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单位申购安居房实施方案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单位申购安居房实施方案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单位申购安居房实施方案

  为保障本地户籍居民、引进人才及园区建设者住有所居,加快人才聚集和优质科研机构及企业入驻,根据《 (略) 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等文件精神,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以下简称“科技城管理局”)对单位申购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以下简称“科技城”)安居房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小组、工作机制

  为保障审核工作顺利开展,科技城管理局成立安居房审核工作小组。以工作小组会议审定的形式,协助崖州区人民政府对申购单位是否符合科技城建设的发展方向进行初步审查。

  二、申购范围

  科技城控规范围内的3个安居房项目均为单位可申购项目,具体如下:

  (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保利栖悦安居房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6-02-03、YK06-02-04地块),位于崖州区燕打北路,房源总数为1356套。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为1栋(15套)、3栋(129套)、5栋(20套)、6栋(57套)、7栋(20套)、8栋(129套)及9栋(57套),共7栋427套。

  (二)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招商海月花园安居房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3-03-03、YK03-03-04地块),位于新道街科技城第一幼儿园旁,房源总数为2132套。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为1栋至7栋(均为整栋),共7栋1104套。

  (三)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万科金色里程安居房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6-05-01、YK06-05-02地块),位于南繁科技城农耕路,房源总数为1435套。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为1栋(54套)、2栋(46套)、3栋(30套)、4栋(11套)、5栋(82套)、6栋(17套)、7栋(68套)、8栋(128套)、9栋(11套)、10栋(144套)、11栋(22套)及12栋(11套),共12栋624套。

  安居房项目的基准价格为12800元/㎡,单套住房销售价格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如出现房源比例不足或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则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房源调整并发布公告。

  三、申购条件

  根据《关于优化崖州区海棠区安居房项目申报的工作方案》第四条规定,申购单位需符合崖州湾科技城建设的发展方向,并纳入崖州区人民政府明确的企事业单位名录。

  四、申购流程

  申购单位以线下方式向科技城管理局申购科技城安居房,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综合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受理时间:工作日08:40-12:40,14:30-17:30)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购单位提交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书》(附件1);

  2.《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法人证书等;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5.单位社保参保证明及单位纳税证明;

  6.其他补充材料。

  (二)科技城管理局根据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收到的配售申请材料,于次月30日前报至崖州区人民政府。

  (三)科技城管理局收到崖州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本次获得安居房配售资格的单位名录,公示期为7天(自然日)。

  (四)公示名录接受全社会监督,科技城管理局负责接收异议并报请崖州区人民政府进行复核,复核后对调整情况另行公示;公示流程参照前款执行。

  (五)审查未通过的申购单位可以补正材料后再次申请,申购流程重新开始。

  (六)获得安居房配售资格的申购单位,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科技城管理局提交安居房选房申请,6个月后需重新提交安居配售资格申请,如需申请多个项目的,需按项目分别报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选房申请书》(附件3);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其他委派代表人员到场的提交申购单位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其他补充材料。

  (七)选房流程及规定详见第五条。

  (八)选房认购后,由各安居房项目开发商配合申购单位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五、选房流程及规定

  科技城管理局根据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收到的选房申请材料,于次月15日前发布安居房选房公告,通知申购单位进行选房认购。选房活动及场次依据各安居房项目分别独立开展。各项目开发商须按要求根据每批次单位申购套数合理匹配房源。

