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2023年-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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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2023年-3号

乐城管字【2023】3号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略) 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城管局职责,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原则,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一细则”

进一步完善、细化执法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覆盖。

二、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1、合理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执法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执法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工作效能。

2、根据我局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抽查模式、组织规模、比例频次等,确保全覆盖抽查,强化工作效能,达到预期效果。

随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调整,我局定于2023年第二、第三季度展开两次双随机抽查,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依 (略) 场主体实施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同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对抽查结果正常的执法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执法主体,区别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

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执法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执法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抽查纪律。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执法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执法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执法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乐亭县城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

2、乐亭县城管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17日


乐城管字【2023】3号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略) 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城管局职责,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原则,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一细则”

进一步完善、细化执法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覆盖。

二、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1、合理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执法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执法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工作效能。

2、根据我局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抽查模式、组织规模、比例频次等,确保全覆盖抽查,强化工作效能,达到预期效果。

随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调整,我局定于2023年第二、第三季度展开两次双随机抽查,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依 (略) 场主体实施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同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对抽查结果正常的执法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执法主体,区别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

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执法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执法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抽查纪律。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执法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执法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执法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乐亭县城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

2、乐亭县城管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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