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敬业集团尉氏县双碳产业园汽车配套高端制造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拆解废旧汽车20000辆/年、回收加工废钢100万t/a)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敬业集团尉氏县双碳产业园汽车配套高端制造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拆解废旧汽车20000辆/年、回收加工废钢100万t/a)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敬业集团尉氏县双碳产业园汽车配套高端制造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拆解废旧汽车20000辆/年、回收加工废钢100万t/a)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敬业集团尉氏县双碳产业园汽车配套高端制造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拆解废旧汽车20000辆/年、回收加工废钢100万t/a)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敬业集团尉氏县双碳产业园汽车配套高端制造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拆解废旧汽车20000辆/年、回收加工废钢100万t/a) | (略) 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三环与建业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 | 敬业富山(河南) (略) | 河南 (略) | 项目 (略) 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三环与建业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建设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加工废钢生产线,建成后拆解废旧汽车20000辆、回收加工废钢100万,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拆解粉尘、切割粉尘、安全气囊爆破粉尘、废油液抽取废气、废冷却液抽取废气、废油液箱和废制冷剂罐存储过程挥发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外排废气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汇入厂总排口,排入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指标要求。 3.噪声。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铅动力蓄电池、废含汞荧光灯管、废安全气囊、废油液、废滤清器、废制冷剂、废液化气罐、含汞含铅部件、废电路板(含电容器)、三元催化器、石棉废物、废冷却液、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荧光灯管、油泥、废电解液及废石灰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敬业集团尉氏县双碳产业园汽车配套高端制造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拆解废旧汽车20000辆/年、回收加工废钢100万t/a)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敬业集团尉氏县双碳产业园汽车配套高端制造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拆解废旧汽车20000辆/年、回收加工废钢100万t/a)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敬业集团尉氏县双碳产业园汽车配套高端制造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拆解废旧汽车20000辆/年、回收加工废钢100万t/a) | (略) 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三环与建业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 | 敬业富山(河南) (略) | 河南 (略) | 项目 (略) 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三环与建业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建设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加工废钢生产线,建成后拆解废旧汽车20000辆、回收加工废钢100万,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拆解粉尘、切割粉尘、安全气囊爆破粉尘、废油液抽取废气、废冷却液抽取废气、废油液箱和废制冷剂罐存储过程挥发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外排废气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汇入厂总排口,排入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指标要求。 3.噪声。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铅动力蓄电池、废含汞荧光灯管、废安全气囊、废油液、废滤清器、废制冷剂、废液化气罐、含汞含铅部件、废电路板(含电容器)、三元催化器、石棉废物、废冷却液、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荧光灯管、油泥、废电解液及废石灰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