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此件公开发布。
怀环评〔2023〕18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 (略) :
你公司呈报的《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为满足出口氯酸钠外贸量的存储需求,加大加快氯酸钠库容量的周转,确保生产安全,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外贸出口能力,拟投资260万元在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以下简称园区)公司现有氯酸钠仓库1北侧空地建设一座氯酸钠仓库2。项目占地面积804.27m2,建筑面积约730.84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个储量为500t的*类氯酸钠产品仓库2,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消防、给排水、供电、通信、通风、运输等公辅工程与环保工程。该项目在厂区现有征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用地。现有氯酸钠生产线及产能均维持不变。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 (略) 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怀环事环评〔2023〕5号)、 (略) 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预审意见,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预审意见以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之三级标准排至园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再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沅江。
3.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无生产活动,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柴油叉车或专用车辆运输袋装氯酸钠时产生的尾气和扬尘污染,通过加强运输道路环境管理,合理控制运输车速,落实运输道路地面硬化、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 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落实拟建氯酸钠仓库、厂内运输道路等场所地面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预评价及应急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措施要求,加强对氯酸钠的运输和贮存过程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应急事故池(总容积147.9m3)建设,确保事故消防废水及初期雨水不外排。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四、该项目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严禁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建设运营过程中应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的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负责。你公司自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复及批准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怀环评〔2023〕18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 (略) :
你公司呈报的《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为满足出口氯酸钠外贸量的存储需求,加大加快氯酸钠库容量的周转,确保生产安全,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外贸出口能力,拟投资260万元在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以下简称园区)公司现有氯酸钠仓库1北侧空地建设一座氯酸钠仓库2。项目占地面积804.27m2,建筑面积约730.84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个储量为500t的*类氯酸钠产品仓库2,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消防、给排水、供电、通信、通风、运输等公辅工程与环保工程。该项目在厂区现有征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用地。现有氯酸钠生产线及产能均维持不变。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 (略) 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怀环事环评〔2023〕5号)、 (略) 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预审意见,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预审意见以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之三级标准排至园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再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沅江。
3.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无生产活动,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柴油叉车或专用车辆运输袋装氯酸钠时产生的尾气和扬尘污染,通过加强运输道路环境管理,合理控制运输车速,落实运输道路地面硬化、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 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落实拟建氯酸钠仓库、厂内运输道路等场所地面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预评价及应急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措施要求,加强对氯酸钠的运输和贮存过程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应急事故池(总容积147.9m3)建设,确保事故消防废水及初期雨水不外排。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四、该项目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严禁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建设运营过程中应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的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负责。你公司自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复及批准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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