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个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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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个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30日我局对2个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 (略) (略) 政府D栋135室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兰西县榆林镇污水处理项目(2000t/d)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绥环函〔2023〕29号

2023年5月30日

2

关于青冈县祯祥镇污水处理厂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绥环函〔2023〕30号

2023年5月30日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30日我局对2个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 (略) (略) 政府D栋135室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兰西县榆林镇污水处理项目(2000t/d)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绥环函〔2023〕29号

2023年5月30日

2

关于青冈县祯祥镇污水处理厂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绥环函〔2023〕30号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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