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镶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镶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镶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厚街镇汀坑路105号1号楼105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镶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牧景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厚街镇汀坑路105号1号楼1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CBFWHA8M。 项目所在地址中心坐标:北纬22°55"58.116",东经113°42"0.108"。 经营范围:智能家电的加工生产。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800m2,总建筑面积800m2。项目主要从事智能家电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家具配件100万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空气 项目注塑工序排放有机废气量约为0.0389t/a,焊接工序粉尘颗粒物排放量约为0.0004t/a。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注塑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0173t/a,排放浓度约为0.72mg/m3,排放速率约为0.0072kg/h,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收集到的VOCs呈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216t/a,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浓度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产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粉尘颗粒物全部进行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004t/a,排放速率约为0.0238kg/h,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注塑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项目收集到的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小于2000(无量纲),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排放小于2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的要求。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水环境 1、生活污水: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设有员工及管理人员共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参考《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中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先进值,即10t/(人·a),则项目生活用水约为500t/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450m3/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25mg/L)、LAS(10mg/L)、TP(6mg/L)。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2、雨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项目做好雨污分流专业施工图,图纸有清晰流向,雨污收集分明,管网布置合理,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 声环境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设有员工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1公斤/人·日×50人=50公斤/天,即15吨/年。 一般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项目在进行包装工序中产生废包装材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原料的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包装材料的用量为1t/a,则废包装材料的产生量为0.01t/a,经收集 (略) 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编号为HW49,废物类别为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陈治良主编),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经验吸附系数一般为 10%-40%,因项目有机废气的产生浓度较低,取最低值10%作为项目的系数进行计算,活性炭装置吸附有机废气 0.0691t/a,则理论上所需活性炭量约为 0.691t/a,理论上产生废活性炭(含吸附的有机废气)量约为0.7601t/a。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6-0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污染源源强核算不完善、项目概况描述不全和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镶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厚街镇汀坑路105号1号楼105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镶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牧景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厚街镇汀坑路105号1号楼1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CBFWHA8M。 项目所在地址中心坐标:北纬22°55"58.116",东经113°42"0.108"。 经营范围:智能家电的加工生产。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800m2,总建筑面积800m2。项目主要从事智能家电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家具配件100万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空气 项目注塑工序排放有机废气量约为0.0389t/a,焊接工序粉尘颗粒物排放量约为0.0004t/a。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注塑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0173t/a,排放浓度约为0.72mg/m3,排放速率约为0.0072kg/h,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收集到的VOCs呈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216t/a,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浓度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产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粉尘颗粒物全部进行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004t/a,排放速率约为0.0238kg/h,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注塑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项目收集到的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小于2000(无量纲),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排放小于2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的要求。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水环境 1、生活污水: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设有员工及管理人员共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参考《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中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先进值,即10t/(人·a),则项目生活用水约为500t/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450m3/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25mg/L)、LAS(10mg/L)、TP(6mg/L)。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2、雨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项目做好雨污分流专业施工图,图纸有清晰流向,雨污收集分明,管网布置合理,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 声环境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设有员工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1公斤/人·日×50人=50公斤/天,即15吨/年。 一般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项目在进行包装工序中产生废包装材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原料的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包装材料的用量为1t/a,则废包装材料的产生量为0.01t/a,经收集 (略) 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编号为HW49,废物类别为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陈治良主编),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经验吸附系数一般为 10%-40%,因项目有机废气的产生浓度较低,取最低值10%作为项目的系数进行计算,活性炭装置吸附有机废气 0.0691t/a,则理论上所需活性炭量约为 0.691t/a,理论上产生废活性炭(含吸附的有机废气)量约为0.7601t/a。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6-0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污染源源强核算不完善、项目概况描述不全和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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