)第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2.《 (略) 全民健身条例》(2017年12月通过)第六条、第五十条
23 对体育竞赛的监管 竞赛组织检查 各级锦标赛、冠军赛、中小学生联赛竞赛组织有关工作 各赛事主办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体育部门 《 (略) 体育竞赛管理办法》(2014 (略) 人民政府令(第349号))第七条
24 对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督管理 对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督管理 健身气功站点的情况 健身气功站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 县级体育部门 1.《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四条
2.《 (略) 人民政 (略) 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30号)第三十二项

Sheet 2: Sheet1


5 区教育和体育局 国家通用文字标准和《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情况的检查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是否规范 各级各类学校中上报的备查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公布)第二十二条
6 区教育和体育局 普通话推广、普及与培训工作的检查
7 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评估
8 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1.学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情况;2.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3.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4.“三防”建设情况;5.校车安全管理情况;6.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情况;7.校内设施设备安全状况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随机抽查、
实地检查、
台账查验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略) 学校安全条例》(2018年11月通过)第六条
9 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校安全状况的评估
10 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校设施、设备状况的安全检查
11 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校校舍安全的检查
12 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略) 校学生实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光源色温等指标的达标情况等 中小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
2. (略) 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略) 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的通知(鲁教体发〔2019〕1号)
287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1.许可证办理情况;2.安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证件公示情况;3.安全说明、警示情况;4.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5.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6.其他内容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不低于5%,每年抽查不低于1次 县级体育部门 1.《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 (略) 令560号公布,2016年2月改,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288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体育类社会团体监督管理 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检查 组织开展的赛事活动情况 各级体育类协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县级体育部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略) 令第250号发布,2016年2月修订)第二十五条
289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 年报信息和活动开展情况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各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全年抽查比例为10%,每年抽查1次 县级体育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略) 令第251号)第四条、第二十条
290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体育类基金会监督管理 公示信息和业务活动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 体育类基金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县级体育部门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 (略) 令第400号)第三十五条
291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健身气功活动的监督管理 年报信息检查 1.查看赛事活动通知、秩序册、成绩册等档案资料是否齐全;2. 查看体育部门对健身气功及赛事活动的监管情况;3. 查看赛事活动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 下一级体育行政部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四条、第十一条
292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管 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是否开展与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服务活动;2.是否违反规定出租公共体育文化设施;3.是否有违法所得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填报资料、文件审阅、现场检查、交流座谈等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40%,每年不少于2次 县级体育部门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 (略) 令第382号)第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2.《 (略) 全民健身条例》(2017年12月通过)第六条、第五十条
293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体育竞赛的监管 竞赛组织检查 各级锦标赛、冠军赛、中小学生联赛竞赛组织有关工作 各赛事主办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体育部门 《 (略) 体育竞赛管理办法》(2014 (略) 人民政府令(第349号))第七条
294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督管理 对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督管理 健身气功站点的情况 健身气功站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 县级体育部门 1.《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四条
2.《 (略) 人民政 (略) 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30号)第三十二项


