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消防救援特勤第二消防站和战勤保障基地项目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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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消防救援特勤第二消防站和战勤保障基地项目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略) 消防救援特勤第二消防站和战勤保障基地项目建设地 (略) 俄洛镇曲尼村,地块中心坐标为N31.*°,E97.*°,地块占地面积为10000m2(15亩)。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根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关 (略) 消防救援特勤第二消防站和战勤保障基地项目选址用地性质及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调整的批复》“昌政办复[2023]32号”,同意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消防用地(U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规定。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需对该地块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也为确保后期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以及为后期合理、安全利用用地提供指导依据。 (略) 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四川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项目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无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情形;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不存在过的工业生产活动,经污染物迁移分析,认为不会对本地块造成影响;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所有检测点位砷、镉、铜、铅、汞、镍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因此,该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 (略) ,昌都

(略) 消防救援特勤第二消防站和战勤保障基地项目建设地 (略) 俄洛镇曲尼村,地块中心坐标为N31.*°,E97.*°,地块占地面积为10000m2(15亩)。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根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关 (略) 消防救援特勤第二消防站和战勤保障基地项目选址用地性质及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调整的批复》“昌政办复[2023]32号”,同意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消防用地(U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规定。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需对该地块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也为确保后期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以及为后期合理、安全利用用地提供指导依据。 (略) 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四川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项目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无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情形;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不存在过的工业生产活动,经污染物迁移分析,认为不会对本地块造成影响;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所有检测点位砷、镉、铜、铅、汞、镍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因此,该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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