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海垦红昇农产品分拣加工厂槟榔次果综合利用及药用冷凝液项目
琼海海垦红昇农产品分拣加工厂槟榔次果综合利用及药用冷凝液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对琼海海垦红昇农产品分拣加工厂槟榔次果综合利用及药用冷凝液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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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嘉积镇金海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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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文号 | 环评审批时间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件 |
---|---|---|---|---|
琼海海垦红昇农产品分拣加工厂槟榔次果综合利用及药用冷凝液项目 | 海环函〔2023〕104号 | 2023-05-31 | (略) 万泉镇东升居居民委员会秦世岭东升大道69号海垦红昇农产品分拣加工厂内 | 海环函[2023]104号 .doc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对琼海海垦红昇农产品分拣加工厂槟榔次果综合利用及药用冷凝液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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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嘉积镇金海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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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文号 | 环评审批时间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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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海垦红昇农产品分拣加工厂槟榔次果综合利用及药用冷凝液项目 | 海环函〔2023〕104号 | 2023-05-31 | (略) 万泉镇东升居居民委员会秦世岭东升大道69号海垦红昇农产品分拣加工厂内 | 海环函[2023]104号 .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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