2023年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略)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1
Shee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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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区教育和体育局 国家通用文字标准和《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情况的检查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是否规范 各级各类学校中上报的备查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公布)第二十二条
2 普通话推广、普及与培训工作的检查
3 对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评估
4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1.学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情况;2.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3.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4.“三防”建设情况;5.校车安全管理情况;6.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情况;7.校内设施设备安全状况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随机抽查、
实地检查、
台账查验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略) 学校安全条例》(2018年11月通过)第六条
5 对学校安全状况的评估
6 对学校设施、设备状况的安全检查
7 对学校校舍安全的检查
8 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略) 校学生实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光源色温等指标的达标情况等 中小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
2. (略) 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略) 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的通知(鲁教体发〔2019〕1号)
17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1.许可证办理情况;2.安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证件公示情况;3.安全说明、警示情况;4.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5.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6.其他内容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不低于5%,每年抽查不低于1次 县级体育部门 1.《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 (略) 令560号公布,2016年2月改,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18 对体育类社会团体监督管理 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检查 组织开展的赛事活动情况 各级体育类协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县级体育部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略) 令第250号发布,2016年2月修订)第二十五条
19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 年报信息和活动开展情况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各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全年抽查比例为10%,每年抽查1次 县级体育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略) 令第251号)第四条、第二十条
20 对体育类基金会监督管理 公示信息和业务活动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 体育类基金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县级体育部门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 (略) 令第400号)第三十五条
21 对健身气功活动的监督管理 年报信息检查 1.查看赛事活动通知、秩序册、成绩册等档案资料是否齐全;2. 查看体育部门对健身气功及赛事活动的监管情况;3. 查看赛事活动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 下一级体育行政部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四条、第十一条
22 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管 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是否开展与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服务活动;2.是否违反规定出租公共体育文化设施;3.是否有违法所得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填报资料、文件审阅、现场检查、交流座谈等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40%,每年不少于2次 县级体育部门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 (略) 令第382号)第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2.《 (略) 全民健身条例》(2017年12月通过)第六条、第五十条
23 对体育竞赛的监管 竞赛组织检查 各级锦标赛、冠军赛、中小学生联赛竞赛组织有关工作 各赛事主办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体育部门 《 (略) 体育竞赛管理办法》(2014 (略) 人民政府令(第349号))第七条
24 对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督管理 对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督管理 健身气功站点的情况 健身气功站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 县级体育部门 1.《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四条
2.《 (略) 人民政 (略) 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30号)第三十二项

Sheet 2: Sheet1


5 区教育和体育局 国家通用文字标准和《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情况的检查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是否规范 各级各类学校中上报的备查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公布)第二十二条
6 区教育和体育局 普通话推广、普及与培训工作的检查
7 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评估
8 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1.学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情况;2.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3.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4.“三防”建设情况;5.校车安全管理情况;6.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情况;7.校内设施设备安全状况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随机抽查、
实地检查、
台账查验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略) 学校安全条例》(2018年11月通过)第六条
9 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校安全状况的评估
10 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校设施、设备状况的安全检查
11 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学校校舍安全的检查
12 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略) 校学生实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光源色温等指标的达标情况等 中小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
2. (略) 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略) 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的通知(鲁教体发〔2019〕1号)
287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1.许可证办理情况;2.安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证件公示情况;3.安全说明、警示情况;4.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5.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6.其他内容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不低于5%,每年抽查不低于1次 县级体育部门 1.《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 (略) 令560号公布,2016年2月改,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288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体育类社会团体监督管理 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检查 组织开展的赛事活动情况 各级体育类协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县级体育部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略) 令第250号发布,2016年2月修订)第二十五条
289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 年报信息和活动开展情况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各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全年抽查比例为10%,每年抽查1次 县级体育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略) 令第251号)第四条、第二十条
290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体育类基金会监督管理 公示信息和业务活动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 体育类基金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县级体育部门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 (略) 令第400号)第三十五条
291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健身气功活动的监督管理 年报信息检查 1.查看赛事活动通知、秩序册、成绩册等档案资料是否齐全;2. 查看体育部门对健身气功及赛事活动的监管情况;3. 查看赛事活动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 下一级体育行政部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四条、第十一条
292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管 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是否开展与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服务活动;2.是否违反规定出租公共体育文化设施;3.是否有违法所得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填报资料、文件审阅、现场检查、交流座谈等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40%,每年不少于2次 县级体育部门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 (略) 令第382号)第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2.《 (略) 全民健身条例》(2017年12月通过)第六条、第五十条
293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体育竞赛的监管 竞赛组织检查 各级锦标赛、冠军赛、中小学生联赛竞赛组织有关工作 各赛事主办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体育部门 《 (略) 体育竞赛管理办法》(2014 (略) 人民政府令(第349号))第七条
294 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部门) 对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督管理 对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督管理 健身气功站点的情况 健身气功站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 县级体育部门 1.《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四条
2.《 (略) 人民政 (略) 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30号)第三十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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