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验收情况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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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验收情况表16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责任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验收情况

备注

1

访受〔2021〕1146号

东营开发区清风小镇小区、悦辰国际小区所处的南二路及东二路路段,全天车辆较多,噪声扰民,且扬尘污染严重。

交警一大队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南二路及东二路路段,由于东二路(国道516)与南二路(省道220) (略) 南部及西部重要交通要道,该路段车流量大且大型货车较多,车速快、噪声大,特别是绿灯亮起时,大型柴油货车起步时浓烟滚滚。

1.立即组织1辆洒水车、2辆清扫车对该路段进行彻底冲洗清扫。增加对该路段的洒水作业频次,做到最大程度抑制道路扬尘。加强道路巡查,合理安排车辆集中快速清理。
2.责令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大型车辆的管理力度,对车辆超速、超限、乱鸣笛、扬尘遗撒、带泥上路、覆盖措施不力等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2023年5月26日交警一大队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交警一大队常态化到南二路、东二路进行巡逻,对发现有超速超载、乱鸣笛等车辆进行查处,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验收通过。


2

访受〔2021〕3号

每天全天在西城庐山路与莱阳路交叉口、王府井购物广场、东城东营植物园附近弥漫着刺鼻的农药味和化工臭气。

生态环境分局

执法人员和街道工作人员迅速对该区域生活小区、商超全面排查,并对该区域上风向进行走航监测和无人机飞检溯源,未发现明显异味源。通过走访询问举报区域理想之城、碧桂园、新区榴香园等小区居民及物业值班人员、植物园周边群众,多数反映异味问题多发生在东南风向时,结合日常执法情况,初步判断为潍坊羊口等区域输入性异味。因该区域临近荣乌高速,附近有汽修喷漆、餐饮服务、加油站等疑似异味源,也不排除大型柴油货车、汽车喷涂等异味影响的可能。

1.对该区域持续跟踪排查,不断加强网格化监管力度,对可能产生异味的汽修、餐饮、加油站等行业进行规范整治。
2.定期派出走航车,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点位进行实时检测。
3.加强区域大气联防联控,积极协调, (略) 、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边界联合执法力度,破解突出环境问题,最大限度消除异味问题。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东营植物园区域目前无刺鼻农药味和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3

访受〔2021〕17号

东营区西二路以东至太行山路、北一路以北至北二路区间范围、东营开发区东二路锦华小区以西位置经常在夜间和凌晨散发类似硫酸的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东营区西二路以东至太行山路、北一路以北至北二路区间范围”位于西城区的中心区,周边主要是银座花园等居民小区,东营 (略) 、山东 (略) (师专校区)2个大型学校;“锦华小区”位于东二路以西、沙河路以北、兰州路以东。
5月13日下午,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和街道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展开细致摸排调查。经排查走访,“东营区西二路以东至太行山路、北一路以北至北二路区间范围”周边存在使用有机溶剂的万通、神驰、海科等企业,主要集中在胜园、史口区域,部分企业废气处理采用活性炭和UV光解等落后工艺;锦华小区反映异味问题多发生在东南风向时,结合日常执法情况,初步 (略) 羊口镇区域输入性异味。

1.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去年以来,东营区对潜在异味企业总投入3亿元进行技术改造,预计年底前完成。下一步,计划对使用有机溶剂企业进行工艺提升和技术改造,如采用催化氧化和RTO焚烧等有效工艺,降低油气挥发异味污染;
2.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充分利用走航监测车、无人机、电量监控系统、恶臭异味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排查溯源频次,加强环境执法精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
3.加强区域大气联防联控,积极协调, (略) 、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边界联合执法力度,破解突出环境问题,最大限度消除异味问题。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锦华小区以西区域目前无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4

访受〔2021〕31号

东营开发区东二路与沂河路交叉路口西南方向10米处的华亚集团是一家生产塑料管道的企业,该企业在早上和夜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刺鼻的塑料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信访 (略) (全称为 (略) ),成立于1994年7月,位于东二路与沂河路交叉路口附近,目前该公司共2个生产项目,分别为PVC管材建设项目及PP-R、PE管材项目,环评批复、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齐全。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PVC管件生产车间已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加UV光氧催化设备),废气处理后通过16米高排气筒排放,但废气收集设施吸力较小,车间内存在轻微异味。PP-R、PE管材生产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现场无明显异味。 (略) 废气开展昼间、夜间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要求。

1.针对该公司PVC管件生产车间废气收集设施吸力较小、车间内存在轻微异味问题,要求该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废气收集罩口处风速不低于0.3m/s,已完成整改;
2.针对该公司PP-R、PE管材生产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要求该单位对PP-R、PE管材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已完成整改;
3.加强对该单位监管频次和力度,要求该企业按序时进度进行整改,并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进行生产,不定期对其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有超标现象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决杜绝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该企业已更换大功率PVC管件生产车间废气收集设施电机;已将PP-R、PE管材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验收条件。


5

访受〔2021〕59号

东营开发区南一路与东七路交叉口往西100米左右路北东营东康人造 (略) 政管网内排放污水,臭味刺鼻。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公司处于停产检修状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污水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污口处安装有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近两年内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的现象,现场无明显异味。经调查,5月6 (略) 厌氧池处理设施维护过程中有气味溢出,转筛挤渣设备间存在密闭不严,有轻微异味。

1.针对该公司厌氧池处理设施维护产生异味和转筛挤渣设备间存在密闭不严的问题,责令该公司密闭处理,现该问题5月14日已整改完成;
2.加强对该单位监管频次和力度,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进行生产;
3.对相关排水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杜绝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确认该公司厌氧池处理设施维护产生异味和转筛挤渣设备间已完成密闭整改,同时厂区内未发现明显废水异味,检测结果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验收条件。


6

访受〔2021〕82号

东营开发区内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每逢东南风都会散发刺鼻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未发现异味和产生异味的企业。经走访问询,确认附近异味在刮东南风时才会产生,经多次走访排查和走航监测,发现羊口镇工业园存在大量农药生产企业和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企业排气产生的异味与该异味感官特征一致。

1.通过突击检查全面加强异味污染管控,召开异味座谈会及时听取异味治理成果,在重点监管企业安装电量监控设施和恶臭异味检测系统,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2. (略) 生态环境局开展边界互查、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充分利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强排查溯源频次,提升环境执法精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东营开发区内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目前无刺鼻农药味和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7

访受〔2021〕661号

每逢刮南风时,东营开发区锦华十区小区业主在夜间会闻到刺鼻的化工气味,了解到G18高速(广饶县路段)道路两侧有较多化工厂,希望调查查处。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G18高速(广饶县路段)道路两侧广饶县境内距离锦华十区最近的化工园区为广饶县大码头镇新材料工业园,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华十区东南方,直线距离约为34公里。园区内有3家化工企业,分别为东营 (略) 、中触媒华邦(东营)有限公司、 (略) (略) 。
东营 (略) 建有聚氨酯新型液体扩炼剂DETDA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且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略) (略) 建有10万吨/年碳氢制冷剂及环保溶剂生产项目,已完成环评备案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中触媒华邦(东营)有限公司建有异*烯综合利用项目、废液处理环保提升项目,其中异*烯综合利用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并完成自主验收,废液处理环保提升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并完成自主验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5月22日进行现场检查时,3家公司均处于生产状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明显异味, (略) 自行检测报告,外排废气浓度均不超标。5月1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曾委托 (略) 对广饶县大码头镇新材料工业园昼夜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锦华十区反映异味问题多发生在南风风向时,结合日常执法情况,初步 (略) 羊口镇区域输入性异味。羊口镇大量涉溴有机化工企业,有机溴有刺激性气味, (略) 民的投诉情况相符,市生态环境部 (略) 生态环境部门协调沟通,加大羊口片区异味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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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锦华十区区域目前无刺鼻农药味和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8

访受〔2021〕242号

东营开发区恒大黄河生态城小区内东南角处全天施工,噪音扰民且扬尘污染严重。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工地实为东五路以西、潍河路以北的恒大黄河生态城第五期项目工地。前期该工地存在裸土未覆盖、物料未及时整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等情况,5月11日对该工地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于当日对其立案调查。5月13日该工地停工整顿,进行卫生清理及扬尘整改,现已按照“六个百分百”的标准设置了洗车台、雾炮机、扬尘检测仪,裸露土地已经覆盖到位。查看该工地近期视频监控,未发现有夜间施工现象。
该工地施工时间为早6:00至晚10:00,晚10:00至次日早6:00不施工。5月15日上午10: (略) 对场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加强对该单位的检查频次,杜绝扬尘、噪声扰民现象。
2.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日常巡查力度和密度,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工地管理职责,确保建筑工地达到“六个百分百”的管理要求,工地施工噪声达标排放。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该工地已严格按照国家作业规定时限进行施工,并按照“六个百分百”的标准设置了洗车台、雾炮机、扬尘检测仪,裸露土地已经覆盖到位。查看该工地近期视频监控,未发现有夜间施工现象,符合验收条件。


