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23年6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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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23年6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临潼区东关 (略) 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陕 (略) 临潼厂年产11000t塑料管材生产项目

(略) 临潼区油槐街道办油街村黄家组

陕 (略) 临潼厂

信息产业部电子综 (略)

项目租赁陕西怀信 (略) 厂房3115m2,主要设备:注塑机24台,缠绕成型机9台,冷却定型水槽14台,切割锯14台等,建设生产线14条,年产塑料管材11000t。

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融有机废气和破碎粉尘。本项目熔融挤出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排放限值为60mg/m3);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规定的限值要求,车间内加强通风,厂界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规定;厂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公共厕所,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项目运营后,选择低噪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加之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除尘器收集粉尘、塑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给水管、中空壁缠绕管、波纹管)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钢带缠绕管)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2

陕西蕊 (略) 年产3万立方米塑料建筑装饰板、塑料隔断板项目

(略) 临潼区雨金街办夏柳村

陕西蕊 (略)

西安 (略)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1600m2,项目购置混料缸、挤出机、切割机、上料机等设备若干台,年产3万立方米塑料建筑装饰板、塑料隔断板。

废气:混料及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工序及熔融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拉肥田,不外排。

噪声:项目设备均置于厂房内,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根据预测,项目营运期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旧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临潼区东关 (略) 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陕 (略) 临潼厂年产11000t塑料管材生产项目

(略) 临潼区油槐街道办油街村黄家组

陕 (略) 临潼厂

信息产业部电子综 (略)

项目租赁陕西怀信 (略) 厂房3115m2,主要设备:注塑机24台,缠绕成型机9台,冷却定型水槽14台,切割锯14台等,建设生产线14条,年产塑料管材11000t。

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融有机废气和破碎粉尘。本项目熔融挤出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排放限值为60mg/m3);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规定的限值要求,车间内加强通风,厂界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规定;厂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公共厕所,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项目运营后,选择低噪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加之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除尘器收集粉尘、塑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给水管、中空壁缠绕管、波纹管)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钢带缠绕管)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2

陕西蕊 (略) 年产3万立方米塑料建筑装饰板、塑料隔断板项目

(略) 临潼区雨金街办夏柳村

陕西蕊 (略)

西安 (略)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1600m2,项目购置混料缸、挤出机、切割机、上料机等设备若干台,年产3万立方米塑料建筑装饰板、塑料隔断板。

废气:混料及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工序及熔融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拉肥田,不外排。

噪声:项目设备均置于厂房内,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根据预测,项目营运期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旧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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