  (一)具体选房流程

  1.现场选房工作将在科技城管理局、公证机关及申购单位代表全程监督下进行。

  2.申购单位提交本次拟认购套数或栋数,选房现场不得变更拟认购套数或栋数。

  3.申购单位应按栋或按套进行认购。按栋认购的申购单位优先于按套认购的申购单位进行选房。

  4.对于按栋认购的申购单位,认购栋数多的申购单位优先于认购栋数少的申购单位选房,如出现认购栋数相同的申购单位,则由公证机关操作摇号系统生成随机序号确定选房顺序。

  5.按栋申购的单位按选房顺序根据选房申请直接选取对应楼栋并现场签订《认购资格确认书》(需签字捺印),即视为选房成功。

  6.对于按套认购的申购单位,认购套数多的申购单位优先于认购套数少的申购单位选房,如出现认购套数相同的申购单位,则由公证机关操作摇号系统生成随机序号确定选房顺序。

  7. 按套数申购的单位,按选房顺序通过自选进行选房,选房后当场进行登记确认,并签订《认购资格确认书》(需签字捺印),即视为选房成功。

  8.各项目开发商负责后续购房签约工作。

  9.单位可申购的配售房源楼栋须与个人可申购的配售房源楼栋进行区分,剩余楼栋不足时优先安排每月公示批次的个人进行选房活动。

  10.若可选取的整体房源数量少于申购单位意向数量而导致单位无法现场选房的,则直接纳入科技城安居房轮候库。轮候的相关规定科技城管理局另行公告,具体以公告文件为准。

  (二)选房流程的特别规定

  申购单位可参照第四条第(六)款再次或重新选房,特别规定如下:

  1.选房结束后,申购单位追加安居房申购数量的,应自该次选房之日起90天后方可再次申请选房。

  2.申购单位到场后未按照意向栋数或套数进行选房及选房后未现场签订《认购资格确认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申购单位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自动转回,可由其他方继续选购。申购单位自该次选房之日起90天后方可重新申请选房。

  3.申购单位未按照《认购资格确认书》确定的认购时限,与项目开发 (略) 安居房买卖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申购单位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自动转回,可由其他方继续选购。申购单位自认购时限的最后一日起90天后方可重新申请选房。

  4.申购单位 (略) 安居房买卖合同,后又因自身原因与开发商解除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申购单位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自动转回,可由其他方继续选购。申购单位自解除之日起90天后方可重新申请选房。

  5.在上述再次或重新选房事由发生之日90天内又发生其他再次或重新选房事由的,则自后续发生的其他再次或重新选房事由之日起重新计算90天期限。

  6.其他再次或重新选房情形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解释补充。

  六、转让管理

  根据《关于优化崖州区海棠区安居房项目申报的工作方案》第四条规定,申购单位购买安居房,阶段性用于单位内部周转房,参照保障性租赁住房范围管理。待持有3年后,可以转让给在申购单位内工作并符合安居房相关政策的职工。

  转让规则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执行。

  七、监督管理

  申购单位在提交申购材料时弄虚作假,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购买安居房,或者擅自改变安居房居住用途,将安居房用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由主管部门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处理。

  八、其他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方案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负责解释。其他未 (略) 、市安居房相关规定执行。省、市安居房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如有变更,按照最新办法和规定执行。

  附件: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书

   2.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承诺书

   3.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选房申请书

   4.授权委托书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书.docx

  2.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承诺书.docx

  3.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选房申请书.docx

  4.授权委托书.docx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单位申购安居房实施方案

  为保障本地户籍居民、引进人才及园区建设者住有所居,加快人才聚集和优质科研机构及企业入驻,根据《 (略) 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等文件精神,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以下简称“科技城管理局”)对单位申购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以下简称“科技城”)安居房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小组、工作机制

  为保障审核工作顺利开展,科技城管理局成立安居房审核工作小组。以工作小组会议审定的形式,协助崖州区人民政府对申购单位是否符合科技城建设的发展方向进行初步审查。

  二、申购范围

  科技城控规范围内的3个安居房项目均为单位可申购项目,具体如下:

  (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保利栖悦安居房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6-02-03、YK06-02-04地块),位于崖州区燕打北路,房源总数为1356套。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为1栋(15套)、3栋(129套)、5栋(20套)、6栋(57套)、7栋(20套)、8栋(129套)及9栋(57套),共7栋427套。