9

访受〔2021〕386号

东营开发区胜利街道黄河路东首向南500米,马某放承包的育苗场(原胜大集团水产),曾用于化工生产。 (略) 内挖坑将黑色固体化工废料填埋并覆盖1米左右土层(深5.6米,宽1000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位置是位于黄河路以南、乌海路以东,中国石化集团胜 (略) 胜大水产养殖厂的原育苗场,早已废弃。
该院落由马某放(户籍是东营区六户镇王岗村)在2016年左右承包,从事水产养殖, (略) 落无生产装置,经对胜大水产养殖厂总经理曹某峰、副经理孙某亮、海水场场长焦某军调查询问, (略) 落原先是否存在非法项目生产、是否存在非法填埋的情况。经多次联系马某放,均未取得联系。

1.2021年5月19日, (略) 落进行现场挖掘, (略) 落内东北侧空地*续挖出黑色固体废物,现场有明显刺鼻气味,对挖出物委托检测,结果显示pH、有机定量、无机定量未达到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指标,目前不能判定为危险废物;5月25日, (略) (略) 专家到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取样,进一步开展污染性质的检测,鉴定。在挖掘过程中按照国家规范做好各种应急防护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同步清理并装入吨包,目前挖掘工作仍在进行。8月22日至8月28日,委托山东创业环保 (略) 对现场填埋的含铬危废进行了清理处置,累计处置2407.64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略) 、最 (略)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五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已将该环境污染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已于2021年6月17日正式立案侦查。公安 (略) 。
3.现场清理处置完成后, (略) (略) 出具的该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论,该地块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详细调查阶段。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中国石化集团胜 (略) 胜大水产养殖厂的原育苗场已拆除,含铬危废进行了清理处置,该地块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验收通过。

10

访受〔2021〕429号

东营开发区中 (略) 生产沥青混凝土,未开启除异味设备,每逢生产异味刺鼻。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 (略) 全称为东营 (略) ,成立于2013年,位于博新路以东、中心村以北、永红路以南、油田生产路以西。公司生产项目为42万吨环保再生资源道路沥青材料项目,于2019年7月5日取得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东开审批字〔2019〕28号),2021年1月通过环保竣工自主验收。该公司主要产品为沥青混凝土、水稳拌合料及乳化沥青,主要原料为石子、沙子、建筑废物、沥青、矿粉等,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筛分、加热、搅拌、磨料。异味主要来自沥青混凝土生产工序中加热、搅拌环节,目前该工序已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过滤棉+等离子+UV光解),废气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该工序自2021年5月9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1.2 (略) 主要生产设施及治污设施安装电量监控设备,对生产状况及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对照电量监控设备检查, (略) 存在治污设施未开启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1 (略) 对厂内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检测结果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2.加强对该单位监管力度,加大现场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并确定企业正常生产时进行监督性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严格管理,杜绝异味扰民现象。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确认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厂界检测报告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验收条件。


11

访受〔2021〕517号

东营开发区新居华府西侧有个恒辉机械厂(门口上写着洪亮汽修),白天和晚上加工时生产噪声较大。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恒辉机械厂(门口上写着洪亮汽修)”实为东营恒辉 (略) ,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洋路158号。距离新居华府小区较近,该公司于2006年6月6日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06年11月7日完成验收。该公司生产项目为机械加工项目,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环保手续齐全并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5月20日进行现场调查,该企业厂界无明显噪音,委托检测单位对其厂界噪声进行昼间、夜间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1.要求该公司在机加工作业时关闭门窗,尽可能减少午间及夜间进行加工作业。
2.要求该公司对靠近小区的窗户加装隔音板。
3.加密对该企业的巡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生产噪声达标排放。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确认该公司加工作业时关闭门窗,尽可能减少午间及夜间进行加工作业,厂界噪声检测报告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验收条件。


12

访受〔2021〕523号

东营开发区东九路金岭化工,每天早上6点至8点,散发刺鼻的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东九路金岭化工为山 (略) ,建成投产的项目有60万吨离子膜烧碱、20万吨苯胺、16万吨*烷氯化物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前期有信访反映“异味”问题主要来自原料及产品装卸、污水处理等环节。为切实解决异味问题,督促该公司开展异味深度治理,已建设20万吨/年苯胺项目罐区及装卸区回收有机物料技改项目、16万吨/年*烷氯化物项目装卸区回收有机物料技改项目、湿式热裂解废水处理(TDZ装置)项目、污水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加盖等多个治理项目,目前原异味问题已基本解决。但仍存在异味隐患。

1.委托 (略)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氯化氢合成炉排气筒、热电项目排气筒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昼间及夜间检测,检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2.加强监管力度,并责令金岭化工严格依法生产,严防化工企业异味问题,杜绝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 (略) 污水处理已加盖密闭并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同时厂区内未发现明显异味,废气检测结果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验收条件。


13

访受〔2021〕535号

5月19日10点50分,东营开发区安盛南区周边开始散发刺鼻的化工气味,且每次刮东风或者东南风时都会散发同样刺鼻的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问题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盛南区以东。经走访问询,确认化工异味是伴随着东南风出现。开发区东南方向为天鹅湖湿地工程范围内所有企业均已拆除,不存在异味隐患企业。沿东南方继续追溯,有农高区滨海新动能产 (略) 羊口镇工业园。经过多次联合排查,发现羊口镇工业园存在大量农药生产企业和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企业排气中含氯化合物、卤代烃等多种异味物质,产生的异味与交办件化工异味感官特征一致,初步确定异味来源。

1.增加走航车派出频次,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点位进行实时检测。
2.把异味巡查融入安全环保风险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充分利用无人机、电量监控系统、恶臭异味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排查溯源频次,提升环境执法精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3.加强区域大气联防联控,积极协调, (略) 开展边界联合执法,破解突出环境问题,最大限度消除异味问题。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东营开发区安盛南区周边目前无刺鼻农药味和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14

访受〔2021〕616号

东营开发区渤海路以南经一路以东, (略) (略) 产生的废氯*烯为危险废物,该公司没有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私自售卖废氯*烯。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信访 (略) (略) 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临港产业园,该公司年产3万吨环氧氯*烷项目手续齐全(审批文号为东环审〔2009〕21号、验收文号为东环审〔2017〕12号)。该项目主要以*烯、氯气为原料,通过氯化、皂化工艺生产环氧氯*烷。
信访件反映的废氯*烯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2-氯*烯、3-氯*烯、1,2,3-三氯*烷,均属于危险废物;上述三种危废分别与 (略) 、 (略) (略) 、 (略) 、 (略) 、山 (略) 、淄博晨越 (略) 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转移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经核查,2018年累计产生2-氯*烯并转移1083.66吨;3-氯*烯产生并转移94.04吨;1,2,3-三氯*烷产生并转移1609.92吨;废氧化铝产生并转移28.64吨。2019年累计产生2-氯*烯并转移1568.66吨;3-氯*烯产生并转移166.96吨;1,2,3-三氯*烷产生并转移2821.82吨;废氧化铝产生并转移59.2吨。2020年累计产生2-氯*烯并转移1480.42吨;3-氯*烯产生并转移115.54吨;1,2,3-三氯*烷产生并转移2937.14吨;废氧化铝产生并转移146.62吨。2021年截至4月份累计产生2-氯*烯并转移712.76吨;3-氯*烯产生并转移56.34吨;1,2,3-三氯*烷产生并转移949.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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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 (略)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进行处置及转移,符合验收条件。

15

访受〔2021〕634号

东营开发区东九路金 (略) 的苯胺厂中处理生化废水的供段工艺不达标,排放出的废水中次氯含量严重超标,且排放的废水其他指标也不达标,存在刺鼻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东九路金 (略) ,建成投产6万吨/年苯胺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异味问题主要是脱色环节中添加次氯酸钠造成的,为解决异味问题, (略) 开展异味深度治理,实施污水处理加盖提升工程。工程正在实施中,现通过调整污水处理工艺、减少次氯酸钠添加量,控制异味污染,异味问题已基本解决。
5月22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明显异味。同时委托山东 (略) 对该公司外排废水、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昼间及夜间检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要求,外排废水满足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纳标准。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按照一企一管要求,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杜绝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 (略) 污水池已加盖密闭并配套废气治理设施,且已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厂区内未发现明显异味,符合验收条件。

