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盛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盛唐年产5000套智能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安徽盛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盛唐年产5000套智能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 (略) “盛唐年产5000套智能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111-*-04-01-*)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略) 裕安区城南镇工业集中区,租赁安徽钜实 (略) 厂房,总面积4000m2,分别为1层、3层,单层面积2000m2,1层主要作为木材机加工区,设置推台锯、封边机、铣床等;3层主要用于打磨、喷漆等;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套智能家具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1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做好项目区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在水帘柜及喷淋塔内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接管园区污水管网, (略) 裕安区污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各工段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中的规定进行处理。木加工工段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工段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晾干各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水帘+喷淋塔+水气分离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各工段废气排放应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报告表》要求项目应设置厂界周边 100m 的卫生防护距离。
(三)运营期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木粉尘、边角料、白乳胶桶、腻子包装桶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妥善做好漆渣、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项目须采取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喷漆间、油墨暂存区等为重点防渗区,对其他生产区与原料暂存区为一般防渗区,对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防渗区建设必须满足报告表提出要求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六)做到厂区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按相关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运营后,及时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对社会公开。
四、裕安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一中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复。
2023年5月23日
抄送:裕安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一中队。
(略)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5月23日印发
安徽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 (略) “盛唐年产5000套智能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111-*-04-01-*)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略) 裕安区城南镇工业集中区,租赁安徽钜实 (略) 厂房,总面积4000m2,分别为1层、3层,单层面积2000m2,1层主要作为木材机加工区,设置推台锯、封边机、铣床等;3层主要用于打磨、喷漆等;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套智能家具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1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做好项目区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在水帘柜及喷淋塔内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接管园区污水管网, (略) 裕安区污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各工段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中的规定进行处理。木加工工段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工段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晾干各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水帘+喷淋塔+水气分离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各工段废气排放应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报告表》要求项目应设置厂界周边 100m 的卫生防护距离。
(三)运营期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木粉尘、边角料、白乳胶桶、腻子包装桶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妥善做好漆渣、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项目须采取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喷漆间、油墨暂存区等为重点防渗区,对其他生产区与原料暂存区为一般防渗区,对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防渗区建设必须满足报告表提出要求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六)做到厂区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按相关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运营后,及时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对社会公开。
四、裕安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一中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复。
2023年5月23日
抄送:裕安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一中队。
(略)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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