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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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 经审查,我局拟对芦山县美景新园林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芦山县美景新园林装饰材料建设项目

(略) 芦山县芦阳街道灵鹫山路安营坝组

芦山县美景建筑 (略)

四川众投 (略)

施工期:

(一)废水:

(1)施工场地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施工期生活污水:项目新建临时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

(1)扬尘:施工现场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围挡顶端应设置喷雾装置和警示顶灯;在工地出入口,配备高压水枪的人工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出场;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等区域应进行地面硬化,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和路沿石,并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配备洒水车,定时对施工现场路面进行冲洗降尘;施工现场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区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种植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施工现场进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活动时应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装载不得超出车辆栏板,并采取覆盖措施。

(2)施工机械废气: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调度作业;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及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味的物质

(3)装修废气:采用优质环保的装修材料,确保挥发性废气不会对人体造成影响。

(三)噪声:

(1)施工噪声:在设备选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因抢险和工艺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施工地块应设置围墙包围,减弱噪声对外辐射,同时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

(2)运输车辆噪声: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经过居民区及夜间运输时减速缓行、禁止鸣笛。

(四)固废:

(1)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建筑垃圾:建筑废渣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开挖土方用于场地回填使用。

(3)危废:如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漆桶等,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运营期:

(一)废水:

(1)生活污水:厂区新建1个预处理池用于生活污水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能力5m3/h)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雨水:雨水排口设置转换阀,暴雨时初期雨水排入沉砂池(700m3),后期雨水排入雨水管网。

(3)生产废水:经设置的沉砂池-沉淀池-中转池-絮凝塔-清水池处理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期间产生的底泥及泥沙经带式压滤机压成含水率约35%的泥饼后回用于生产,滤液排入中转池处理。

(二)废气:

(1)车辆尾气及扬尘:采用审查合格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维修和检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定期清洗车辆,物流通道每天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出厂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加棚覆盖;物料堆放区采用三面围挡+顶棚遮盖+喷雾降尘措施。

(2)生产工序废气: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密闭处理,车间四周设置喷雾抑尘系统,破碎和筛分设备为密闭设备,在给料、破碎和筛分进出料口各设置1个雾化喷嘴;磨粉机自带集粉装置,另再设置1台双筒布袋除尘器收集逸散的石粉;烘干机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采用底单燃烧装置,产生的烟气尾气通过设备窑头进口及出口上方设置的管道收集,后经风机抽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道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的优质设备、降低噪声源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半地埋式安装,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采取隔振和消声措施,安装减震垫和隔声罩;平时加强机械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发出的噪声;对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靠近生产车间东侧布置,生产车间西侧设置吸声材料,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等措施;加强员工操作管理和进出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卸料、转移操作撞击等过程产生的偶发噪声。

(四)固废:

(1)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预处理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理;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编制袋、塑料包装袋等)暂存于2栋生产车间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2)危险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存放于2栋车间西南侧设置的1间10㎡危废暂存间内(需设置警示标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签订处置协议并建立台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 经审查,我局拟对芦山县美景新园林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芦山县美景新园林装饰材料建设项目

(略) 芦山县芦阳街道灵鹫山路安营坝组

芦山县美景建筑 (略)

四川众投 (略)

施工期:

(一)废水:

(1)施工场地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施工期生活污水:项目新建临时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

(1)扬尘:施工现场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围挡顶端应设置喷雾装置和警示顶灯;在工地出入口,配备高压水枪的人工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出场;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等区域应进行地面硬化,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和路沿石,并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配备洒水车,定时对施工现场路面进行冲洗降尘;施工现场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区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种植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施工现场进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活动时应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装载不得超出车辆栏板,并采取覆盖措施。

(2)施工机械废气: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调度作业;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及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味的物质

(3)装修废气:采用优质环保的装修材料,确保挥发性废气不会对人体造成影响。

(三)噪声:

(1)施工噪声:在设备选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因抢险和工艺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施工地块应设置围墙包围,减弱噪声对外辐射,同时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

(2)运输车辆噪声: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经过居民区及夜间运输时减速缓行、禁止鸣笛。

(四)固废:

(1)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建筑垃圾:建筑废渣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开挖土方用于场地回填使用。

(3)危废:如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漆桶等,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运营期:

(一)废水:

(1)生活污水:厂区新建1个预处理池用于生活污水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能力5m3/h)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雨水:雨水排口设置转换阀,暴雨时初期雨水排入沉砂池(700m3),后期雨水排入雨水管网。

(3)生产废水:经设置的沉砂池-沉淀池-中转池-絮凝塔-清水池处理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期间产生的底泥及泥沙经带式压滤机压成含水率约35%的泥饼后回用于生产,滤液排入中转池处理。

(二)废气:

(1)车辆尾气及扬尘:采用审查合格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维修和检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定期清洗车辆,物流通道每天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出厂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加棚覆盖;物料堆放区采用三面围挡+顶棚遮盖+喷雾降尘措施。

(2)生产工序废气: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密闭处理,车间四周设置喷雾抑尘系统,破碎和筛分设备为密闭设备,在给料、破碎和筛分进出料口各设置1个雾化喷嘴;磨粉机自带集粉装置,另再设置1台双筒布袋除尘器收集逸散的石粉;烘干机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采用底单燃烧装置,产生的烟气尾气通过设备窑头进口及出口上方设置的管道收集,后经风机抽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道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的优质设备、降低噪声源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半地埋式安装,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采取隔振和消声措施,安装减震垫和隔声罩;平时加强机械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发出的噪声;对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靠近生产车间东侧布置,生产车间西侧设置吸声材料,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等措施;加强员工操作管理和进出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卸料、转移操作撞击等过程产生的偶发噪声。

(四)固废:

(1)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预处理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理;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编制袋、塑料包装袋等)暂存于2栋生产车间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2)危险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存放于2栋车间西南侧设置的1间10㎡危废暂存间内(需设置警示标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签订处置协议并建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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