16

访受〔2021〕703号

东营开发区泉州路与南一路东 (略) ,排放白烟,有异味。
东营开发区运河路与泉州路交叉口东山东 (略) ,排放黑烟,散发刺鼻异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
关于“东 (略) ,排放白烟,有异味”问题:东 (略) ,2005年12月19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编号东环建审[2005]622号;2009年8月19日取得验收批复,编号东环验[2009]6004号;2019年12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8XC001U。在生产过程中纤维干燥工序会排放大量水蒸气,含有木素蒸煮气味;热压工序排放气体含有木素蒸煮和*醛气味;污水处理工序会产生硫化氢、氨气等气味。于2020年7月28日对厂内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2021年4月28日对厂内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
关于“山东 (略) ,排放黑烟,散发刺鼻异味”问题:山东 (略) ,生产项目为子午线无内胎汽车车轮项目,2016年1月18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编号东环建审[2016]18号;2018年12月27日取得验收批复,编号东环验[2018]21号;2021年5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87Q001V。废气主要是熔化炉、固熔炉、时效炉、烘干炉、喷粉固化炉使用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抛丸、涂装、打磨、喷漆废气以及机加车间无组织废气。于2021年2月委托山东 (略) 开展环境检测, (略) 属于正常生产状态,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

1.现场要求东 (略) 及时检查喷淋管线、喷头、平层除雾器、管束式除尘除雾器等设施,确保各环保治理设施正常、水雾喷淋密度和覆盖度正常,保障处理效果;对喷淋水中加液碱,调高PH值为碱性(PH值8.5以上),中和木素蒸煮释放的酸味、溶解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减少异味排放。
2.责令山东 (略) 对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更换活性炭,目前已更换完成;对熔炼车间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已购买合金炉除尘器,已整改完成。
3.加密对两家企业的执法监管频次,利用电量监控系统及时监控其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异味扰民问题。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确认东 (略) 排放“白烟”主要为水蒸气,该公司各项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且该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自行监测,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标准;确认山东 (略) 污染治理设施已完成整改及升级改造,且该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自行监测,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标准。符合验收条件。


17

访受〔2021〕987号

3、2017年以来,垦利区天正 (略) 将废弃泥浆未经处理直接填埋地下。4、天正 (略) 将几百万方废弃泥浆填埋至垦利区永安陵园西侧红绿灯东南角处,下雨天渗出黑褐色液体。

生态环境分局

问题三、四:2017年天正 (略) (略) 钻前公司合作联合就地处理钻井水基泥浆,处理产生的上清液和钻井液井队全部回用。天正浚源水基钻井泥浆及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永安镇东兴村南,于2018年8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垦环建审[2018]067号),2018年11月开始建设,2019年12月项目建成。后因项目建设内容变动,该公司重新报批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0年7月24 (略) 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环评批复(垦审批环字[2020]053号),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2020年9月2日完成项目一期、二期(污水处理及水基钻井泥浆处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天正浚源通过罐车等运输车辆将水基钻井泥浆自钻井施 (略) 泥浆存储池,泥浆经过调质破解泥浆组分后,通过板框式压滤机分解为固相和压滤液。压滤液经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 (略) 政管网进入东城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压滤出的固相根据特性处理为营养土、绿化用土和建筑用土,现固化泥浆以培育营养土为主。钻井水基泥浆压滤后经过混合堆放进一步脱水干化后形成营养土;钻井水基泥浆经压滤、中调质预处理后,均布在场地上,放置干燥约一周左右,加入生物调理剂、稻草、麦秆等一种或多种材料,将固相与降解材料充分混合,堆垛静置一段时间后,靠微生物分解作用培养为绿化用土;建筑用土根据压滤后产生固相的特点,不需加入稻草、秸秆等补充物,通过静止干化,经检测后达到建筑用土要求。为实现处理后固化泥浆综合利用,天正浚源与山 (略) 签订盐碱地改良用土协议,该公司东安厂区和永安厂区产出营养土均运至永安 (略) 承包土地用作荒洼土坑盐碱地用土。每批次外运土 (略) 检测合格后方才外运,2018年 (略) 拉运约63万方。2020年3月,天正浚 (略) 对永安陵园处营养土取样检测,检测结果镉、汞、砷、六价铬、铅等46项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相关限值。对永安陵园西侧盐碱地改良区域进行查看,无未经处理直接填埋现象,未发现周边有黑褐色液体。

/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确认山 (略) 项目运行正常,无未经处理直接填埋现象,未发现周边有黑褐色液体,符合验收条件。

18

访受〔2021〕1014号

东营开发区黄河花园东侧一楼沿街商铺(燕记烤鱼)油烟刺鼻,噪音扰民。

(略) 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油烟)、生态环境分局(噪音)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黄河花园东侧一楼沿街商铺燕记烤鱼。燕记烤鱼店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为小型油烟机,营业状态下油烟机产生噪音较小。但无油烟管道清洗记录和2021年油烟检测报告。
5月27日,该单位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时,委托山东 (略) 对其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1.责令燕记烤鱼更换新的油烟净化设施,新设备已于6月2日完成更换。
2.加大宣传力度,向餐饮店铺经营业户讲明油烟治理标准,增强经营业主环保意识,守法经营,严禁油烟不达标排放,杜绝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3.对存在油烟污染的餐饮业户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处罚。

(略) 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燕记烤鱼店铺已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备,有合格的油烟检测报告和油烟管道清洗验收记录报告,营业期间净化设备正常开启,该饭店已将油烟机更换新油烟净化设施,加装隔音设施,进一步减少噪声污染,减小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符合验收条件。


19

访受〔2021〕1053号

东营开发区北一路胜利街道办事处对面有一铁塔,紧靠锦华七区,每天晚上夜间发电,噪音扰民。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问题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盛南区以东,锦华七区北侧有一座铁塔,属于国防通信工程。铁塔北侧施工挖断铁塔供电电缆,为保证铁塔正常运行,因此在电缆抢修期间使用应急发电对铁塔供电,噪音应为应急发电机发出。

1.经走访调查,该发电车辆已经撤离,初步调查因电缆抢修已完成,发电车辆撤离,现场无噪音源。
2.加强对辖区内突发环境噪声的监管,减少噪音扰民现象。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核实,该处铁塔应急供电已结束,目前无噪声扰民情况,符合验收条件。


20

访受〔2021〕1144号

东营开发区南一路与泉州路交叉路口西北角有一家东 (略)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散发类似*醛的刺鼻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企业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与东七路交叉口往西约100米路北的东 (略) 。该公司生产项目为8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2005年12月19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编号东环建审〔2005〕622号;2009年8月19日取得验收批复,编号东环验〔2009〕6004号;2019年12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8XC001U。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纤维干燥工序会排放大量水蒸气,含有木素蒸煮气味;热压工序排放气体含有木素蒸煮和*醛气味;污水处理工序会产生硫化氢、氨气等气味。该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委托山东致和 (略) 对厂内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该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委托山东 (略) 对厂内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该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和19日(12日检测一天, (略) 设备故障,该公司于5月12日23:30至5月16日21:41停机检修,5月19日开机后完成剩余的检测)委托山东 (略) 对厂内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

1.责令该公司及时检查喷淋管线、喷头、平层除雾器、管束式除尘除雾器等设施,确保各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水雾喷淋密度和覆盖度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处理效果;对喷淋水中加液碱,调高PH值为碱性(PH值8.5以上),增强洗涤效果,中和木素蒸煮释放的酸味、溶解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减少异味排放。
2.加大对东 (略) 的监管力度,利用电量监控系统及时监控其生产设施与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该公司各项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且该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自行监测,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标准,符合验收条件。


