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村镇白酒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大村镇白酒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大村镇白酒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西海岸新区大村镇龙潭村354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白马河酒业集团龙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08日 | |
项目概况: | 建设白酒文化研学基地,从白酒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条件、储存方式等进行研究实验,研发酿酒微生物、创新工艺、特色香型、高品质白酒等,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辅助设施,以白酒研究为基础,开展白酒文化科普及传承、青少年研学实践教育、观光旅游考察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发酵黄水回用于窖池养护,不外排。锅底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装置排污水、喷淋排污水、化验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经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m3/d,处理工艺:水解+两级A/O+MBR)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内,回用于厂区绿化、冲厕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堆肥。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白酒酿造实验区域粉碎、发酵、摊晾、甑锅等工序均在密闭车间进行,发酵过程发酵池封闭。项目粉碎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甑锅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 P1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081.7-2019)表1中标准限值;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P2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限值。 厂界VOCs及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081.7-2019)表2中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厂界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布袋、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VOCs 0.00071t/a、颗粒物0.*t/a、SO2 0.004t/a、NOx 0.014t/a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试验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4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弃酒糟暂存于封闭废糟池,外售综合利用,日产日清;废窖泥、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硅藻土、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10m2一般工业固废区,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大村镇白酒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西海岸新区大村镇龙潭村354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白马河酒业集团龙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08日 | |
项目概况: | 建设白酒文化研学基地,从白酒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条件、储存方式等进行研究实验,研发酿酒微生物、创新工艺、特色香型、高品质白酒等,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辅助设施,以白酒研究为基础,开展白酒文化科普及传承、青少年研学实践教育、观光旅游考察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发酵黄水回用于窖池养护,不外排。锅底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装置排污水、喷淋排污水、化验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经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m3/d,处理工艺:水解+两级A/O+MBR)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内,回用于厂区绿化、冲厕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堆肥。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白酒酿造实验区域粉碎、发酵、摊晾、甑锅等工序均在密闭车间进行,发酵过程发酵池封闭。项目粉碎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甑锅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 P1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081.7-2019)表1中标准限值;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P2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限值。 厂界VOCs及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081.7-2019)表2中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厂界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布袋、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VOCs 0.00071t/a、颗粒物0.*t/a、SO2 0.004t/a、NOx 0.014t/a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试验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4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弃酒糟暂存于封闭废糟池,外售综合利用,日产日清;废窖泥、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硅藻土、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10m2一般工业固废区,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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