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关于2023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川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暨四川省非金属矿业研究院实验基地建设项目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关于2023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川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暨四川省非金属矿业研究院实验基地建设项目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关于2023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宜宾临港经开区数据中心921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川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略) 非金 (略) 实验基地建设项目 | 宜宾三江新区 | (略) 第十二地质大队 | (略) | 该项目位于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35号,租赁四川 (略) 宜宾分公司第12幢楼部分标准厂房,租赁厂房面积2077.47m2,拟投资26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1~2F主要布设制样室、土工实验室、天平室、高温室、样品暂存室、溶矿室、气相色谱分析室、原子吸收室、定硫室、纯水制备室、试剂配制室等实验室,3F主要布设技术咨询业务窗口及办公区,配套设置危险化学品间(12m2)、危险废物暂存间(9m2)、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3m2)、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设计处理规模为3m3/d)等辅助设施,供排水、供电等依托已有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包括地质矿产类、水质分析类、岩土试验类共3类9个项目97个参数的检测分析能力。 |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的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一是酸性废气(盐酸雾、硫酸雾、硝酸雾)、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通风橱+负压集气+“酸雾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是粉尘经通风橱+扶摇收集+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一是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四川 (略) 宜宾分公司预处理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二是实验仪器三次以后清洗废水、桌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经实验室废水综合处理设备处理+四川 (略) 宜宾分公司预处理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管控设备运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生活垃圾、废抹布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预处理及土工实验废物分类袋装,暂存于固废暂存间, (略) 清运;纯水制备过程中废石英砂及活性炭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实验室废液(溶液配制废液、仪器清洗前三次清洗废水、水样废水)、实验废弃包装物、沉淀槽污泥、污水处理过程中废石英砂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关于2023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宜宾临港经开区数据中心921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川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略) 非金 (略) 实验基地建设项目 | 宜宾三江新区 | (略) 第十二地质大队 | (略) | 该项目位于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35号,租赁四川 (略) 宜宾分公司第12幢楼部分标准厂房,租赁厂房面积2077.47m2,拟投资26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1~2F主要布设制样室、土工实验室、天平室、高温室、样品暂存室、溶矿室、气相色谱分析室、原子吸收室、定硫室、纯水制备室、试剂配制室等实验室,3F主要布设技术咨询业务窗口及办公区,配套设置危险化学品间(12m2)、危险废物暂存间(9m2)、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3m2)、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设计处理规模为3m3/d)等辅助设施,供排水、供电等依托已有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包括地质矿产类、水质分析类、岩土试验类共3类9个项目97个参数的检测分析能力。 |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的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一是酸性废气(盐酸雾、硫酸雾、硝酸雾)、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通风橱+负压集气+“酸雾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是粉尘经通风橱+扶摇收集+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一是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四川 (略) 宜宾分公司预处理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二是实验仪器三次以后清洗废水、桌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经实验室废水综合处理设备处理+四川 (略) 宜宾分公司预处理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管控设备运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生活垃圾、废抹布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预处理及土工实验废物分类袋装,暂存于固废暂存间, (略) 清运;纯水制备过程中废石英砂及活性炭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实验室废液(溶液配制废液、仪器清洗前三次清洗废水、水样废水)、实验废弃包装物、沉淀槽污泥、污水处理过程中废石英砂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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