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十二德堡农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设施调试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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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十二德堡农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设施调试公开信息
喀左县十二德堡农机加油站项目为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准备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验收前2023年5月26日,对其“项目建设三同时”现场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查验,自查存在的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已具备验收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前,应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我单位喀左县十二德堡农机加油站项目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动内容如下: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堆肥。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储油罐呼吸、卸油、加油作业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采取内浮顶式储油罐增设油气回收装置措施治理后通过排气口排放,非*烷总烃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油气排放浓度限值25g/m3。加油、卸油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未被油气回收装置回收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4.0mg/m3。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加油机及加油车辆噪声治理措施为设备密闭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治理后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西侧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内垃圾点,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储油罐罐底切水至今一直未清理,无危险废物排放。
调试自2023年4月20日-2023年6月20日结束,时限为60天,在其生产负荷稳定,环保设备正常情况下,进行委托检测并进行验收,如环保设施不正常或不达标及时停产,并立 (略) 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及时监督指导,试产时限顺延,待设备正常后进行检测并验收(验收时限3个月)。
申请单位:喀左县十二德堡农机加油站
2023年5月26日
喀左县十二德堡农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设施调试公开信息
喀左县十二德堡农机加油站项目为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准备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验收前2023年5月26日,对其“项目建设三同时”现场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查验,自查存在的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已具备验收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前,应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我单位喀左县十二德堡农机加油站项目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动内容如下: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堆肥。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储油罐呼吸、卸油、加油作业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采取内浮顶式储油罐增设油气回收装置措施治理后通过排气口排放,非*烷总烃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油气排放浓度限值25g/m3。加油、卸油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未被油气回收装置回收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4.0mg/m3。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加油机及加油车辆噪声治理措施为设备密闭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治理后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西侧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内垃圾点,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储油罐罐底切水至今一直未清理,无危险废物排放。
调试自2023年4月20日-2023年6月20日结束,时限为60天,在其生产负荷稳定,环保设备正常情况下,进行委托检测并进行验收,如环保设施不正常或不达标及时停产,并立 (略) 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及时监督指导,试产时限顺延,待设备正常后进行检测并验收(验收时限3个月)。
申请单位:喀左县十二德堡农机加油站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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