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厨娘阿珠粮油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豆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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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厨娘阿珠粮油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豆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黑龙江厨娘阿珠 (略) 豆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黄培鹤
  联系电话: 0468-*
  传 真: 0468-*
  通讯地址: (略) 工农区东解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

黑龙江厨娘阿珠 (略) 豆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略) (略) 兴山区 22委

建设单位

黑龙江厨娘阿珠 (略)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黑龙江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 (略) (略) 兴山区22委,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主要构筑物有门卫、食堂、办公室、生产车间、锅炉房,在车间内设3条生产线,以大豆为原料年产豆皮105t,以大豆为原料年产豆丝52.5t,以大豆为原料年产豆干150t。豆干生产工艺:大豆-清洗、浸泡-磨浆-滤浆-煮浆-凝固-成型-压榨-脱布-切块-卤制-包装;豆皮生产工艺:大豆-清洗、浸泡-磨浆-滤浆-煮浆-挑皮-成型-自然烘干;豆丝生产工艺:大豆-清洗、浸泡-磨浆-摊豆丝-摊凉-切割成型。项目冬季供暖、生产用热由1台2t/h生物质蒸汽锅炉提供,燃料为成型生物质。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恶臭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位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操作间内,封闭结构,利用通风换气装置使操作间内形成负压环境收集恶臭气体,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沿操作间墙攀升至屋顶,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15m高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2.蒸煮异味

项目在进行蒸煮工序、卤制工序、豆皮自然烘干工序过程中会有异味(臭气浓度)产生,本项目在各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异味经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15m高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3.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位于厂区西北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排烟通道(DA003)高于其所在建筑物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的要求。

4.投料粉尘

本项目将购买的优质大豆直接倒入浸泡设备中,大豆浸泡后进行清洗;在此过程中粉尘排放量较少,因此本次环评对此不做定量分析,要求在投料工序进行时加强厂房内的通风措施,减少对厂房内人员的影响。

5.锅炉烟气

本项目冬季供暖、生产用热由1台2t/h生物质蒸汽锅炉提供,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烟囱(DA004)排放。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略) 政管网,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头河,最终汇入梧桐河。

2.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

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暂排入10m3防渗污水储池中,用于锅炉除渣、除灰和厂区喷洒降尘,不外排。

3.生产废水

豆皮、豆丝、豆干产品工艺废水、设备清洗用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略) 政污水管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头河,最终汇入梧桐河。

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气浮+调节+UASB+缺氧+接触氧化+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50t/d。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磨豆机、压干机、云锅、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设备噪声在70~90dB(A)左右。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安置于设备间内,建筑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风机进出口均设软管连接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治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上门更换,更换后立即运离出厂,不在厂区存放,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锅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收尘暂存在锅炉房内的灰渣暂存间,利用厢式货车封闭外运,外售给肥料企业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豆腐渣集中收集后,暂存在豆制品车间豆渣库房内,每天外运一次,建设单位不负责运输。由运输车辆拉运出厂,外售养殖户综合利用。餐饮垃圾和废油脂,单独投放于专用收集容器内,密封储存,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产生后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布袋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脱水后密闭封装,暂存于操作间内,作为一般固体废物与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的污水储池、事故储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单元内污水泄露可能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本次环评要求项目生产车间、锅炉房、燃料筒仓、污水储池、事故储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单元作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K≤1×10-7cm/s;除去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地面,应做简单防渗区,其防渗措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各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

三、环境风险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按消防设计要求,建设消防设施,如消火栓、灭火器、报警器等。项目投入运营后,单位应加强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并配合消防部门对厂区消防设施的例行检查。企业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制定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原料在运输过程中采用密闭运输、禁止超载对库房房和成品库房贴上明确的防火标识,严禁烟火,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意见

同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日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黑龙江厨娘阿珠 (略) 豆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黄培鹤
  联系电话: 0468-*
  传 真: 0468-*
  通讯地址: (略) 工农区东解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

黑龙江厨娘阿珠 (略) 豆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略) (略) 兴山区 22委

建设单位

黑龙江厨娘阿珠 (略)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黑龙江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 (略) (略) 兴山区22委,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主要构筑物有门卫、食堂、办公室、生产车间、锅炉房,在车间内设3条生产线,以大豆为原料年产豆皮105t,以大豆为原料年产豆丝52.5t,以大豆为原料年产豆干150t。豆干生产工艺:大豆-清洗、浸泡-磨浆-滤浆-煮浆-凝固-成型-压榨-脱布-切块-卤制-包装;豆皮生产工艺:大豆-清洗、浸泡-磨浆-滤浆-煮浆-挑皮-成型-自然烘干;豆丝生产工艺:大豆-清洗、浸泡-磨浆-摊豆丝-摊凉-切割成型。项目冬季供暖、生产用热由1台2t/h生物质蒸汽锅炉提供,燃料为成型生物质。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恶臭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位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操作间内,封闭结构,利用通风换气装置使操作间内形成负压环境收集恶臭气体,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沿操作间墙攀升至屋顶,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15m高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2.蒸煮异味

项目在进行蒸煮工序、卤制工序、豆皮自然烘干工序过程中会有异味(臭气浓度)产生,本项目在各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异味经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15m高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3.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位于厂区西北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排烟通道(DA003)高于其所在建筑物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的要求。

4.投料粉尘

本项目将购买的优质大豆直接倒入浸泡设备中,大豆浸泡后进行清洗;在此过程中粉尘排放量较少,因此本次环评对此不做定量分析,要求在投料工序进行时加强厂房内的通风措施,减少对厂房内人员的影响。

5.锅炉烟气

本项目冬季供暖、生产用热由1台2t/h生物质蒸汽锅炉提供,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烟囱(DA004)排放。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略) 政管网,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头河,最终汇入梧桐河。

2.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

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暂排入10m3防渗污水储池中,用于锅炉除渣、除灰和厂区喷洒降尘,不外排。

3.生产废水

豆皮、豆丝、豆干产品工艺废水、设备清洗用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略) 政污水管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头河,最终汇入梧桐河。

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气浮+调节+UASB+缺氧+接触氧化+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50t/d。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磨豆机、压干机、云锅、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设备噪声在70~90dB(A)左右。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安置于设备间内,建筑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风机进出口均设软管连接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治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上门更换,更换后立即运离出厂,不在厂区存放,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锅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收尘暂存在锅炉房内的灰渣暂存间,利用厢式货车封闭外运,外售给肥料企业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豆腐渣集中收集后,暂存在豆制品车间豆渣库房内,每天外运一次,建设单位不负责运输。由运输车辆拉运出厂,外售养殖户综合利用。餐饮垃圾和废油脂,单独投放于专用收集容器内,密封储存,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产生后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布袋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脱水后密闭封装,暂存于操作间内,作为一般固体废物与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的污水储池、事故储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单元内污水泄露可能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本次环评要求项目生产车间、锅炉房、燃料筒仓、污水储池、事故储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单元作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K≤1×10-7cm/s;除去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地面,应做简单防渗区,其防渗措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各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

三、环境风险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按消防设计要求,建设消防设施,如消火栓、灭火器、报警器等。项目投入运营后,单位应加强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并配合消防部门对厂区消防设施的例行检查。企业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制定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原料在运输过程中采用密闭运输、禁止超载对库房房和成品库房贴上明确的防火标识,严禁烟火,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意见

同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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