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制药新建吹灌封BFS药品生产车间含配套设施项目
斯达制药新建吹灌封BFS药品生产车间含配套设施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斯达制药新建吹灌封(BFS)药品生产车间(含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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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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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达制药新建吹灌封(BFS)药品生产车间(含配套设施)项目 | |
(略) " | |
(略) 秀英区南海大道273号 | |
海南晨 (略) | |
建设内容包括净化工程、配液系统、吹灌封一体化设备、智能视觉检测设备、智能包装设备等组成。该车间可用于生产BFS包装的吸入制剂、单剂量滴眼剂、多剂量滴眼剂等。同时配备生产车间相关的公用支持系统(水/电/气等)、质量检验、消防设施、环保设施、办公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 | |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及用地要求。项目运营期采取有效可靠的环保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可确保达标排放,固废均能妥善处置。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1)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第29号)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2)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 (略) 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 (略) 相关产业政策。 | |
根据本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公众版)叠图可知(附图4),项目选址地块属于高新技术及信息产业园区。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属于工业项目,项目用地性质上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是相符的。 | |
无 | |
废水污染物: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故废水总量控制不再分配。 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为:NOX:0.378t/a。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现场不设食堂,工人就餐由外购盒饭解决,无饮食油烟。装修阶段废气主要为墙体拆除、钻孔、装修材料切割产生的粉尘,影响范围局限在室内,施工期通过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加强对地面粉尘进行的清扫,可有效控制施工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现场不设住宿、食堂,施工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 (略) 政污水系统,不排入地表水环境。 3.噪声 主要来自装修施工机械设备(如电钻、电锯)使用过程产生的噪声,且部分设备噪声值较高,但由于装修噪声属于间歇性噪声,且设备运行时间一般较短,不会持续很长时间。设备安装时采用声屏障、减振、吸声等降噪措施,同时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晚上22:00--次日6:00施工)等措施,降低对周事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工程的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也会消失。 4.固体废物 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沙质和混凝土废物为主,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不设住宿、食堂,无餐饮油烟产生。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气、实验室质检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颗粒物等。 项目实验室质检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排放口废气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应的限值标准要求。项目塑料热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过滤后高空排放(DA003),排气口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一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分析,项目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生产车间为封闭式,生产车间为微负压车间,项目车间投料粉尘、未收集的非*烷总烃产生量较小,建设单位优化生产设备选型,密闭输送物料,采取车间排风,设置空气过滤装置等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车间外有机废气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的附录C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可满足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中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车间投料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恶臭污染物,因本项目废水量较小,相应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较少,且污水处理站采取封闭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微小。 2.废水 项 (略) 政自来水,主要包括办公生活用水、纯水制备用水、注射用水制备、实验用水、洗衣用水、锅炉用水、冷却水、锅炉用水和设备清洗用水。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冷却水排放。另外,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实验废液(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溶液),作为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实验清洗废水、洗衣用水、制备水系统浓水和锅炉排污水一同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生化+MBR膜处理法)处理,处理后的厂区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冷却水一起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分析,冷却水不添加阻垢剂,水质简单,污染物极少, (略) 政污水管网,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可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主要生产设备源强在65~95dB(A)。主要有吹灌封(BFS)一体机、燃气锅炉、培养箱、泵类和空调机组等。根据《环境噪声控制工程》(高等教育出版社),墙体隔声量可高达15dB(A),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消声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废弃外包装、实验废液、废弃样品、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和废弃实验耗材等。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暂存,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或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SO2、NO2、PM10、PM2.5、CO以及O3现状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 地表水质量现状: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3年4月11日发布的《2023年3月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项目西侧五源河后海桥监测断面3月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 |
本项目为液体制剂项目,所用的原辅材料中*醇、*腈为风险物质。储存位于一层原辅料仓库。根据项目风险特征,本项目主要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情形为:*醇、*腈等发生泄露。本项目存放危险废物的地面应进行防渗硬化处理,实验室废液单独存放,项目实验室位于2楼,不与地面土地直接相接触,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斯达制药新建吹灌封(BFS)药品生产车间(含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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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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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包括净化工程、配液系统、吹灌封一体化设备、智能视觉检测设备、智能包装设备等组成。该车间可用于生产BFS包装的吸入制剂、单剂量滴眼剂、多剂量滴眼剂等。同时配备生产车间相关的公用支持系统(水/电/气等)、质量检验、消防设施、环保设施、办公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 | |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及用地要求。项目运营期采取有效可靠的环保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可确保达标排放,固废均能妥善处置。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1)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第29号)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2)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 (略) 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 (略) 相关产业政策。 | |
根据本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公众版)叠图可知(附图4),项目选址地块属于高新技术及信息产业园区。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属于工业项目,项目用地性质上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是相符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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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污染物: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故废水总量控制不再分配。 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为:NOX:0.378t/a。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现场不设食堂,工人就餐由外购盒饭解决,无饮食油烟。装修阶段废气主要为墙体拆除、钻孔、装修材料切割产生的粉尘,影响范围局限在室内,施工期通过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加强对地面粉尘进行的清扫,可有效控制施工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现场不设住宿、食堂,施工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 (略) 政污水系统,不排入地表水环境。 3.噪声 主要来自装修施工机械设备(如电钻、电锯)使用过程产生的噪声,且部分设备噪声值较高,但由于装修噪声属于间歇性噪声,且设备运行时间一般较短,不会持续很长时间。设备安装时采用声屏障、减振、吸声等降噪措施,同时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晚上22:00--次日6:00施工)等措施,降低对周事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工程的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也会消失。 4.固体废物 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沙质和混凝土废物为主,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不设住宿、食堂,无餐饮油烟产生。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气、实验室质检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颗粒物等。 项目实验室质检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排放口废气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应的限值标准要求。项目塑料热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过滤后高空排放(DA003),排气口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一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分析,项目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生产车间为封闭式,生产车间为微负压车间,项目车间投料粉尘、未收集的非*烷总烃产生量较小,建设单位优化生产设备选型,密闭输送物料,采取车间排风,设置空气过滤装置等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车间外有机废气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的附录C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可满足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中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车间投料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恶臭污染物,因本项目废水量较小,相应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较少,且污水处理站采取封闭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微小。 2.废水 项 (略) 政自来水,主要包括办公生活用水、纯水制备用水、注射用水制备、实验用水、洗衣用水、锅炉用水、冷却水、锅炉用水和设备清洗用水。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冷却水排放。另外,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实验废液(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溶液),作为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实验清洗废水、洗衣用水、制备水系统浓水和锅炉排污水一同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生化+MBR膜处理法)处理,处理后的厂区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冷却水一起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分析,冷却水不添加阻垢剂,水质简单,污染物极少, (略) 政污水管网,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可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主要生产设备源强在65~95dB(A)。主要有吹灌封(BFS)一体机、燃气锅炉、培养箱、泵类和空调机组等。根据《环境噪声控制工程》(高等教育出版社),墙体隔声量可高达15dB(A),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消声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废弃外包装、实验废液、废弃样品、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和废弃实验耗材等。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暂存,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或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SO2、NO2、PM10、PM2.5、CO以及O3现状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 地表水质量现状: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3年4月11日发布的《2023年3月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项目西侧五源河后海桥监测断面3月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 |
本项目为液体制剂项目,所用的原辅材料中*醇、*腈为风险物质。储存位于一层原辅料仓库。根据项目风险特征,本项目主要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情形为:*醇、*腈等发生泄露。本项目存放危险废物的地面应进行防渗硬化处理,实验室废液单独存放,项目实验室位于2楼,不与地面土地直接相接触,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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