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第二批划定绿线界限及坐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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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第二批划定绿线界限及坐标公示

标题:儋州市第二批划定绿线界限及坐标公示

索引号:dzcgzfj-001/2023-0013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略) 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02日 文 号: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2日 时效性:
儋州市第二批划定绿线界限及坐标公示

为强 (略) 绿地的控制与管理,强化社会 (略) 绿线管制内容及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略) 绿地不被侵占和破坏。 (略) 园林管理局根据《 (略) 绿地系统规划》 (略) 第二批划定绿线界限及坐标儋现 (略) 绿线(第二批)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内容简介

  本 (略) 绿线内容包括: (略) 公园绿地绿线管制分布图, (略) 公园绿地绿线规划管制地块绿线控制图,总面积为164.3631公顷。

  二、管制要求

  城市绿地一经划定,绿线内所有树木、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城市绿线内不得新建、扩建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地上设施。 (略) 绿线范围内现有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应逐步迁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应限期拆除, (略) 绿地使用功能。因建设确需占用少量绿地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通过专家论证后,还应征求社会民众的意见, (略)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管理部门审核,按权限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同时补划或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化用地,并根据实际需要分布实施。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 (略) 绿线内用地的, (略)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占用绿地手续。经批准 (略) 绿地的,应按恢复绿地 (略) 绿化行政主管 (略) 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略) 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任何单位和个 (略) 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临时建设活动,应予以严格控制。

绿 地 控 制 指 引

地块编号

公园名称

类别代码

公园性质

面积(ha)

备注

G2-01

两湖公园

G12

社区公园

12.2498

现状保留

G2-02

两院植物园

G13

专类公园

24.6979

现状保留

G2-03

儋阳公园

G13

专类公园

106.7584

现状保留

G2-04

雅拉湖公园

G12

社区公园

2.0287

现状保留

G2-05

迎宾公园

G12

社区公园

3.2571

现状保留

G2-06

一场两馆

G12

社区公园

10.3071

现状保留

G2-07

三叶公园

G13

专类公园

1.8863

现状保留

G2-08

临渠小游园

G12

社区公园

3.1778

现状保留

(略) 建成区公园公告.pdf


标题:儋州市第二批划定绿线界限及坐标公示

索引号:dzcgzfj-001/2023-0013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略) 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02日 文 号: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2日 时效性:
儋州市第二批划定绿线界限及坐标公示

为强 (略) 绿地的控制与管理,强化社会 (略) 绿线管制内容及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略) 绿地不被侵占和破坏。 (略) 园林管理局根据《 (略) 绿地系统规划》 (略) 第二批划定绿线界限及坐标儋现 (略) 绿线(第二批)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内容简介

  本 (略) 绿线内容包括: (略) 公园绿地绿线管制分布图, (略) 公园绿地绿线规划管制地块绿线控制图,总面积为164.3631公顷。

  二、管制要求

  城市绿地一经划定,绿线内所有树木、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城市绿线内不得新建、扩建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地上设施。 (略) 绿线范围内现有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应逐步迁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应限期拆除, (略) 绿地使用功能。因建设确需占用少量绿地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通过专家论证后,还应征求社会民众的意见, (略)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管理部门审核,按权限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同时补划或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化用地,并根据实际需要分布实施。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 (略) 绿线内用地的, (略)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占用绿地手续。经批准 (略) 绿地的,应按恢复绿地 (略) 绿化行政主管 (略) 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略) 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任何单位和个 (略) 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临时建设活动,应予以严格控制。

绿 地 控 制 指 引

地块编号

公园名称

类别代码

公园性质

面积(ha)

备注

G2-01

两湖公园

G12

社区公园

12.2498

现状保留

G2-02

两院植物园

G13

专类公园

24.6979

现状保留

G2-03

儋阳公园

G13

专类公园

106.7584

现状保留

G2-04

雅拉湖公园

G12

社区公园

2.0287

现状保留

G2-05

迎宾公园

G12

社区公园

3.2571

现状保留

G2-06

一场两馆

G12

社区公园

10.3071

现状保留

G2-07

三叶公园

G13

专类公园

1.8863

现状保留

G2-08

临渠小游园

G12

社区公园

3.1778

现状保留

(略) 建成区公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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