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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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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的通告


2023年高考、中考即将开考,为了给广大考生提供安静舒适的复习、休息与考试环境,进一步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区高考、中考时间,2023年高考禁噪期定为6月5日至8日、中考禁噪期定为6月26日至30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中考禁噪期间,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除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外,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7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等产生噪声的活动。

二、高考、中考禁噪期间,禁止各类文化娱乐场所、餐饮行业和其他商业活动场所噪声超标排放,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应严格控制音量,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广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三、高考、中考期间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在禁噪期和相关区域内必须遵守“禁鸣”有关规定。

五、在高考期间(6月7日至8日)和中考期间(6月28日至30日),各考点(中卫中学、中卫一中、中卫中学分校、中卫三中、宣和中学、兴仁中学)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辆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六、高考、中考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七、生态环境、公安、教育、住建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现场巡查,对违反禁噪规定的,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特此通告。



(略)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2023年高考、中考即将开考,为了给广大考生提供安静舒适的复习、休息与考试环境,进一步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区高考、中考时间,2023年高考禁噪期定为6月5日至8日、中考禁噪期定为6月26日至30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中考禁噪期间,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除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外,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7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等产生噪声的活动。

二、高考、中考禁噪期间,禁止各类文化娱乐场所、餐饮行业和其他商业活动场所噪声超标排放,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应严格控制音量,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广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三、高考、中考期间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在禁噪期和相关区域内必须遵守“禁鸣”有关规定。

五、在高考期间(6月7日至8日)和中考期间(6月28日至30日),各考点(中卫中学、中卫一中、中卫中学分校、中卫三中、宣和中学、兴仁中学)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辆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六、高考、中考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七、生态环境、公安、教育、住建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现场巡查,对违反禁噪规定的,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特此通告。



(略)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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