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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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帝境杭萧新型建筑工业化基地项目(二期)

闽清县云龙乡官庄村

福建 (略)

福州朴诚 (略)

年产6500吨钢结构件。

1、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汇入云龙乡污水处理站处理;气旋塔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密闭喷漆房,喷漆废气通过气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焊接废气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切割、抛丸粉尘通过布袋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落实隔声、降噪、减振措施。

4、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临时暂存和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废活性炭、废油漆空桶等危废按照危废管理的有关规定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6、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 、*(传真)

通讯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帝境杭萧新型建筑工业化基地项目(二期)

闽清县云龙乡官庄村

福建 (略)

福州朴诚 (略)

年产6500吨钢结构件。

1、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汇入云龙乡污水处理站处理;气旋塔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密闭喷漆房,喷漆废气通过气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焊接废气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切割、抛丸粉尘通过布袋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落实隔声、降噪、减振措施。

4、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临时暂存和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废活性炭、废油漆空桶等危废按照危废管理的有关规定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6、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 、*(传真)

通讯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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