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盂县嘉伟信荣商贸有限公司储配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公示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盂县嘉伟信荣商贸有限公司储配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公示
盂县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盂县 (略) 储配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报告表批复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由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会上专家提出了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山西 (略) 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补充修改,我局原则上同意专家意见和结论。
二、该项 (略) (略) 盂县秀水镇上南庄村西南侧约268米处,项目总占地面积9785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项目建设3座全封闭储煤场,建筑面积约5000m2,新建2座全封闭式储煤场,改造1座全封闭式储煤场,购置配煤生产线一条及相关附属设施。可储配煤15万t/a。项目配套配煤设备一套,包括破碎机、筛分机、配煤机各一台。
三、在工程实施中,必须保证《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在实施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施工过程 (略) 住建部关于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中对施工扬尘的控制要求。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场地内道路必须硬化,道路清扫时必须采取洒水措施。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密闭车斗;施工场地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在洗车平台对车身、车槽、轮胎等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泥上路;本项目施工期不能及时清理的建筑垃圾,必须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煤装卸及存储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原煤破碎、筛分、配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各全封闭储煤场间物料运输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全封闭煤场中配套自动喷淋洒水装置,配合移动式雾炮机,各全封闭储煤场间物料转运扬尘产生量较小。运煤道路全部硬化;对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并及时清理路面。同时运输车辆须使用封闭运输车;车辆行驶时要限制超载,限制车速;运输汽车离开场地前进入标准化封闭式洗车平台,经清洗后方可上路。另外,在运输道路两侧植树绿化,既可减少粉尘污染,又可美化环境。配煤在全封闭储库内进行,设全封闭皮带输送装置,同时使用顶部喷淋洒水装置。配煤工序生产设备设在全封闭车间内,破碎机进行全封闭处理,进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粉尘,破碎机的出料口与运输皮带的连接处采用彩钢结构全封闭;筛分机进行全封闭处理,进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粉尘,出料口与运输皮带的连接处采用彩钢结构全封闭;配煤机进行全封闭处理,进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粉尘,出料口与运输皮带的连接处采用彩钢结构全封闭。集气罩均采用为外部伞形顶吸罩,将废气引至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20mg/m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生产废水包括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洗涤用水,以及运输车辆冲洗产生的洗涤废水。各类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区及运输道路的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禁止外排。本项目场区内不设施工生活营地。场区内设置防渗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职工生活废水和场区初期雨水。项目厂区建设一座8m3的三级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水质较为简单,用于场区道路洒水抑尘。配套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为120m3的初期雨水池,用于初期雨水的收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用于项目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后,全部由汽车运至环卫部门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填埋。施工期间厂区要求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垃圾站处理。
运营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除尘设备产生的除尘灰以及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污泥定期清理,自然晾晒脱水后,污泥掺入产品煤销售。除尘灰掺入产品煤销售。建设1座5m2危废暂存间,危废经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现场主要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作业,对声学环境影响较大的机械设备包括装载机等,这些声源属突发性非稳态噪声源,且伴随振动。所有高产噪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日间;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因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在模板、支架的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操作的应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也应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运营期:本项目产噪源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配煤机、风机等,优化项目平面布置,主要噪声设备远离厂界,通过距离消减可以有效降低厂界的噪声;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通过建筑物隔声,降低噪声影响;厂内所有设备宜选用低噪声型号,各种生产设备设减振基础;风机安装消声器;加强文明生产管理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绿化,在项目周边种植常绿树种,起到吸声降噪作用。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厂区绿化措施,加强生态管理,并制定落实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下达并经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粉尘0.423t/a(阳环盂函[2023]10号)。
五、项目在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规划、土地、安全、消防等相应手续,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后,方可实施。
六、项目建成后,试生产前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件及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生态环境盂县分局备案。
七、你单位应自觉接受、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盂县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盂县 (略) 储配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报告表批复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由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会上专家提出了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山西 (略) 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补充修改,我局原则上同意专家意见和结论。
二、该项 (略) (略) 盂县秀水镇上南庄村西南侧约268米处,项目总占地面积9785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项目建设3座全封闭储煤场,建筑面积约5000m2,新建2座全封闭式储煤场,改造1座全封闭式储煤场,购置配煤生产线一条及相关附属设施。可储配煤15万t/a。项目配套配煤设备一套,包括破碎机、筛分机、配煤机各一台。
三、在工程实施中,必须保证《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在实施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施工过程 (略) 住建部关于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中对施工扬尘的控制要求。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场地内道路必须硬化,道路清扫时必须采取洒水措施。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密闭车斗;施工场地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在洗车平台对车身、车槽、轮胎等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泥上路;本项目施工期不能及时清理的建筑垃圾,必须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煤装卸及存储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原煤破碎、筛分、配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各全封闭储煤场间物料运输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全封闭煤场中配套自动喷淋洒水装置,配合移动式雾炮机,各全封闭储煤场间物料转运扬尘产生量较小。运煤道路全部硬化;对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并及时清理路面。同时运输车辆须使用封闭运输车;车辆行驶时要限制超载,限制车速;运输汽车离开场地前进入标准化封闭式洗车平台,经清洗后方可上路。另外,在运输道路两侧植树绿化,既可减少粉尘污染,又可美化环境。配煤在全封闭储库内进行,设全封闭皮带输送装置,同时使用顶部喷淋洒水装置。配煤工序生产设备设在全封闭车间内,破碎机进行全封闭处理,进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粉尘,破碎机的出料口与运输皮带的连接处采用彩钢结构全封闭;筛分机进行全封闭处理,进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粉尘,出料口与运输皮带的连接处采用彩钢结构全封闭;配煤机进行全封闭处理,进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粉尘,出料口与运输皮带的连接处采用彩钢结构全封闭。集气罩均采用为外部伞形顶吸罩,将废气引至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20mg/m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生产废水包括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洗涤用水,以及运输车辆冲洗产生的洗涤废水。各类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区及运输道路的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禁止外排。本项目场区内不设施工生活营地。场区内设置防渗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职工生活废水和场区初期雨水。项目厂区建设一座8m3的三级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水质较为简单,用于场区道路洒水抑尘。配套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为120m3的初期雨水池,用于初期雨水的收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用于项目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后,全部由汽车运至环卫部门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填埋。施工期间厂区要求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垃圾站处理。
运营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除尘设备产生的除尘灰以及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污泥定期清理,自然晾晒脱水后,污泥掺入产品煤销售。除尘灰掺入产品煤销售。建设1座5m2危废暂存间,危废经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现场主要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作业,对声学环境影响较大的机械设备包括装载机等,这些声源属突发性非稳态噪声源,且伴随振动。所有高产噪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日间;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因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在模板、支架的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操作的应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也应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运营期:本项目产噪源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配煤机、风机等,优化项目平面布置,主要噪声设备远离厂界,通过距离消减可以有效降低厂界的噪声;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通过建筑物隔声,降低噪声影响;厂内所有设备宜选用低噪声型号,各种生产设备设减振基础;风机安装消声器;加强文明生产管理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绿化,在项目周边种植常绿树种,起到吸声降噪作用。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厂区绿化措施,加强生态管理,并制定落实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下达并经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粉尘0.423t/a(阳环盂函[2023]10号)。
五、项目在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规划、土地、安全、消防等相应手续,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后,方可实施。
六、项目建成后,试生产前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件及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生态环境盂县分局备案。
七、你单位应自觉接受、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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