21

访受〔2021〕1298号

东营开发区东八路与南一路交叉路口往西500米 (略) 私自熔炼铝灰,未经过合法处理,产生异味,且扬尘污染严重。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企业为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7号的山东 (略) 。该公司生产项目为子午线无内胎汽车车轮项目,2016年1月18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编号东环建审〔2016〕18号;2018年12月27日取得验收批复,编号东环验〔2018〕21号;2021年5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87Q001V。
该公司以铝锭及其他合金材料等为原料生产铝合金轮毂,生产工序为铸造、热处理、机加工、喷涂等。该公司熔炼铝锭过程中产生铝灰渣,产生量均为240吨/年,于2021年1月 (略) (略) 签订了关于铝灰渣的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略) 处置,在转移过程中未执行联单制度, (略) 有私自熔炼铝灰渣的现象。该公司产生的铝灰渣装入铁箱后用叉车运至厂区北侧小屋内,待铝灰渣冷却后装至吨包内,在装卸铝灰渣过程中产生轻微扬尘及异味。铝灰渣于2021年新列入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HW48-321-026-48(该危险废物利用环节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该公司未能及时将产生的铝灰渣申报登记,且在转移过程中未执行联单制度。已经分别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1.责令该公司对厂区北侧盛放铝灰渣的房屋进行改造,已整改完成。 2.责令该公司在转移铝灰渣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立即将铝灰渣进行申报登记,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3.加强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该单位铝灰渣存放间已按规定建设为危险废物贮存间,该贮存间完全密闭,并已设置分区、导流槽,地面已完成防渗防漏处理,符合验收条件。

22

访受〔2021〕1370号

每逢刮东南风时,在东营开发区淮河路安盛南区小区附近会飘散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安盛南区附近刺鼻的化工异味主要在刮东南风时产生,与近年来每逢刮东南风中心城区出现异味的情况一致。目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方向为天鹅湖湿地工程,面积约40平方公里,南二路以南,登州路以东天鹅湖湿地范围内所有企业已全部拆除,不存在产生异味的企业。继续沿东南方上风向追溯,为农高区滨海新动能产 (略) 羊口镇化工产业园。前期, (略) 、区执法人员多次联合排查, (略) 羊口镇工业园存在大量农药或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集中在羊口镇化工产业园内,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含氯化合物、卤代烃等多种异味物质,且厂区产生的异 (略) 的异味感官特征一致,而羊口镇化工产 (略) 中心城区直线距离较近,在刮东南 (略) 中心城区产生影响。

1.针对此类异味污染问题,成立4个异味突击小组,根据异味出现的风向和时间特征,夜间至凌晨进行异味巡查专项行动,重点对上风向化工园区、农高区溴素厂、危化品运输车辆等异味源进行排查。自2020年5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次,排查企业200余家次。针对域外异味污染问题, (略) 生态环境局多 (略) 生态环境局对羊口镇相关异味污染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2021年4月2日,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专组 (略) 生态环境局,就边界异味污染 (略) 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沟通,双方达成了边界联动执法的意向,通过开展边界互查、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把异味巡查融入安全环保风险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充分利用走航监测车、无人机、电量监控系统、恶臭异味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大排查溯源频次,加强环境执法精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区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 (略)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存在污水直排问题,符合验收条件。


23

访受〔2021〕1392号

东营开发区南一路与池州路交叉口东南角有 (略) ,从公司西门进入后走60米左右路两边埋了大面积的废油漆渣(深2米左右),上方覆盖土层, (略) 院内其它位置也有埋放废油漆渣的情况。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 (略) 为 (略) ,成立于2014年5月,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池州路东、南一路南,建有年产200万只高强度轻量化铝合金轮毂项目。该项目主要以铝锭为原料,采用铸造、热处理、机加工等工艺生产铝合金轮毂,该项目2016年7月31日通过环评审批(东开环审〔2016〕12号),2019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
6月1 (略) 厂房西南侧空地进行网格布点式挖倔。每个点位间隔不超过五米。 (略) 内西侧下挖85处(每处宽2m,长3m,深2m)。围墙与厂房之间下挖3处(每处宽2m,长3m,深2m)。围墙南北两侧连续开挖约300余平方米,深2至3m。南侧东西干枯水塘四周开挖4处(每处宽2m,长3m,深2m)。厂区道路东侧附近开挖20余处(每处宽2m,长3m,深2m)。累计共挖掘约1200平方米,均未发现掩埋废漆渣的情况。经调阅有关资料,该公司2020年与山东清博生态 (略) 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略) 场需求,该公司2020年对外供应半成品较多,喷涂工序生产时间较短,2020年产生废漆渣12.16吨,处置12.16吨,库存27.63吨,转移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截至5月份, (略) 累计产生废漆渣90.95吨,处置118.58吨,库存0吨,转移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该单位铝合金轮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未发现非法掩埋的情况。
为进一步探明场地是否存在掩埋危废的情况,已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场地环境调查,预计6月10日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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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该公司于2021年委托塞菲特 (略) 进行了场地调查于2022年1月出具的汶河路北、池州路东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现场未发现有废油漆渣的情况,符合验收条件。


24

访受〔2021〕1418号

东营开发区内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每逢东南风都会散发刺鼻化工气味。(访受〔2021〕82号 来电人对答复结果不满意,5月30日刮东南风,东营开发区内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再次散发刺鼻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经走访问询,发现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类似化工异味均在刮东南风时才会产生,与近年来每刮东南风中心城区就会出现异味一样。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方向为天鹅湖湿地工程,面积约40平方公里,南二路以南,登州路以东天鹅湖湿地范围内所有企业已全部拆除,不存在产生异味的企业。而继续沿东南方上风向追溯还有农高区滨海新动能产 (略) 羊口镇化工产业园。经多次与联合排查, (略) 羊口镇工业园存在大量农药或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集中在羊口镇化工产业园内,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含氯化合物、卤代烃等多种异味物质,且厂区产生的异 (略) 的异味感官特征一致,而羊口镇化工产 (略) 中心城区直线距离较近,在刮东南 (略) 中心城区产生影响。

1.根据异味出现的风向和时间特征,成立4个异味突击小组,夜间至凌晨进行异味巡查专项行动,重点对上风向化工园区、农高区溴素厂、危化品运输车辆等异味源进行排查。自2020年5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次,排查企业200余家次。针对域外异味污染问题,也多 (略) 生态环境局,对羊口镇相关异味污染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2021年4月2日,我市就边界异味污染 (略) 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沟通,双方达成了边界联动执法的意向,通过开展边界互查、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将把异味巡查融入安全环保风险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充分利用走航监测车、无人机、电量监控系统、恶臭异味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排查溯源频次,加强环境执法精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区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东营开发区内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目前无刺鼻农药味和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25

访受〔2021〕1436号

东营区西二路以东至太行山路、北一路以北至北二路区间范围、东营开发区东二路锦华小区以西位置经常在夜间和凌晨散发类似硫酸的化工气味。(访受〔2021〕17号 来电人对答复结果不满意,5月30日夜间开始,东二路锦华小区以西位置再次散发刺鼻的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
信访件反映的“东营区西二路以东至太行山路、北一路以北至北二路区间范围”位于西城中心区域,周边主要是银座花园、青山小区、文汇花园等居民小区和东营 (略) 、山东 (略) (师专校区)2个大型学校,周边主要业态以餐饮、零售等居民服务业为主。该区域东北方向13公里为垦利经济开发区,有新发制药等企业;西北方向8公里为垦利胜坨镇化工园区;西南15公里为东营高新区、23公里为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东南方向东营区辖区内无化工企业。综合分析,该区域经常在夜间和凌晨散发的化工气味应与新发制药、垦利胜坨镇化工园区、东营高新区、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等工业企业异味有关。
信访反映的“东营开发区东二路锦华小区以西”问题。经走访问询,发现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类似化工异味均在刮东南风时才会产生,与近年来每刮东南风中心城区出现异味一致。现开发区东南方向为天鹅湖湿地工程,面积约40平方公里,南二路以南,登州路以东天鹅湖湿地范围内所有企业已全部拆除,不存在产生异味的企业。继续沿东南方上风向追溯,有农高区滨海新动能产 (略) 羊口镇化工产业园。经多次排查, (略) 羊口镇工业园存在大量农药或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含氯化合物、卤代烃等多种异味物质,且厂区产生的异 (略) 的异味感官特征一致,而羊口镇化工产 (略) 中心城区直线距离较近,在刮东南 (略) 中心城区产生影响。经查阅天气预报,5月30日晚至5月31日晨,风向为东南风。综合分析,认为该交办件反映的5月30日异味应该是潍坊羊口方向输入性异味。

1.加强县区区域大气联防联控,与周边地区开展边界联合执法,破解突出环境问题,最大限度消除异味问题。
2.东营区计划对辖区内41家有机溶剂使用企业进行工艺提升和技术改造, (略) 加严的有机废气最新排放标准,有效降低异味污染。
3.东营开发区把异味巡查融入安全环保风险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充分利用走航监测车、无人机、电量监控系统、恶臭异味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排查溯源频次,加强环境执法精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区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锦华小区区域目前无刺鼻农药味和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责任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验收情况