  (二)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招商海月花园安居房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3-03-03、YK03-03-04地块),位于新道街科技城第一幼儿园旁,房源总数为2132套。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为1栋至7栋(均为整栋),共7栋1104套。

  (三)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万科金色里程安居房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6-05-01、YK06-05-02地块),位于南繁科技城农耕路,房源总数为1435套。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为1栋(54套)、2栋(46套)、3栋(30套)、4栋(11套)、5栋(82套)、6栋(17套)、7栋(68套)、8栋(128套)、9栋(11套)、10栋(144套)、11栋(22套)及12栋(11套),共12栋624套。

  安居房项目的基准价格为12800元/㎡,单套住房销售价格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如出现房源比例不足或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则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房源调整并发布公告。

  三、申购条件

  根据《关于优化崖州区海棠区安居房项目申报的工作方案》第四条规定,申购单位需符合崖州湾科技城建设的发展方向,并纳入崖州区人民政府明确的企事业单位名录。

  四、申购流程

  申购单位以线下方式向科技城管理局申购科技城安居房,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综合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受理时间:工作日08:40-12:40,14:30-17:30)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购单位提交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书》(附件1);

  2.《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法人证书等;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5.单位社保参保证明及单位纳税证明;

  6.其他补充材料。

  (二)科技城管理局根据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收到的配售申请材料,于次月30日前报至崖州区人民政府。

  (三)科技城管理局收到崖州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本次获得安居房配售资格的单位名录,公示期为7天(自然日)。

  (四)公示名录接受全社会监督,科技城管理局负责接收异议并报请崖州区人民政府进行复核,复核后对调整情况另行公示;公示流程参照前款执行。

  (五)审查未通过的申购单位可以补正材料后再次申请,申购流程重新开始。

  (六)获得安居房配售资格的申购单位,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科技城管理局提交安居房选房申请,6个月后需重新提交安居配售资格申请,如需申请多个项目的,需按项目分别报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选房申请书》(附件3);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其他委派代表人员到场的提交申购单位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其他补充材料。

  (七)选房流程及规定详见第五条。

  (八)选房认购后,由各安居房项目开发商配合申购单位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五、选房流程及规定

  科技城管理局根据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收到的选房申请材料,于次月15日前发布安居房选房公告,通知申购单位进行选房认购。选房活动及场次依据各安居房项目分别独立开展。各项目开发商须按要求根据每批次单位申购套数合理匹配房源。

  (一)具体选房流程

  1.现场选房工作将在科技城管理局、公证机关及申购单位代表全程监督下进行。

  2.申购单位提交本次拟认购套数或栋数,选房现场不得变更拟认购套数或栋数。

  3.申购单位应按栋或按套进行认购。按栋认购的申购单位优先于按套认购的申购单位进行选房。

  4.对于按栋认购的申购单位,认购栋数多的申购单位优先于认购栋数少的申购单位选房,如出现认购栋数相同的申购单位,则由公证机关操作摇号系统生成随机序号确定选房顺序。

  5.按栋申购的单位按选房顺序根据选房申请直接选取对应楼栋并现场签订《认购资格确认书》(需签字捺印),即视为选房成功。

  6.对于按套认购的申购单位,认购套数多的申购单位优先于认购套数少的申购单位选房,如出现认购套数相同的申购单位,则由公证机关操作摇号系统生成随机序号确定选房顺序。

  7. 按套数申购的单位,按选房顺序通过自选进行选房,选房后当场进行登记确认,并签订《认购资格确认书》(需签字捺印),即视为选房成功。

  8.各项目开发商负责后续购房签约工作。

  9.单位可申购的配售房源楼栋须与个人可申购的配售房源楼栋进行区分,剩余楼栋不足时优先安排每月公示批次的个人进行选房活动。

  10.若可选取的整体房源数量少于申购单位意向数量而导致单位无法现场选房的,则直接纳入科技城安居房轮候库。轮候的相关规定科技城管理局另行公告,具体以公告文件为准。

  (二)选房流程的特别规定

  申购单位可参照第四条第(六)款再次或重新选房,特别规定如下:

