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田纸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东莞市金田纸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金田纸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万江区大汾金田工业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以下简称“金田纸业”) (略) 万江区大汾金田工业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3°03′14″,东经113°40′57″)。厂区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现建有1台2800型纸机(1#纸机)、5台3400型纸机(2#纸机,5#~8#纸机)、1台4250型纸机(3#纸机)、1台5600型纸机(13#纸机)、5台热磨机、3台冷磨机,配套建设1台90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配套15MW/h发电机1台、12MW/h汽轮机1台)、2台150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一用一备、25MW/h发电机1台、30MW/h汽轮机1台)、立式柔版涂布印刷机2台、复合纸板生产线12台、煤码头1座、综合码头1座。公司现有员工1800人,其中工人1600人,技术人员150人,管理人员50人。员工采用四班三倒,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工作340天,车间每年生产时间为8160小时。 目前拟投资8000万元,依托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改,不增加整体制浆造纸生产线数量,通过更换大容量碎浆设备及配套电机、增加筛选设备、启用备用热磨机、扩大木纤维使用比例、提高网压部出口干度及网部能力、改造网部清洗及真空系统、改变压榨方式、升级烘干系统等措施,调整现有生产线运行参数(克重、车速、运行方式等),将金田纸业生产能力从71.3万吨/年提高到110万吨/年,达到提升技术创新水平,提高区域内产品规模集中度的目的。同步调整热电站、污水处理系统及其它公辅工程的保障方案,与技改项目匹配,并满足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水、废气污染物“增产不增污”的要求。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从现有厂区内调配,年工作340天,员工四班三倒,每班8小时。项目完成后,全厂造纸产能不发生变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污水处理系统主要产臭工段均采取加盖收集恶臭气体措施,收集的臭气经化学洗涤预处理+生物除臭后经由两个25m排气筒排放。 项目煤改气前,由1台90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配套1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组(发电机容量为15MW)+ 2台150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一用一备)配套1台25MW抽凝式汽轮机组(发电机容量为30MW)通过进行汽电调配满足用汽需求,不足电量外购,不增加现有燃煤量。燃煤锅炉烟气经“湿法脱硫+SNCR脱硝+布袋除尘+湿式电除尘”处理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由83m排气筒高空排放。 政府部门统一要求煤改气后,由1台已批在建75MW级燃气轮机配套1台350t/h补燃型双压余热锅炉满足用汽、用电需求。锅炉烟气经“ 低氮燃烧+SCR脱硝”处理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18]56号)中“燃气发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的要求,由4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技改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磨木车间废水、制浆及造纸车间工艺废水、热电站排污水、洗水车间废水及印刷车间清洗废水等,送入金田纸业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使用生产线,其余达标废水经由现有排放口外排不增加现有废水排放量。厂区外排废水CODcr、氨氮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3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余指标达到表2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排放限值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要求后,排入赤滘口河支流,最终汇入赤滘口河。 项目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 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 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产废渣外售;废纸边角料、废浆渣、部分污水处理污泥回用于生产;其余污泥与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6-0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完善,现有工程回顾性分析内容不全,工程分析内容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完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不充分,环境影响分析不到位误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金田纸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万江区大汾金田工业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以下简称“金田纸业”) (略) 万江区大汾金田工业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3°03′14″,东经113°40′57″)。厂区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现建有1台2800型纸机(1#纸机)、5台3400型纸机(2#纸机,5#~8#纸机)、1台4250型纸机(3#纸机)、1台5600型纸机(13#纸机)、5台热磨机、3台冷磨机,配套建设1台90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配套15MW/h发电机1台、12MW/h汽轮机1台)、2台150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一用一备、25MW/h发电机1台、30MW/h汽轮机1台)、立式柔版涂布印刷机2台、复合纸板生产线12台、煤码头1座、综合码头1座。公司现有员工1800人,其中工人1600人,技术人员150人,管理人员50人。员工采用四班三倒,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工作340天,车间每年生产时间为8160小时。 目前拟投资8000万元,依托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改,不增加整体制浆造纸生产线数量,通过更换大容量碎浆设备及配套电机、增加筛选设备、启用备用热磨机、扩大木纤维使用比例、提高网压部出口干度及网部能力、改造网部清洗及真空系统、改变压榨方式、升级烘干系统等措施,调整现有生产线运行参数(克重、车速、运行方式等),将金田纸业生产能力从71.3万吨/年提高到110万吨/年,达到提升技术创新水平,提高区域内产品规模集中度的目的。同步调整热电站、污水处理系统及其它公辅工程的保障方案,与技改项目匹配,并满足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水、废气污染物“增产不增污”的要求。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从现有厂区内调配,年工作340天,员工四班三倒,每班8小时。项目完成后,全厂造纸产能不发生变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污水处理系统主要产臭工段均采取加盖收集恶臭气体措施,收集的臭气经化学洗涤预处理+生物除臭后经由两个25m排气筒排放。 项目煤改气前,由1台90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配套1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组(发电机容量为15MW)+ 2台150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一用一备)配套1台25MW抽凝式汽轮机组(发电机容量为30MW)通过进行汽电调配满足用汽需求,不足电量外购,不增加现有燃煤量。燃煤锅炉烟气经“湿法脱硫+SNCR脱硝+布袋除尘+湿式电除尘”处理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由83m排气筒高空排放。 政府部门统一要求煤改气后,由1台已批在建75MW级燃气轮机配套1台350t/h补燃型双压余热锅炉满足用汽、用电需求。锅炉烟气经“ 低氮燃烧+SCR脱硝”处理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18]56号)中“燃气发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的要求,由4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技改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磨木车间废水、制浆及造纸车间工艺废水、热电站排污水、洗水车间废水及印刷车间清洗废水等,送入金田纸业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使用生产线,其余达标废水经由现有排放口外排不增加现有废水排放量。厂区外排废水CODcr、氨氮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3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余指标达到表2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排放限值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要求后,排入赤滘口河支流,最终汇入赤滘口河。 项目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 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 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产废渣外售;废纸边角料、废浆渣、部分污水处理污泥回用于生产;其余污泥与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6-0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完善,现有工程回顾性分析内容不全,工程分析内容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完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不充分,环境影响分析不到位误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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