备注

1

访受〔2021〕1146号

东营开发区清风小镇小区、悦辰国际小区所处的南二路及东二路路段,全天车辆较多,噪声扰民,且扬尘污染严重。

交警一大队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南二路及东二路路段,由于东二路(国道516)与南二路(省道220) (略) 南部及西部重要交通要道,该路段车流量大且大型货车较多,车速快、噪声大,特别是绿灯亮起时,大型柴油货车起步时浓烟滚滚。

1.立即组织1辆洒水车、2辆清扫车对该路段进行彻底冲洗清扫。增加对该路段的洒水作业频次,做到最大程度抑制道路扬尘。加强道路巡查,合理安排车辆集中快速清理。
2.责令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大型车辆的管理力度,对车辆超速、超限、乱鸣笛、扬尘遗撒、带泥上路、覆盖措施不力等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2023年5月26日交警一大队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交警一大队常态化到南二路、东二路进行巡逻,对发现有超速超载、乱鸣笛等车辆进行查处,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验收通过。


2

访受〔2021〕3号

每天全天在西城庐山路与莱阳路交叉口、王府井购物广场、东城东营植物园附近弥漫着刺鼻的农药味和化工臭气。

生态环境分局

执法人员和街道工作人员迅速对该区域生活小区、商超全面排查,并对该区域上风向进行走航监测和无人机飞检溯源,未发现明显异味源。通过走访询问举报区域理想之城、碧桂园、新区榴香园等小区居民及物业值班人员、植物园周边群众,多数反映异味问题多发生在东南风向时,结合日常执法情况,初步判断为潍坊羊口等区域输入性异味。因该区域临近荣乌高速,附近有汽修喷漆、餐饮服务、加油站等疑似异味源,也不排除大型柴油货车、汽车喷涂等异味影响的可能。

1.对该区域持续跟踪排查,不断加强网格化监管力度,对可能产生异味的汽修、餐饮、加油站等行业进行规范整治。
2.定期派出走航车,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点位进行实时检测。
3.加强区域大气联防联控,积极协调, (略) 、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边界联合执法力度,破解突出环境问题,最大限度消除异味问题。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东营植物园区域目前无刺鼻农药味和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3

访受〔2021〕17号

东营区西二路以东至太行山路、北一路以北至北二路区间范围、东营开发区东二路锦华小区以西位置经常在夜间和凌晨散发类似硫酸的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东营区西二路以东至太行山路、北一路以北至北二路区间范围”位于西城区的中心区,周边主要是银座花园等居民小区,东营 (略) 、山东 (略) (师专校区)2个大型学校;“锦华小区”位于东二路以西、沙河路以北、兰州路以东。
5月13日下午,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和街道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展开细致摸排调查。经排查走访,“东营区西二路以东至太行山路、北一路以北至北二路区间范围”周边存在使用有机溶剂的万通、神驰、海科等企业,主要集中在胜园、史口区域,部分企业废气处理采用活性炭和UV光解等落后工艺;锦华小区反映异味问题多发生在东南风向时,结合日常执法情况,初步 (略) 羊口镇区域输入性异味。

1.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去年以来,东营区对潜在异味企业总投入3亿元进行技术改造,预计年底前完成。下一步,计划对使用有机溶剂企业进行工艺提升和技术改造,如采用催化氧化和RTO焚烧等有效工艺,降低油气挥发异味污染;
2.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充分利用走航监测车、无人机、电量监控系统、恶臭异味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排查溯源频次,加强环境执法精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
3.加强区域大气联防联控,积极协调, (略) 、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边界联合执法力度,破解突出环境问题,最大限度消除异味问题。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锦华小区以西区域目前无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4

访受〔2021〕31号

东营开发区东二路与沂河路交叉路口西南方向10米处的华亚集团是一家生产塑料管道的企业,该企业在早上和夜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刺鼻的塑料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信访 (略) (全称为 (略) ),成立于1994年7月,位于东二路与沂河路交叉路口附近,目前该公司共2个生产项目,分别为PVC管材建设项目及PP-R、PE管材项目,环评批复、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齐全。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PVC管件生产车间已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加UV光氧催化设备),废气处理后通过16米高排气筒排放,但废气收集设施吸力较小,车间内存在轻微异味。PP-R、PE管材生产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现场无明显异味。 (略) 废气开展昼间、夜间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要求。

1.针对该公司PVC管件生产车间废气收集设施吸力较小、车间内存在轻微异味问题,要求该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废气收集罩口处风速不低于0.3m/s,已完成整改;
2.针对该公司PP-R、PE管材生产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要求该单位对PP-R、PE管材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已完成整改;
3.加强对该单位监管频次和力度,要求该企业按序时进度进行整改,并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进行生产,不定期对其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有超标现象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决杜绝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该企业已更换大功率PVC管件生产车间废气收集设施电机;已将PP-R、PE管材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验收条件。


5

访受〔2021〕59号

东营开发区南一路与东七路交叉口往西100米左右路北东营东康人造 (略) 政管网内排放污水,臭味刺鼻。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公司处于停产检修状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污水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污口处安装有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近两年内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的现象,现场无明显异味。经调查,5月6 (略) 厌氧池处理设施维护过程中有气味溢出,转筛挤渣设备间存在密闭不严,有轻微异味。

1.针对该公司厌氧池处理设施维护产生异味和转筛挤渣设备间存在密闭不严的问题,责令该公司密闭处理,现该问题5月14日已整改完成;
2.加强对该单位监管频次和力度,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进行生产;
3.对相关排水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杜绝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确认该公司厌氧池处理设施维护产生异味和转筛挤渣设备间已完成密闭整改,同时厂区内未发现明显废水异味,检测结果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验收条件。


6

访受〔2021〕82号

东营开发区内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每逢东南风都会散发刺鼻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未发现异味和产生异味的企业。经走访问询,确认附近异味在刮东南风时才会产生,经多次走访排查和走航监测,发现羊口镇工业园存在大量农药生产企业和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企业排气产生的异味与该异味感官特征一致。

1.通过突击检查全面加强异味污染管控,召开异味座谈会及时听取异味治理成果,在重点监管企业安装电量监控设施和恶臭异味检测系统,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2. (略) 生态环境局开展边界互查、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充分利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强排查溯源频次,提升环境执法精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东营开发区内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目前无刺鼻农药味和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7

访受〔2021〕661号

每逢刮南风时,东营开发区锦华十区小区业主在夜间会闻到刺鼻的化工气味,了解到G18高速(广饶县路段)道路两侧有较多化工厂,希望调查查处。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G18高速(广饶县路段)道路两侧广饶县境内距离锦华十区最近的化工园区为广饶县大码头镇新材料工业园,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华十区东南方,直线距离约为34公里。园区内有3家化工企业,分别为东营 (略) 、中触媒华邦(东营)有限公司、 (略) (略) 。
东营 (略) 建有聚氨酯新型液体扩炼剂DETDA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且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略) (略) 建有10万吨/年碳氢制冷剂及环保溶剂生产项目,已完成环评备案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中触媒华邦(东营)有限公司建有异*烯综合利用项目、废液处理环保提升项目,其中异*烯综合利用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并完成自主验收,废液处理环保提升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并完成自主验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5月22日进行现场检查时,3家公司均处于生产状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明显异味, (略) 自行检测报告,外排废气浓度均不超标。5月1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曾委托 (略) 对广饶县大码头镇新材料工业园昼夜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锦华十区反映异味问题多发生在南风风向时,结合日常执法情况,初步 (略) 羊口镇区域输入性异味。羊口镇大量涉溴有机化工企业,有机溴有刺激性气味, (略) 民的投诉情况相符,市生态环境部 (略) 生态环境部门协调沟通,加大羊口片区异味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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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锦华十区区域目前无刺鼻农药味和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8

访受〔2021〕242号

东营开发区恒大黄河生态城小区内东南角处全天施工,噪音扰民且扬尘污染严重。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工地实为东五路以西、潍河路以北的恒大黄河生态城第五期项目工地。前期该工地存在裸土未覆盖、物料未及时整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等情况,5月11日对该工地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于当日对其立案调查。5月13日该工地停工整顿,进行卫生清理及扬尘整改,现已按照“六个百分百”的标准设置了洗车台、雾炮机、扬尘检测仪,裸露土地已经覆盖到位。查看该工地近期视频监控,未发现有夜间施工现象。
该工地施工时间为早6:00至晚10:00,晚10:00至次日早6:00不施工。5月15日上午10: (略) 对场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加强对该单位的检查频次,杜绝扬尘、噪声扰民现象。
2.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日常巡查力度和密度,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工地管理职责,确保建筑工地达到“六个百分百”的管理要求,工地施工噪声达标排放。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该工地已严格按照国家作业规定时限进行施工,并按照“六个百分百”的标准设置了洗车台、雾炮机、扬尘检测仪,裸露土地已经覆盖到位。查看该工地近期视频监控,未发现有夜间施工现象,符合验收条件。


