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流域蒸水支流石鼓区黄沙湾片区两江交汇处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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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流域蒸水支流石鼓区黄沙湾片区两江交汇处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湘江流域蒸水支流石鼓区黄沙湾片区两江交汇处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江流域蒸水支流石鼓区黄沙湾片区两江交汇处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石鼓区湘江北路2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江流域蒸水支流石鼓区黄沙湾片区两江交汇处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鼓区黄沙湾片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9495.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8万元,占总投资1.73%.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m2,总建筑面积6514.1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污染治理工程、岸坡系统整治工程、人居环境治理工程,各工程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

其中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①对原东方红渔场清淤*m3,对原东方红渔场水体固体污染处理15000m3,在原东方红渔场沿边城镇居民生活区域新建4座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河底底质改良*m2;

②在蒸水北岸新建生态护岸6900m2,岸坡修复、整理18400m2,岸线生态修复21900m2,在蒸水北岸东北部新建垃圾收运站1座,岸坡垃圾清运5619t;

③对蒸水北岸生态廊道修复长度约1.38km,工程包括新建生态健康步道4830m2,生态绿道修复4140m2,植被修复2760m2,公厕改造4座;新建生态停车场(华耀城停车场),工程占地2576.13m2,共有车位1400个,充电桩420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土石方开挖、堆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以及河道清淤疏浚过程产生的少量恶臭。要求定期对工程施工现场、施工道路进行洒水和清扫,减少扬尘产生量。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需设置围挡、围护。施工场地对外出口设置洗车槽,施工道路硬化等措施,并对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cm2)或防尘布。淤泥清淤的季节选在冬季挖出后及时清运,不进行临时堆放.

2. 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标化工地建设的环保要求,对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临时淤泥干化场等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上层浮油由相关单位处理。不在工程沿线水体内任意冲洗施工机械和车辆。混凝土拌和废水应设置沉淀池干化处理,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除尘绿化。对施工场地、砂石料堆场、临时堆土场等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沙池,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上述场地及时清理并复绿。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可就近利用附近已有的厕所或可通过向环卫部门租用流动公共厕所、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抽运,送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不能堆放在水体旁,堆放地点加设篷盖,防止雨水将有害物质带入水体。易流失施工建筑物料,应堆放在指定的室内仓库,对于河道附近施工路段,应设置临时材料堆放池,并有防雨棚,四周应有截流沟。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场地,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除此之外,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压级过高。在距施工线路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敏感点的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次日 6:00)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同时封闭施工场界。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收集箱,与环卫部门签订垃圾清运协议,由环卫部门定期来营地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往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同时建设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杜绝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影响当地卫生。工程弃方表土可用于周边在建项目后期绿化覆土,其余土石方全部调入周边项目进行综合利用。河道疏浚污泥带有一定恶臭,污泥应随清随运,干化后运至专门的填埋场填埋或其他综合利用。

注: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报告公开内容负责


湘江流域蒸水支流石鼓区黄沙湾片区两江交汇处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江流域蒸水支流石鼓区黄沙湾片区两江交汇处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石鼓区湘江北路2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江流域蒸水支流石鼓区黄沙湾片区两江交汇处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鼓区黄沙湾片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9495.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8万元,占总投资1.73%.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m2,总建筑面积6514.1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污染治理工程、岸坡系统整治工程、人居环境治理工程,各工程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

其中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①对原东方红渔场清淤*m3,对原东方红渔场水体固体污染处理15000m3,在原东方红渔场沿边城镇居民生活区域新建4座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河底底质改良*m2;

②在蒸水北岸新建生态护岸6900m2,岸坡修复、整理18400m2,岸线生态修复21900m2,在蒸水北岸东北部新建垃圾收运站1座,岸坡垃圾清运5619t;

③对蒸水北岸生态廊道修复长度约1.38km,工程包括新建生态健康步道4830m2,生态绿道修复4140m2,植被修复2760m2,公厕改造4座;新建生态停车场(华耀城停车场),工程占地2576.13m2,共有车位1400个,充电桩420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土石方开挖、堆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以及河道清淤疏浚过程产生的少量恶臭。要求定期对工程施工现场、施工道路进行洒水和清扫,减少扬尘产生量。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需设置围挡、围护。施工场地对外出口设置洗车槽,施工道路硬化等措施,并对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cm2)或防尘布。淤泥清淤的季节选在冬季挖出后及时清运,不进行临时堆放.

2. 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标化工地建设的环保要求,对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临时淤泥干化场等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上层浮油由相关单位处理。不在工程沿线水体内任意冲洗施工机械和车辆。混凝土拌和废水应设置沉淀池干化处理,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除尘绿化。对施工场地、砂石料堆场、临时堆土场等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沙池,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上述场地及时清理并复绿。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可就近利用附近已有的厕所或可通过向环卫部门租用流动公共厕所、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抽运,送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不能堆放在水体旁,堆放地点加设篷盖,防止雨水将有害物质带入水体。易流失施工建筑物料,应堆放在指定的室内仓库,对于河道附近施工路段,应设置临时材料堆放池,并有防雨棚,四周应有截流沟。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场地,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除此之外,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压级过高。在距施工线路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敏感点的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次日 6:00)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同时封闭施工场界。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收集箱,与环卫部门签订垃圾清运协议,由环卫部门定期来营地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往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同时建设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杜绝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影响当地卫生。工程弃方表土可用于周边在建项目后期绿化覆土,其余土石方全部调入周边项目进行综合利用。河道疏浚污泥带有一定恶臭,污泥应随清随运,干化后运至专门的填埋场填埋或其他综合利用。

注: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报告公开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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