  1.选房结束后,申购单位追加安居房申购数量的,应自该次选房之日起90天后方可再次申请选房。

  2.申购单位到场后未按照意向栋数或套数进行选房及选房后未现场签订《认购资格确认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申购单位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自动转回,可由其他方继续选购。申购单位自该次选房之日起90天后方可重新申请选房。

  3.申购单位未按照《认购资格确认书》确定的认购时限,与项目开发 (略) 安居房买卖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申购单位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自动转回,可由其他方继续选购。申购单位自认购时限的最后一日起90天后方可重新申请选房。

  4.申购单位 (略) 安居房买卖合同,后又因自身原因与开发商解除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申购单位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自动转回,可由其他方继续选购。申购单位自解除之日起90天后方可重新申请选房。

  5.在上述再次或重新选房事由发生之日90天内又发生其他再次或重新选房事由的,则自后续发生的其他再次或重新选房事由之日起重新计算90天期限。

  6.其他再次或重新选房情形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解释补充。

  六、转让管理

  根据《关于优化崖州区海棠区安居房项目申报的工作方案》第四条规定,申购单位购买安居房,阶段性用于单位内部周转房,参照保障性租赁住房范围管理。待持有3年后,可以转让给在申购单位内工作并符合安居房相关政策的职工。

  转让规则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执行。

  七、监督管理

  申购单位在提交申购材料时弄虚作假,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购买安居房,或者擅自改变安居房居住用途,将安居房用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由主管部门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处理。

  八、其他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方案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负责解释。其他未 (略) 、市安居房相关规定执行。省、市安居房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如有变更,按照最新办法和规定执行。

  附件: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书

   2.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承诺书

   3.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选房申请书

   4.授权委托书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书.docx

  2.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承诺书.docx

  3.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选房申请书.docx

  4.授权委托书.docx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单位申购安居房实施方案

  为保障本地户籍居民、引进人才及园区建设者住有所居,加快人才聚集和优质科研机构及企业入驻,根据《 (略) 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等文件精神,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以下简称“科技城管理局”)对单位申购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以下简称“科技城”)安居房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小组、工作机制

  为保障审核工作顺利开展,科技城管理局成立安居房审核工作小组。以工作小组会议审定的形式,协助崖州区人民政府对申购单位是否符合科技城建设的发展方向进行初步审查。

  二、申购范围

  科技城控规范围内的3个安居房项目均为单位可申购项目,具体如下:

  (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保利栖悦安居房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6-02-03、YK06-02-04地块),位于崖州区燕打北路,房源总数为1356套。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为1栋(15套)、3栋(129套)、5栋(20套)、6栋(57套)、7栋(20套)、8栋(129套)及9栋(57套),共7栋427套。

  (二)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招商海月花园安居房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3-03-03、YK03-03-04地块),位于新道街科技城第一幼儿园旁,房源总数为2132套。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为1栋至7栋(均为整栋),共7栋1104套。

  (三)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万科金色里程安居房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6-05-01、YK06-05-02地块),位于南繁科技城农耕路,房源总数为1435套。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为1栋(54套)、2栋(46套)、3栋(30套)、4栋(11套)、5栋(82套)、6栋(17套)、7栋(68套)、8栋(128套)、9栋(11套)、10栋(144套)、11栋(22套)及12栋(11套),共12栋624套。

  安居房项目的基准价格为12800元/㎡,单套住房销售价格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如出现房源比例不足或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则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房源调整并发布公告。

  三、申购条件

  根据《关于优化崖州区海棠区安居房项目申报的工作方案》第四条规定,申购单位需符合崖州湾科技城建设的发展方向,并纳入崖州区人民政府明确的企事业单位名录。

  四、申购流程

  申购单位以线下方式向科技城管理局申购科技城安居房,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综合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受理时间:工作日08:40-12:40,14:30-17:30)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购单位提交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书》(附件1);