9

访受〔2021〕386号

东营开发区胜利街道黄河路东首向南500米,马某放承包的育苗场(原胜大集团水产),曾用于化工生产。 (略) 内挖坑将黑色固体化工废料填埋并覆盖1米左右土层(深5.6米,宽1000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位置是位于黄河路以南、乌海路以东,中国石化集团胜 (略) 胜大水产养殖厂的原育苗场,早已废弃。
该院落由马某放(户籍是东营区六户镇王岗村)在2016年左右承包,从事水产养殖, (略) 落无生产装置,经对胜大水产养殖厂总经理曹某峰、副经理孙某亮、海水场场长焦某军调查询问, (略) 落原先是否存在非法项目生产、是否存在非法填埋的情况。经多次联系马某放,均未取得联系。

1.2021年5月19日, (略) 落进行现场挖掘, (略) 落内东北侧空地*续挖出黑色固体废物,现场有明显刺鼻气味,对挖出物委托检测,结果显示pH、有机定量、无机定量未达到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指标,目前不能判定为危险废物;5月25日, (略) (略) 专家到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取样,进一步开展污染性质的检测,鉴定。在挖掘过程中按照国家规范做好各种应急防护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同步清理并装入吨包,目前挖掘工作仍在进行。8月22日至8月28日,委托山东创业环保 (略) 对现场填埋的含铬危废进行了清理处置,累计处置2407.64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略) 、最 (略)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五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已将该环境污染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已于2021年6月17日正式立案侦查。公安 (略) 。
3.现场清理处置完成后, (略) (略) 出具的该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论,该地块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详细调查阶段。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中国石化集团胜 (略) 胜大水产养殖厂的原育苗场已拆除,含铬危废进行了清理处置,该地块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验收通过。

10

访受〔2021〕429号

东营开发区中 (略) 生产沥青混凝土,未开启除异味设备,每逢生产异味刺鼻。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 (略) 全称为东营 (略) ,成立于2013年,位于博新路以东、中心村以北、永红路以南、油田生产路以西。公司生产项目为42万吨环保再生资源道路沥青材料项目,于2019年7月5日取得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东开审批字〔2019〕28号),2021年1月通过环保竣工自主验收。该公司主要产品为沥青混凝土、水稳拌合料及乳化沥青,主要原料为石子、沙子、建筑废物、沥青、矿粉等,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筛分、加热、搅拌、磨料。异味主要来自沥青混凝土生产工序中加热、搅拌环节,目前该工序已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过滤棉+等离子+UV光解),废气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该工序自2021年5月9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1.2 (略) 主要生产设施及治污设施安装电量监控设备,对生产状况及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对照电量监控设备检查, (略) 存在治污设施未开启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1 (略) 对厂内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检测结果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2.加强对该单位监管力度,加大现场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并确定企业正常生产时进行监督性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严格管理,杜绝异味扰民现象。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确认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厂界检测报告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验收条件。


11

访受〔2021〕517号

东营开发区新居华府西侧有个恒辉机械厂(门口上写着洪亮汽修),白天和晚上加工时生产噪声较大。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恒辉机械厂(门口上写着洪亮汽修)”实为东营恒辉 (略) ,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洋路158号。距离新居华府小区较近,该公司于2006年6月6日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06年11月7日完成验收。该公司生产项目为机械加工项目,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环保手续齐全并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5月20日进行现场调查,该企业厂界无明显噪音,委托检测单位对其厂界噪声进行昼间、夜间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1.要求该公司在机加工作业时关闭门窗,尽可能减少午间及夜间进行加工作业。
2.要求该公司对靠近小区的窗户加装隔音板。
3.加密对该企业的巡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生产噪声达标排放。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确认该公司加工作业时关闭门窗,尽可能减少午间及夜间进行加工作业,厂界噪声检测报告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验收条件。


12

访受〔2021〕523号

东营开发区东九路金岭化工,每天早上6点至8点,散发刺鼻的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东九路金岭化工为山 (略) ,建成投产的项目有60万吨离子膜烧碱、20万吨苯胺、16万吨*烷氯化物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前期有信访反映“异味”问题主要来自原料及产品装卸、污水处理等环节。为切实解决异味问题,督促该公司开展异味深度治理,已建设20万吨/年苯胺项目罐区及装卸区回收有机物料技改项目、16万吨/年*烷氯化物项目装卸区回收有机物料技改项目、湿式热裂解废水处理(TDZ装置)项目、污水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加盖等多个治理项目,目前原异味问题已基本解决。但仍存在异味隐患。

1.委托 (略)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氯化氢合成炉排气筒、热电项目排气筒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昼间及夜间检测,检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2.加强监管力度,并责令金岭化工严格依法生产,严防化工企业异味问题,杜绝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 (略) 污水处理已加盖密闭并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同时厂区内未发现明显异味,废气检测结果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验收条件。


13

访受〔2021〕535号

5月19日10点50分,东营开发区安盛南区周边开始散发刺鼻的化工气味,且每次刮东风或者东南风时都会散发同样刺鼻的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问题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盛南区以东。经走访问询,确认化工异味是伴随着东南风出现。开发区东南方向为天鹅湖湿地工程范围内所有企业均已拆除,不存在异味隐患企业。沿东南方继续追溯,有农高区滨海新动能产 (略) 羊口镇工业园。经过多次联合排查,发现羊口镇工业园存在大量农药生产企业和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企业排气中含氯化合物、卤代烃等多种异味物质,产生的异味与交办件化工异味感官特征一致,初步确定异味来源。

1.增加走航车派出频次,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点位进行实时检测。
2.把异味巡查融入安全环保风险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充分利用无人机、电量监控系统、恶臭异味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排查溯源频次,提升环境执法精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3.加强区域大气联防联控,积极协调, (略) 开展边界联合执法,破解突出环境问题,最大限度消除异味问题。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东营开发区安盛南区周边目前无刺鼻农药味和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14

访受〔2021〕616号

东营开发区渤海路以南经一路以东, (略) (略) 产生的废氯*烯为危险废物,该公司没有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私自售卖废氯*烯。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信访 (略) (略) 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临港产业园,该公司年产3万吨环氧氯*烷项目手续齐全(审批文号为东环审〔2009〕21号、验收文号为东环审〔2017〕12号)。该项目主要以*烯、氯气为原料,通过氯化、皂化工艺生产环氧氯*烷。
信访件反映的废氯*烯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2-氯*烯、3-氯*烯、1,2,3-三氯*烷,均属于危险废物;上述三种危废分别与 (略) 、 (略) (略) 、 (略) 、 (略) 、山 (略) 、淄博晨越 (略) 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转移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经核查,2018年累计产生2-氯*烯并转移1083.66吨;3-氯*烯产生并转移94.04吨;1,2,3-三氯*烷产生并转移1609.92吨;废氧化铝产生并转移28.64吨。2019年累计产生2-氯*烯并转移1568.66吨;3-氯*烯产生并转移166.96吨;1,2,3-三氯*烷产生并转移2821.82吨;废氧化铝产生并转移59.2吨。2020年累计产生2-氯*烯并转移1480.42吨;3-氯*烯产生并转移115.54吨;1,2,3-三氯*烷产生并转移2937.14吨;废氧化铝产生并转移146.62吨。2021年截至4月份累计产生2-氯*烯并转移712.76吨;3-氯*烯产生并转移56.34吨;1,2,3-三氯*烷产生并转移949.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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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 (略)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进行处置及转移,符合验收条件。

15

访受〔2021〕634号

东营开发区东九路金 (略) 的苯胺厂中处理生化废水的供段工艺不达标,排放出的废水中次氯含量严重超标,且排放的废水其他指标也不达标,存在刺鼻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东九路金 (略) ,建成投产6万吨/年苯胺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异味问题主要是脱色环节中添加次氯酸钠造成的,为解决异味问题, (略) 开展异味深度治理,实施污水处理加盖提升工程。工程正在实施中,现通过调整污水处理工艺、减少次氯酸钠添加量,控制异味污染,异味问题已基本解决。
5月22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明显异味。同时委托山东 (略) 对该公司外排废水、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昼间及夜间检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要求,外排废水满足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纳标准。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按照一企一管要求,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杜绝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 (略) 污水池已加盖密闭并配套废气治理设施,且已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厂区内未发现明显异味,符合验收条件。

