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G211线南义至罗沟圈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G211线南义至罗沟圈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G211线南义至罗沟圈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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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
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G211线南义至罗沟圈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宁县、正宁县 | 甘肃 (略) | 北京欣国环 (略) | 项目位于宁县、正宁县境内,起点位于宁县南义乡规划区北侧接G211线合水至南义段,终点止于正宁县罗沟圈村(陕甘交界处),路线总体走向由北向南,全长约90.438km。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60km/h、40km/h,其中无日天沟上下塬段维持原设计速度(20km/h);改建及新建路段路基宽度12.0m、10.0m、8.5m,其中旧路宽度大于10m的路段维持原路基宽度不变。全线共设置桥梁3801.62m/18座,涵洞99道,等级平面交叉2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项目总投资23.557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5%;总工期30个月。 | 1、大气:施工工地应做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定期对施工便道、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停止施工,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粉状材料应采用袋装、罐装方式运输,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服务区、养护工区餐饮油烟废气设置专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确保餐饮废气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要求。 2、废水:施工期涉水桥梁钻孔泥浆采取回收措施;机械/车辆维修保养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用固体吸油材料吸收混合后封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营地洗漱等生活污水进行地面抑尘,设置生态环保厕所收集粪污,定期清理用作附近农田用肥及土地处理,不排入沿线水体。运营期早胜服务区、榆林子养护工区设置预处理、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的污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可回用于辅助设施绿化、冲洗等,冬季多余中水定期回用,不外排。 3、噪声: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减振等有效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敏感区域夜间停止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申领夜间施工证、发布公告,并采取临时隔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运营期通过采取更换隔声窗、规划控制等措施,确保沿线各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或《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中规定的相应声环境限值要求。 4、固废:施工期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拆迁等建筑垃圾优先考虑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就近送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旧路面沥青混凝土层均采用冷再生工艺用作改建道路的底基层;施工产生的渣土、泥浆渣集中至弃土场处理,不可随意堆放;施工机械和车辆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早胜服务区、榆林子养护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严禁随意抛弃;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抽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汽修产生的废弃零部件、废轮胎、废包装物等回收利用,废机油和洗车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保护:强化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布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不得随意扩大施工面积;清表时应将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并做好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的恢复和土地复垦;严格执行“先挡后弃”原则,做好弃土场拦挡、截排水、生态恢复等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和管理,禁止随意破坏植被、猎捕野生动物。涉水桥墩施工应避开丰水期,并采用围堰施工;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洗车等。 6、环境风险:南义乡水源地、新宁镇十里铺村机井水源地、早胜镇郭铺村四组机井水源地路段采取设置交通警示牌、危险品车辆警示牌、防撞护栏、拦水带和防渗边沟、事故应急池等工程措施,四郎河大桥段设置危险品车辆警示牌、防撞护栏、排水设施、事故应急池,其他新建涉水桥梁设置警示牌、防撞护栏,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7、文物古迹:新建路段路线布设时对文物古迹进行绕避,使公路建设对沿线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的影响降至最低;旧路升级改造段穿越文物保护单位路段禁止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和人员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G211线南义至罗沟圈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
联系电话: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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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
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G211线南义至罗沟圈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宁县、正宁县 | 甘肃 (略) | 北京欣国环 (略) | 项目位于宁县、正宁县境内,起点位于宁县南义乡规划区北侧接G211线合水至南义段,终点止于正宁县罗沟圈村(陕甘交界处),路线总体走向由北向南,全长约90.438km。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60km/h、40km/h,其中无日天沟上下塬段维持原设计速度(20km/h);改建及新建路段路基宽度12.0m、10.0m、8.5m,其中旧路宽度大于10m的路段维持原路基宽度不变。全线共设置桥梁3801.62m/18座,涵洞99道,等级平面交叉2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项目总投资23.557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5%;总工期30个月。 | 1、大气:施工工地应做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定期对施工便道、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停止施工,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粉状材料应采用袋装、罐装方式运输,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服务区、养护工区餐饮油烟废气设置专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确保餐饮废气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要求。 2、废水:施工期涉水桥梁钻孔泥浆采取回收措施;机械/车辆维修保养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用固体吸油材料吸收混合后封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营地洗漱等生活污水进行地面抑尘,设置生态环保厕所收集粪污,定期清理用作附近农田用肥及土地处理,不排入沿线水体。运营期早胜服务区、榆林子养护工区设置预处理、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的污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可回用于辅助设施绿化、冲洗等,冬季多余中水定期回用,不外排。 3、噪声: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减振等有效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敏感区域夜间停止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申领夜间施工证、发布公告,并采取临时隔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运营期通过采取更换隔声窗、规划控制等措施,确保沿线各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或《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中规定的相应声环境限值要求。 4、固废:施工期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拆迁等建筑垃圾优先考虑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就近送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旧路面沥青混凝土层均采用冷再生工艺用作改建道路的底基层;施工产生的渣土、泥浆渣集中至弃土场处理,不可随意堆放;施工机械和车辆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早胜服务区、榆林子养护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严禁随意抛弃;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抽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汽修产生的废弃零部件、废轮胎、废包装物等回收利用,废机油和洗车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保护:强化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布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不得随意扩大施工面积;清表时应将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并做好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的恢复和土地复垦;严格执行“先挡后弃”原则,做好弃土场拦挡、截排水、生态恢复等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和管理,禁止随意破坏植被、猎捕野生动物。涉水桥墩施工应避开丰水期,并采用围堰施工;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洗车等。 6、环境风险:南义乡水源地、新宁镇十里铺村机井水源地、早胜镇郭铺村四组机井水源地路段采取设置交通警示牌、危险品车辆警示牌、防撞护栏、拦水带和防渗边沟、事故应急池等工程措施,四郎河大桥段设置危险品车辆警示牌、防撞护栏、排水设施、事故应急池,其他新建涉水桥梁设置警示牌、防撞护栏,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7、文物古迹:新建路段路线布设时对文物古迹进行绕避,使公路建设对沿线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的影响降至最低;旧路升级改造段穿越文物保护单位路段禁止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和人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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