  2.《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法人证书等;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5.单位社保参保证明及单位纳税证明;

  6.其他补充材料。

  (二)科技城管理局根据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收到的配售申请材料,于次月30日前报至崖州区人民政府。

  (三)科技城管理局收到崖州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本次获得安居房配售资格的单位名录,公示期为7天(自然日)。

  (四)公示名录接受全社会监督,科技城管理局负责接收异议并报请崖州区人民政府进行复核,复核后对调整情况另行公示;公示流程参照前款执行。

  (五)审查未通过的申购单位可以补正材料后再次申请,申购流程重新开始。

  (六)获得安居房配售资格的申购单位,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科技城管理局提交安居房选房申请,6个月后需重新提交安居配售资格申请,如需申请多个项目的,需按项目分别报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选房申请书》(附件3);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其他委派代表人员到场的提交申购单位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其他补充材料。

  (七)选房流程及规定详见第五条。

  (八)选房认购后,由各安居房项目开发商配合申购单位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五、选房流程及规定

  科技城管理局根据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收到的选房申请材料,于次月15日前发布安居房选房公告,通知申购单位进行选房认购。选房活动及场次依据各安居房项目分别独立开展。各项目开发商须按要求根据每批次单位申购套数合理匹配房源。

  (一)具体选房流程

  1.现场选房工作将在科技城管理局、公证机关及申购单位代表全程监督下进行。

  2.申购单位提交本次拟认购套数或栋数,选房现场不得变更拟认购套数或栋数。

  3.申购单位应按栋或按套进行认购。按栋认购的申购单位优先于按套认购的申购单位进行选房。

  4.对于按栋认购的申购单位,认购栋数多的申购单位优先于认购栋数少的申购单位选房,如出现认购栋数相同的申购单位,则由公证机关操作摇号系统生成随机序号确定选房顺序。

  5.按栋申购的单位按选房顺序根据选房申请直接选取对应楼栋并现场签订《认购资格确认书》(需签字捺印),即视为选房成功。

  6.对于按套认购的申购单位,认购套数多的申购单位优先于认购套数少的申购单位选房,如出现认购套数相同的申购单位,则由公证机关操作摇号系统生成随机序号确定选房顺序。

  7. 按套数申购的单位,按选房顺序通过自选进行选房,选房后当场进行登记确认,并签订《认购资格确认书》(需签字捺印),即视为选房成功。

  8.各项目开发商负责后续购房签约工作。

  9.单位可申购的配售房源楼栋须与个人可申购的配售房源楼栋进行区分,剩余楼栋不足时优先安排每月公示批次的个人进行选房活动。

  10.若可选取的整体房源数量少于申购单位意向数量而导致单位无法现场选房的,则直接纳入科技城安居房轮候库。轮候的相关规定科技城管理局另行公告,具体以公告文件为准。

  (二)选房流程的特别规定

  申购单位可参照第四条第(六)款再次或重新选房,特别规定如下:

  1.选房结束后,申购单位追加安居房申购数量的,应自该次选房之日起90天后方可再次申请选房。

  2.申购单位到场后未按照意向栋数或套数进行选房及选房后未现场签订《认购资格确认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申购单位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自动转回,可由其他方继续选购。申购单位自该次选房之日起90天后方可重新申请选房。

  3.申购单位未按照《认购资格确认书》确定的认购时限,与项目开发 (略) 安居房买卖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申购单位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自动转回,可由其他方继续选购。申购单位自认购时限的最后一日起90天后方可重新申请选房。

  4.申购单位 (略) 安居房买卖合同,后又因自身原因与开发商解除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申购单位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自动转回,可由其他方继续选购。申购单位自解除之日起90天后方可重新申请选房。