16

访受〔2021〕703号

东营开发区泉州路与南一路东 (略) ,排放白烟,有异味。
东营开发区运河路与泉州路交叉口东山东 (略) ,排放黑烟,散发刺鼻异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
关于“东 (略) ,排放白烟,有异味”问题:东 (略) ,2005年12月19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编号东环建审[2005]622号;2009年8月19日取得验收批复,编号东环验[2009]6004号;2019年12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8XC001U。在生产过程中纤维干燥工序会排放大量水蒸气,含有木素蒸煮气味;热压工序排放气体含有木素蒸煮和*醛气味;污水处理工序会产生硫化氢、氨气等气味。于2020年7月28日对厂内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2021年4月28日对厂内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
关于“山东 (略) ,排放黑烟,散发刺鼻异味”问题:山东 (略) ,生产项目为子午线无内胎汽车车轮项目,2016年1月18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编号东环建审[2016]18号;2018年12月27日取得验收批复,编号东环验[2018]21号;2021年5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87Q001V。废气主要是熔化炉、固熔炉、时效炉、烘干炉、喷粉固化炉使用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抛丸、涂装、打磨、喷漆废气以及机加车间无组织废气。于2021年2月委托山东 (略) 开展环境检测, (略) 属于正常生产状态,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

1.现场要求东 (略) 及时检查喷淋管线、喷头、平层除雾器、管束式除尘除雾器等设施,确保各环保治理设施正常、水雾喷淋密度和覆盖度正常,保障处理效果;对喷淋水中加液碱,调高PH值为碱性(PH值8.5以上),中和木素蒸煮释放的酸味、溶解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减少异味排放。
2.责令山东 (略) 对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更换活性炭,目前已更换完成;对熔炼车间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已购买合金炉除尘器,已整改完成。
3.加密对两家企业的执法监管频次,利用电量监控系统及时监控其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异味扰民问题。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确认东 (略) 排放“白烟”主要为水蒸气,该公司各项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且该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自行监测,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标准;确认山东 (略) 污染治理设施已完成整改及升级改造,且该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自行监测,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标准。符合验收条件。


17

访受〔2021〕987号

3、2017年以来,垦利区天正 (略) 将废弃泥浆未经处理直接填埋地下。4、天正 (略) 将几百万方废弃泥浆填埋至垦利区永安陵园西侧红绿灯东南角处,下雨天渗出黑褐色液体。

生态环境分局

问题三、四:2017年天正 (略) (略) 钻前公司合作联合就地处理钻井水基泥浆,处理产生的上清液和钻井液井队全部回用。天正浚源水基钻井泥浆及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永安镇东兴村南,于2018年8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垦环建审[2018]067号),2018年11月开始建设,2019年12月项目建成。后因项目建设内容变动,该公司重新报批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0年7月24 (略) 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环评批复(垦审批环字[2020]053号),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2020年9月2日完成项目一期、二期(污水处理及水基钻井泥浆处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天正浚源通过罐车等运输车辆将水基钻井泥浆自钻井施 (略) 泥浆存储池,泥浆经过调质破解泥浆组分后,通过板框式压滤机分解为固相和压滤液。压滤液经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 (略) 政管网进入东城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压滤出的固相根据特性处理为营养土、绿化用土和建筑用土,现固化泥浆以培育营养土为主。钻井水基泥浆压滤后经过混合堆放进一步脱水干化后形成营养土;钻井水基泥浆经压滤、中调质预处理后,均布在场地上,放置干燥约一周左右,加入生物调理剂、稻草、麦秆等一种或多种材料,将固相与降解材料充分混合,堆垛静置一段时间后,靠微生物分解作用培养为绿化用土;建筑用土根据压滤后产生固相的特点,不需加入稻草、秸秆等补充物,通过静止干化,经检测后达到建筑用土要求。为实现处理后固化泥浆综合利用,天正浚源与山 (略) 签订盐碱地改良用土协议,该公司东安厂区和永安厂区产出营养土均运至永安 (略) 承包土地用作荒洼土坑盐碱地用土。每批次外运土 (略) 检测合格后方才外运,2018年 (略) 拉运约63万方。2020年3月,天正浚 (略) 对永安陵园处营养土取样检测,检测结果镉、汞、砷、六价铬、铅等46项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相关限值。对永安陵园西侧盐碱地改良区域进行查看,无未经处理直接填埋现象,未发现周边有黑褐色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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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确认山 (略) 项目运行正常,无未经处理直接填埋现象,未发现周边有黑褐色液体,符合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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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受〔2021〕1014号

东营开发区黄河花园东侧一楼沿街商铺(燕记烤鱼)油烟刺鼻,噪音扰民。

(略) 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油烟)、生态环境分局(噪音)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黄河花园东侧一楼沿街商铺燕记烤鱼。燕记烤鱼店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为小型油烟机,营业状态下油烟机产生噪音较小。但无油烟管道清洗记录和2021年油烟检测报告。
5月27日,该单位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时,委托山东 (略) 对其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1.责令燕记烤鱼更换新的油烟净化设施,新设备已于6月2日完成更换。
2.加大宣传力度,向餐饮店铺经营业户讲明油烟治理标准,增强经营业主环保意识,守法经营,严禁油烟不达标排放,杜绝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3.对存在油烟污染的餐饮业户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处罚。

(略) 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燕记烤鱼店铺已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备,有合格的油烟检测报告和油烟管道清洗验收记录报告,营业期间净化设备正常开启,该饭店已将油烟机更换新油烟净化设施,加装隔音设施,进一步减少噪声污染,减小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符合验收条件。


19

访受〔2021〕1053号

东营开发区北一路胜利街道办事处对面有一铁塔,紧靠锦华七区,每天晚上夜间发电,噪音扰民。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问题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盛南区以东,锦华七区北侧有一座铁塔,属于国防通信工程。铁塔北侧施工挖断铁塔供电电缆,为保证铁塔正常运行,因此在电缆抢修期间使用应急发电对铁塔供电,噪音应为应急发电机发出。

1.经走访调查,该发电车辆已经撤离,初步调查因电缆抢修已完成,发电车辆撤离,现场无噪音源。
2.加强对辖区内突发环境噪声的监管,减少噪音扰民现象。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核实,该处铁塔应急供电已结束,目前无噪声扰民情况,符合验收条件。


20

访受〔2021〕1144号

东营开发区南一路与泉州路交叉路口西北角有一家东 (略)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散发类似*醛的刺鼻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企业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与东七路交叉口往西约100米路北的东 (略) 。该公司生产项目为8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2005年12月19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编号东环建审〔2005〕622号;2009年8月19日取得验收批复,编号东环验〔2009〕6004号;2019年12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8XC001U。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纤维干燥工序会排放大量水蒸气,含有木素蒸煮气味;热压工序排放气体含有木素蒸煮和*醛气味;污水处理工序会产生硫化氢、氨气等气味。该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委托山东致和 (略) 对厂内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该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委托山东 (略) 对厂内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该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和19日(12日检测一天, (略) 设备故障,该公司于5月12日23:30至5月16日21:41停机检修,5月19日开机后完成剩余的检测)委托山东 (略) 对厂内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地方排放标准。

1.责令该公司及时检查喷淋管线、喷头、平层除雾器、管束式除尘除雾器等设施,确保各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水雾喷淋密度和覆盖度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处理效果;对喷淋水中加液碱,调高PH值为碱性(PH值8.5以上),增强洗涤效果,中和木素蒸煮释放的酸味、溶解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减少异味排放。
2.加大对东 (略) 的监管力度,利用电量监控系统及时监控其生产设施与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该公司各项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且该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自行监测,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标准,符合验收条件。


