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垃圾综合治理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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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垃圾综合治理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2023年4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 传真:0314-* 通讯地址:围场县围场镇木兰南路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垃圾综合治理项目

(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牧场管理区黄土山综合服务中心(黄土山社区)东南方向2000米处,垃圾综合治理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7°5′0.178″,北纬42°14′13.222″;垃圾卫生填埋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7°4′50.434″,北纬42°14′16.773″。

(略)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综合执法大队

中环嘉润 (略)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垃圾综合治理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综合执法大队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项 (略) (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牧场管理区黄土山综合服务中心(黄土山社区)东南方向2000米处,共包括垃圾综合治理区、垃圾卫生填埋区2个厂区,垃圾卫生填埋区位于垃圾综合治理区西北侧约130m处。垃圾综合治理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7°5′0.178″,北纬42°14′13.222″;垃圾卫生填埋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7°4′50.434″,北纬42°14′16.773″。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生产线1条、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及其他附属设施;日处理10吨生活垃圾、5吨餐厨垃圾,年处理3300吨生活垃圾、1650吨厨余垃圾;配套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有效库容为4375.55m3,设计服务年限为13年。

(6)项目占地:总占地面积13333.4平方米,其中:垃圾综合处理区占地7000平方米;配套垃圾卫生填埋场占地6333.4平方米。

(7)依托工程:御道口牧场污水处理厂。

(8)项目投资:总投资3648.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占总投资的5.34%。

(9)劳动定员:6人。

(10)工作制度:年工作330天,每日3班,每班8小时。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结论

9.4.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结论

本项目生活垃圾预处理工序、垃圾装卸及堆存等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出入口设置卷帘门,厂房处于微负压状态,正常情况下,预处理工序废气及车间内的臭气通过引风机引至热解气化炉燃烧处置。检修及事故状态下,破碎筛分等预处理工序停止运行,厂房内洒水抑尘;车间废气引至应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热解气化燃烧产生的烟气经SCR系统脱硝后依次进入急冷塔+热交换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碱喷淋脱硫脱酸塔+湿电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1根4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餐厨垃圾堆存及发酵废气、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先后进入除臭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密闭除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共用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在同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运行效果良好,根据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9.4.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结论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体制。项目生产运行阶段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

(1)初期雨水

本项目前15分钟初期雨水排入调节池,15分钟后雨水可切换溢流排出厂区。由前述分析可知,本项目最大初期雨水收集量约为61.6m3/d,厂区设置了1座容积为178m3的调节池,初期雨水暂存于调节池后,由提升泵分批次输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抽运至御道口牧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2)生产废水

急冷系统、脱酸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生活垃圾渗滤液回喷至热解气化炉进行处理,不外排;

冲洗废水、餐厨垃圾渗滤液及挤压废水、垃圾填埋区渗滤液污染因子主要是COD、BOD5、氨氮、SS、总磷、总氮、总汞、总镉、总铬、Cr+6、总砷、总铅、动植物油等,全部排入本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抽运至御道口牧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污染因子主要是COD、BOD5、氨氮、SS等,经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抽运至御道口牧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4)非正常情况

本项目厂区设置了1座容积为178m3的调节池,能够容纳最不利情况下(最不利情况按每天有2m3冲洗废水、3.64m3餐厨垃圾渗滤液及挤压废水、61.6m3初期雨水、75.2m3垃圾卫生填埋区渗滤液排入污水处理站调节池计)厂区污水的产生量。同时该调节池亦作为污水处理站维修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水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后再逐批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因此,在非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未经处理废水直接排放的情况。

综上所述,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且上述措施为本地区大部分垃圾处理厂采取的水处理、利用的方式,技术可行,措施有效,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9.4.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项目共布设地下水监控井12眼,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长期监测。建立定期监测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原因后采取相应措施。水质的监测委托相应资质部门,所采取的跟踪监测措施经济技术合理、环境友好、措施可行。

9.4.4声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结论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行吊、磁选机、破碎机、滚筒筛、热解气化炉、供氧风机、水泵、引风机、除渣系统、压榨脱水机、输送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等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车辆减速慢行、控制鸣笛、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生产运行阶段各产噪设备对各厂区各边界的昼、夜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2类区标准;与现状值叠加后,各厂界噪声昼间及夜间的预测值均不超标,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采取的措施可行。

9.4.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塑料(餐厨垃圾分选产物)、含磁物质、筛下不可热解垃圾、灰渣、脱硫脱酸底渣、油脂油渣、有机肥、污水处理站污泥、飞灰(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活性炭及消石灰粉末)、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

项目采用相应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措施可行。

9.4.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结论

项目不会对地表土壤和植被造成大面积损毁,对该区域整体区域景观生态格局和功能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阶段由于场地、运输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将破坏占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降低区域植物量,加重水土流失程度,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企业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根据自然资源损失补偿和受损区域恢复原则采取一定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后,能有效恢复当地的生态环境,因此,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023年4月11日









打印 (略)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综合执法大队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垃圾综合治理项目 环评报告 2023.4.10.doc (略)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综合执法大队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垃圾综合治理项目 公参单行本.doc合并 (略)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综合执法大队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垃圾综合治理项目 环评报告书 2023.4.10.pdf