  5.在上述再次或重新选房事由发生之日90天内又发生其他再次或重新选房事由的,则自后续发生的其他再次或重新选房事由之日起重新计算90天期限。

  6.其他再次或重新选房情形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解释补充。

  六、转让管理

  根据《关于优化崖州区海棠区安居房项目申报的工作方案》第四条规定,申购单位购买安居房,阶段性用于单位内部周转房,参照保障性租赁住房范围管理。待持有3年后,可以转让给在申购单位内工作并符合安居房相关政策的职工。

  转让规则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执行。

  七、监督管理

  申购单位在提交申购材料时弄虚作假,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购买安居房,或者擅自改变安居房居住用途,将安居房用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由主管部门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处理。

  八、其他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方案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负责解释。其他未 (略) 、市安居房相关规定执行。省、市安居房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如有变更,按照最新办法和规定执行。

  附件: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书

   2.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承诺书

   3.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选房申请书

   4.授权委托书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书.docx

  2.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承诺书.docx

  3.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选房申请书.docx

  4.授权委托书.docx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单位申购安居房实施方案

  为保障本地户籍居民、引进人才及园区建设者住有所居,加快人才聚集和优质科研机构及企业入驻,根据《 (略) 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等文件精神,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以下简称“科技城管理局”)对单位申购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以下简称“科技城”)安居房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小组、工作机制

  为保障审核工作顺利开展,科技城管理局成立安居房审核工作小组。以工作小组会议审定的形式,协助崖州区人民政府对申购单位是否符合科技城建设的发展方向进行初步审查。

  二、申购范围

  科技城控规范围内的3个安居房项目均为单位可申购项目,具体如下:

  (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保利栖悦安居房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6-02-03、YK06-02-04地块),位于崖州区燕打北路,房源总数为1356套。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为1栋(15套)、3栋(129套)、5栋(20套)、6栋(57套)、7栋(20套)、8栋(129套)及9栋(57套),共7栋427套。

  (二)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招商海月花园安居房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3-03-03、YK03-03-04地块),位于新道街科技城第一幼儿园旁,房源总数为2132套。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为1栋至7栋(均为整栋),共7栋1104套。

  (三)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万科金色里程安居房项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6-05-01、YK06-05-02地块),位于南繁科技城农耕路,房源总数为1435套。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为1栋(54套)、2栋(46套)、3栋(30套)、4栋(11套)、5栋(82套)、6栋(17套)、7栋(68套)、8栋(128套)、9栋(11套)、10栋(144套)、11栋(22套)及12栋(11套),共12栋624套。

  安居房项目的基准价格为12800元/㎡,单套住房销售价格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单位申购可认购房源如出现房源比例不足或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则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房源调整并发布公告。

  三、申购条件

  根据《关于优化崖州区海棠区安居房项目申报的工作方案》第四条规定,申购单位需符合崖州湾科技城建设的发展方向,并纳入崖州区人民政府明确的企事业单位名录。

  四、申购流程

  申购单位以线下方式向科技城管理局申购科技城安居房,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综合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受理时间:工作日08:40-12:40,14:30-17:30)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购单位提交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书》(附件1);

  2.《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法人证书等;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5.单位社保参保证明及单位纳税证明;

  6.其他补充材料。

  (二)科技城管理局根据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收到的配售申请材料,于次月30日前报至崖州区人民政府。

  (三)科技城管理局收到崖州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本次获得安居房配售资格的单位名录,公示期为7天(自然日)。

  (四)公示名录接受全社会监督,科技城管理局负责接收异议并报请崖州区人民政府进行复核,复核后对调整情况另行公示;公示流程参照前款执行。

  (五)审查未通过的申购单位可以补正材料后再次申请,申购流程重新开始。

  (六)获得安居房配售资格的申购单位,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科技城管理局提交安居房选房申请,6个月后需重新提交安居配售资格申请,如需申请多个项目的,需按项目分别报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选房申请书》(附件3);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其他委派代表人员到场的提交申购单位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其他补充材料。