21

访受〔2021〕1298号

东营开发区东八路与南一路交叉路口往西500米 (略) 私自熔炼铝灰,未经过合法处理,产生异味,且扬尘污染严重。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企业为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7号的山东 (略) 。该公司生产项目为子午线无内胎汽车车轮项目,2016年1月18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编号东环建审〔2016〕18号;2018年12月27日取得验收批复,编号东环验〔2018〕21号;2021年5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87Q001V。
该公司以铝锭及其他合金材料等为原料生产铝合金轮毂,生产工序为铸造、热处理、机加工、喷涂等。该公司熔炼铝锭过程中产生铝灰渣,产生量均为240吨/年,于2021年1月 (略) (略) 签订了关于铝灰渣的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略) 处置,在转移过程中未执行联单制度, (略) 有私自熔炼铝灰渣的现象。该公司产生的铝灰渣装入铁箱后用叉车运至厂区北侧小屋内,待铝灰渣冷却后装至吨包内,在装卸铝灰渣过程中产生轻微扬尘及异味。铝灰渣于2021年新列入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HW48-321-026-48(该危险废物利用环节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该公司未能及时将产生的铝灰渣申报登记,且在转移过程中未执行联单制度。已经分别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1.责令该公司对厂区北侧盛放铝灰渣的房屋进行改造,已整改完成。 2.责令该公司在转移铝灰渣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立即将铝灰渣进行申报登记,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3.加强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该单位铝灰渣存放间已按规定建设为危险废物贮存间,该贮存间完全密闭,并已设置分区、导流槽,地面已完成防渗防漏处理,符合验收条件。

22

访受〔2021〕1370号

每逢刮东南风时,在东营开发区淮河路安盛南区小区附近会飘散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安盛南区附近刺鼻的化工异味主要在刮东南风时产生,与近年来每逢刮东南风中心城区出现异味的情况一致。目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方向为天鹅湖湿地工程,面积约40平方公里,南二路以南,登州路以东天鹅湖湿地范围内所有企业已全部拆除,不存在产生异味的企业。继续沿东南方上风向追溯,为农高区滨海新动能产 (略) 羊口镇化工产业园。前期, (略) 、区执法人员多次联合排查, (略) 羊口镇工业园存在大量农药或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集中在羊口镇化工产业园内,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含氯化合物、卤代烃等多种异味物质,且厂区产生的异 (略) 的异味感官特征一致,而羊口镇化工产 (略) 中心城区直线距离较近,在刮东南 (略) 中心城区产生影响。

1.针对此类异味污染问题,成立4个异味突击小组,根据异味出现的风向和时间特征,夜间至凌晨进行异味巡查专项行动,重点对上风向化工园区、农高区溴素厂、危化品运输车辆等异味源进行排查。自2020年5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次,排查企业200余家次。针对域外异味污染问题, (略) 生态环境局多 (略) 生态环境局对羊口镇相关异味污染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2021年4月2日,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专组 (略) 生态环境局,就边界异味污染 (略) 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沟通,双方达成了边界联动执法的意向,通过开展边界互查、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把异味巡查融入安全环保风险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充分利用走航监测车、无人机、电量监控系统、恶臭异味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大排查溯源频次,加强环境执法精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区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 (略)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存在污水直排问题,符合验收条件。


23

访受〔2021〕1392号

东营开发区南一路与池州路交叉口东南角有 (略) ,从公司西门进入后走60米左右路两边埋了大面积的废油漆渣(深2米左右),上方覆盖土层, (略) 院内其它位置也有埋放废油漆渣的情况。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 (略) 为 (略) ,成立于2014年5月,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池州路东、南一路南,建有年产200万只高强度轻量化铝合金轮毂项目。该项目主要以铝锭为原料,采用铸造、热处理、机加工等工艺生产铝合金轮毂,该项目2016年7月31日通过环评审批(东开环审〔2016〕12号),2019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
6月1 (略) 厂房西南侧空地进行网格布点式挖倔。每个点位间隔不超过五米。 (略) 内西侧下挖85处(每处宽2m,长3m,深2m)。围墙与厂房之间下挖3处(每处宽2m,长3m,深2m)。围墙南北两侧连续开挖约300余平方米,深2至3m。南侧东西干枯水塘四周开挖4处(每处宽2m,长3m,深2m)。厂区道路东侧附近开挖20余处(每处宽2m,长3m,深2m)。累计共挖掘约1200平方米,均未发现掩埋废漆渣的情况。经调阅有关资料,该公司2020年与山东清博生态 (略) 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略) 场需求,该公司2020年对外供应半成品较多,喷涂工序生产时间较短,2020年产生废漆渣12.16吨,处置12.16吨,库存27.63吨,转移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截至5月份, (略) 累计产生废漆渣90.95吨,处置118.58吨,库存0吨,转移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该单位铝合金轮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未发现非法掩埋的情况。
为进一步探明场地是否存在掩埋危废的情况,已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场地环境调查,预计6月10日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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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该公司于2021年委托塞菲特 (略) 进行了场地调查于2022年1月出具的汶河路北、池州路东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现场未发现有废油漆渣的情况,符合验收条件。


24

访受〔2021〕1418号

东营开发区内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每逢东南风都会散发刺鼻化工气味。(访受〔2021〕82号 来电人对答复结果不满意,5月30日刮东南风,东营开发区内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再次散发刺鼻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经走访问询,发现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类似化工异味均在刮东南风时才会产生,与近年来每刮东南风中心城区就会出现异味一样。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方向为天鹅湖湿地工程,面积约40平方公里,南二路以南,登州路以东天鹅湖湿地范围内所有企业已全部拆除,不存在产生异味的企业。而继续沿东南方上风向追溯还有农高区滨海新动能产 (略) 羊口镇化工产业园。经多次与联合排查, (略) 羊口镇工业园存在大量农药或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集中在羊口镇化工产业园内,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含氯化合物、卤代烃等多种异味物质,且厂区产生的异 (略) 的异味感官特征一致,而羊口镇化工产 (略) 中心城区直线距离较近,在刮东南 (略) 中心城区产生影响。

1.根据异味出现的风向和时间特征,成立4个异味突击小组,夜间至凌晨进行异味巡查专项行动,重点对上风向化工园区、农高区溴素厂、危化品运输车辆等异味源进行排查。自2020年5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次,排查企业200余家次。针对域外异味污染问题,也多 (略) 生态环境局,对羊口镇相关异味污染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2021年4月2日,我市就边界异味污染 (略) 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沟通,双方达成了边界联动执法的意向,通过开展边界互查、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将把异味巡查融入安全环保风险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充分利用走航监测车、无人机、电量监控系统、恶臭异味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排查溯源频次,加强环境执法精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区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东营开发区内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目前无刺鼻农药味和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25

访受〔2021〕1436号

东营区西二路以东至太行山路、北一路以北至北二路区间范围、东营开发区东二路锦华小区以西位置经常在夜间和凌晨散发类似硫酸的化工气味。(访受〔2021〕17号 来电人对答复结果不满意,5月30日夜间开始,东二路锦华小区以西位置再次散发刺鼻的化工气味。)

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
信访件反映的“东营区西二路以东至太行山路、北一路以北至北二路区间范围”位于西城中心区域,周边主要是银座花园、青山小区、文汇花园等居民小区和东营 (略) 、山东 (略) (师专校区)2个大型学校,周边主要业态以餐饮、零售等居民服务业为主。该区域东北方向13公里为垦利经济开发区,有新发制药等企业;西北方向8公里为垦利胜坨镇化工园区;西南15公里为东营高新区、23公里为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东南方向东营区辖区内无化工企业。综合分析,该区域经常在夜间和凌晨散发的化工气味应与新发制药、垦利胜坨镇化工园区、东营高新区、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等工业企业异味有关。
信访反映的“东营开发区东二路锦华小区以西”问题。经走访问询,发现登州路至东二路区域类似化工异味均在刮东南风时才会产生,与近年来每刮东南风中心城区出现异味一致。现开发区东南方向为天鹅湖湿地工程,面积约40平方公里,南二路以南,登州路以东天鹅湖湿地范围内所有企业已全部拆除,不存在产生异味的企业。继续沿东南方上风向追溯,有农高区滨海新动能产 (略) 羊口镇化工产业园。经多次排查, (略) 羊口镇工业园存在大量农药或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含氯化合物、卤代烃等多种异味物质,且厂区产生的异 (略) 的异味感官特征一致,而羊口镇化工产 (略) 中心城区直线距离较近,在刮东南 (略) 中心城区产生影响。经查阅天气预报,5月30日晚至5月31日晨,风向为东南风。综合分析,认为该交办件反映的5月30日异味应该是潍坊羊口方向输入性异味。

1.加强县区区域大气联防联控,与周边地区开展边界联合执法,破解突出环境问题,最大限度消除异味问题。
2.东营区计划对辖区内41家有机溶剂使用企业进行工艺提升和技术改造, (略) 加严的有机废气最新排放标准,有效降低异味污染。
3.东营开发区把异味巡查融入安全环保风险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充分利用走航监测车、无人机、电量监控系统、恶臭异味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排查溯源频次,加强环境执法精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区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2023年5月26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信访件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复核,锦华小区区域目前无刺鼻农药味和化工异味,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利用人机结合模式强化辖区易产生异味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的异味联防联控,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符合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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