2023年4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 传真:0314-* 通讯地址:围场县围场镇木兰南路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垃圾综合治理项目

(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牧场管理区黄土山综合服务中心(黄土山社区)东南方向2000米处,垃圾综合治理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7°5′0.178″,北纬42°14′13.222″;垃圾卫生填埋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7°4′50.434″,北纬42°14′16.773″。

(略)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综合执法大队

中环嘉润 (略)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垃圾综合治理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综合执法大队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项 (略) (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牧场管理区黄土山综合服务中心(黄土山社区)东南方向2000米处,共包括垃圾综合治理区、垃圾卫生填埋区2个厂区,垃圾卫生填埋区位于垃圾综合治理区西北侧约130m处。垃圾综合治理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7°5′0.178″,北纬42°14′13.222″;垃圾卫生填埋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7°4′50.434″,北纬42°14′16.773″。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生产线1条、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及其他附属设施;日处理10吨生活垃圾、5吨餐厨垃圾,年处理3300吨生活垃圾、1650吨厨余垃圾;配套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有效库容为4375.55m3,设计服务年限为13年。

(6)项目占地:总占地面积13333.4平方米,其中:垃圾综合处理区占地7000平方米;配套垃圾卫生填埋场占地6333.4平方米。

(7)依托工程:御道口牧场污水处理厂。

(8)项目投资:总投资3648.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占总投资的5.34%。

(9)劳动定员:6人。

(10)工作制度:年工作330天,每日3班,每班8小时。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结论

9.4.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结论

本项目生活垃圾预处理工序、垃圾装卸及堆存等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出入口设置卷帘门,厂房处于微负压状态,正常情况下,预处理工序废气及车间内的臭气通过引风机引至热解气化炉燃烧处置。检修及事故状态下,破碎筛分等预处理工序停止运行,厂房内洒水抑尘;车间废气引至应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热解气化燃烧产生的烟气经SCR系统脱硝后依次进入急冷塔+热交换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碱喷淋脱硫脱酸塔+湿电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1根4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餐厨垃圾堆存及发酵废气、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先后进入除臭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密闭除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共用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在同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运行效果良好,根据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9.4.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结论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体制。项目生产运行阶段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

(1)初期雨水

本项目前15分钟初期雨水排入调节池,15分钟后雨水可切换溢流排出厂区。由前述分析可知,本项目最大初期雨水收集量约为61.6m3/d,厂区设置了1座容积为178m3的调节池,初期雨水暂存于调节池后,由提升泵分批次输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抽运至御道口牧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2)生产废水

急冷系统、脱酸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生活垃圾渗滤液回喷至热解气化炉进行处理,不外排;

冲洗废水、餐厨垃圾渗滤液及挤压废水、垃圾填埋区渗滤液污染因子主要是COD、BOD5、氨氮、SS、总磷、总氮、总汞、总镉、总铬、Cr+6、总砷、总铅、动植物油等,全部排入本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抽运至御道口牧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污染因子主要是COD、BOD5、氨氮、SS等,经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抽运至御道口牧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4)非正常情况

本项目厂区设置了1座容积为178m3的调节池,能够容纳最不利情况下(最不利情况按每天有2m3冲洗废水、3.64m3餐厨垃圾渗滤液及挤压废水、61.6m3初期雨水、75.2m3垃圾卫生填埋区渗滤液排入污水处理站调节池计)厂区污水的产生量。同时该调节池亦作为污水处理站维修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水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后再逐批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因此,在非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未经处理废水直接排放的情况。

综上所述,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且上述措施为本地区大部分垃圾处理厂采取的水处理、利用的方式,技术可行,措施有效,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9.4.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项目共布设地下水监控井12眼,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长期监测。建立定期监测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原因后采取相应措施。水质的监测委托相应资质部门,所采取的跟踪监测措施经济技术合理、环境友好、措施可行。

9.4.4声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结论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行吊、磁选机、破碎机、滚筒筛、热解气化炉、供氧风机、水泵、引风机、除渣系统、压榨脱水机、输送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等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车辆减速慢行、控制鸣笛、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生产运行阶段各产噪设备对各厂区各边界的昼、夜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2类区标准;与现状值叠加后,各厂界噪声昼间及夜间的预测值均不超标,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采取的措施可行。

9.4.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塑料(餐厨垃圾分选产物)、含磁物质、筛下不可热解垃圾、灰渣、脱硫脱酸底渣、油脂油渣、有机肥、污水处理站污泥、飞灰(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活性炭及消石灰粉末)、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

项目采用相应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措施可行。

9.4.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结论

项目不会对地表土壤和植被造成大面积损毁,对该区域整体区域景观生态格局和功能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阶段由于场地、运输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将破坏占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降低区域植物量,加重水土流失程度,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企业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根据自然资源损失补偿和受损区域恢复原则采取一定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后,能有效恢复当地的生态环境,因此,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023年4月11日









打印 (略)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综合执法大队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垃圾综合治理项目 环评报告 2023.4.10.doc (略)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综合执法大队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垃圾综合治理项目 公参单行本.doc合并 (略)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综合执法大队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垃圾综合治理项目 环评报告书 2023.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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