  (七)选房流程及规定详见第五条。

  (八)选房认购后,由各安居房项目开发商配合申购单位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五、选房流程及规定

  科技城管理局根据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收到的选房申请材料,于次月15日前发布安居房选房公告,通知申购单位进行选房认购。选房活动及场次依据各安居房项目分别独立开展。各项目开发商须按要求根据每批次单位申购套数合理匹配房源。

  (一)具体选房流程

  1.现场选房工作将在科技城管理局、公证机关及申购单位代表全程监督下进行。

  2.申购单位提交本次拟认购套数或栋数,选房现场不得变更拟认购套数或栋数。

  3.申购单位应按栋或按套进行认购。按栋认购的申购单位优先于按套认购的申购单位进行选房。

  4.对于按栋认购的申购单位,认购栋数多的申购单位优先于认购栋数少的申购单位选房,如出现认购栋数相同的申购单位,则由公证机关操作摇号系统生成随机序号确定选房顺序。

  5.按栋申购的单位按选房顺序根据选房申请直接选取对应楼栋并现场签订《认购资格确认书》(需签字捺印),即视为选房成功。

  6.对于按套认购的申购单位,认购套数多的申购单位优先于认购套数少的申购单位选房,如出现认购套数相同的申购单位,则由公证机关操作摇号系统生成随机序号确定选房顺序。

  7. 按套数申购的单位,按选房顺序通过自选进行选房,选房后当场进行登记确认,并签订《认购资格确认书》(需签字捺印),即视为选房成功。

  8.各项目开发商负责后续购房签约工作。

  9.单位可申购的配售房源楼栋须与个人可申购的配售房源楼栋进行区分,剩余楼栋不足时优先安排每月公示批次的个人进行选房活动。

  10.若可选取的整体房源数量少于申购单位意向数量而导致单位无法现场选房的,则直接纳入科技城安居房轮候库。轮候的相关规定科技城管理局另行公告,具体以公告文件为准。

  (二)选房流程的特别规定

  申购单位可参照第四条第(六)款再次或重新选房,特别规定如下:

  1.选房结束后,申购单位追加安居房申购数量的,应自该次选房之日起90天后方可再次申请选房。

  2.申购单位到场后未按照意向栋数或套数进行选房及选房后未现场签订《认购资格确认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申购单位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自动转回,可由其他方继续选购。申购单位自该次选房之日起90天后方可重新申请选房。

  3.申购单位未按照《认购资格确认书》确定的认购时限,与项目开发 (略) 安居房买卖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申购单位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自动转回,可由其他方继续选购。申购单位自认购时限的最后一日起90天后方可重新申请选房。

  4.申购单位 (略) 安居房买卖合同,后又因自身原因与开发商解除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申购单位该批次所选定的所有房源自动转回,可由其他方继续选购。申购单位自解除之日起90天后方可重新申请选房。

  5.在上述再次或重新选房事由发生之日90天内又发生其他再次或重新选房事由的,则自后续发生的其他再次或重新选房事由之日起重新计算90天期限。

  6.其他再次或重新选房情形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解释补充。

  六、转让管理

  根据《关于优化崖州区海棠区安居房项目申报的工作方案》第四条规定,申购单位购买安居房,阶段性用于单位内部周转房,参照保障性租赁住房范围管理。待持有3年后,可以转让给在申购单位内工作并符合安居房相关政策的职工。

  转让规则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执行。

  七、监督管理

  申购单位在提交申购材料时弄虚作假,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购买安居房,或者擅自改变安居房居住用途,将安居房用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由主管部门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处理。

  八、其他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方案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负责解释。其他未 (略) 、市安居房相关规定执行。省、市安居房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如有变更,按照最新办法和规定执行。

  附件: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书

   2.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承诺书

   3.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选房申请书

   4.授权委托书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1.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申请书.docx

  2.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配售资格承诺书.docx

  3.单位申购科技城安居房选房申请书.docx

  4.授权委托书.docx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