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旦江苏园区智能木制家具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震旦江苏园区智能木制家具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华路北侧、金渡路西侧;
建设单位:震旦(江苏) (略) ;
环评机构:苏州 (略) ;
项目概况:震旦公司拟于现有厂区购置封边机、涂胶机、机器人喷涂线、水性干燥线等生产设备建设智能木制家具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家具板类30万件、木器类18万套的产能。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78%。本项目新增职工1100人,年生产300天,实行单班制,每班10小时,全年工作30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金西中心横河;锅炉浓水作为湿式除尘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并接管通州 (略) ,尾水排至通*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根据VOC含量检测报告,生产使用的水性底漆、水性面漆、修色底漆、修色面漆、UV底漆、UV腻子施工状态下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表1水性涂料和表3辐射固化涂料中VOC含量的要求,EVA热熔胶和水性白胶出厂状态下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2水基型胶粘剂和表3本体性胶粘剂中VOC含量的要求,清洗剂使用状态下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2半水基清洗剂中VOC含量的要求。油磨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封边自带打磨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2#排气简排放;开料、机加工、修边、钻孔、铣型、精裁、打磨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3#排气筒排放;修色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封边、擦拭、涂胶、贴面、修色固化废气一并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床处理后通过15米高4#排气筒排放;擦色喷漆废气、水性及UV底漆喷漆废气分别经各水帘柜预处理后与涂料调配废气、刮腻子废气、固化废气一并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床处理后通过15米高5#排气筒排放;面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面漆调配、固化废气一并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床处理后通过15米高6#排气筒排放:上述活性炭吸附床离线脱附废气经共用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4#排气筒排放;燃气热水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直接通过15米高7#排气筒排放;人工油磨、色磨废气由打磨室密闭负压收集,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与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及生产车间外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限值,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及表2中TVOC限值,燃气锅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类生产设备、水泵、空压机和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废木皮、竹皮边角料、机加工产生的除尘灰、废布袋、普通包装材料、废砂轮收集后外售;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漆渣、废包装桶、水帘柜废液、水喷淋废液、湿式除尘捞渣、湿式除尘器废液、油磨产生的除尘灰、不可再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com
联系人:顾晨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华路北侧、金渡路西侧;
建设单位:震旦(江苏) (略) ;
环评机构:苏州 (略) ;
项目概况:震旦公司拟于现有厂区购置封边机、涂胶机、机器人喷涂线、水性干燥线等生产设备建设智能木制家具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家具板类30万件、木器类18万套的产能。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78%。本项目新增职工1100人,年生产300天,实行单班制,每班10小时,全年工作30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金西中心横河;锅炉浓水作为湿式除尘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并接管通州 (略) ,尾水排至通*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根据VOC含量检测报告,生产使用的水性底漆、水性面漆、修色底漆、修色面漆、UV底漆、UV腻子施工状态下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表1水性涂料和表3辐射固化涂料中VOC含量的要求,EVA热熔胶和水性白胶出厂状态下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2水基型胶粘剂和表3本体性胶粘剂中VOC含量的要求,清洗剂使用状态下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2半水基清洗剂中VOC含量的要求。油磨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封边自带打磨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2#排气简排放;开料、机加工、修边、钻孔、铣型、精裁、打磨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3#排气筒排放;修色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封边、擦拭、涂胶、贴面、修色固化废气一并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床处理后通过15米高4#排气筒排放;擦色喷漆废气、水性及UV底漆喷漆废气分别经各水帘柜预处理后与涂料调配废气、刮腻子废气、固化废气一并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床处理后通过15米高5#排气筒排放;面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面漆调配、固化废气一并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床处理后通过15米高6#排气筒排放:上述活性炭吸附床离线脱附废气经共用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4#排气筒排放;燃气热水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直接通过15米高7#排气筒排放;人工油磨、色磨废气由打磨室密闭负压收集,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与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及生产车间外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限值,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及表2中TVOC限值,燃气锅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类生产设备、水泵、空压机和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废木皮、竹皮边角料、机加工产生的除尘灰、废布袋、普通包装材料、废砂轮收集后外售;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漆渣、废包装桶、水帘柜废液、水喷淋废液、湿式除尘捞渣、湿式除尘器废液、油磨产生的除尘灰、不可再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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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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