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镇发改审批字〔2023〕119号

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镇赉县体育局、镇赉县文物局):

你单位报来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和《关于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立项申请文件》(镇文广旅字〔2023〕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略) 《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吉中略评字〔2023〕8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项目代码:2304-*-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镇赉县体育局、镇赉县文物局)。

三、建设地点

镇赉县广森街西侧“小三亚”东侧。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道路工程:拆除现有人行步道959.14㎡,拆除步道位置恢复绿化,新建人行道路及铺装场地(含台阶)约为1980㎡;景观绿化工程:新建音乐立体观景平台(含音乐楼梯声光台阶)1处,钢琴雕塑一台,景观标识、乐理科普景观、室外休闲座椅、廊下休憩平台桌椅、垃圾箱,绿化环境提升约为4800㎡,平整场地及微地形优化,新增乔灌木及地被,新建硬化区域内原有高大乔木就近移植,新建硬化区域外绿化保留;电气(含照明)工程:含场地内路灯、监控、背景音乐(音响)、主要景观节点及构筑物的亮化、设备强弱电等。

五、建设期限

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95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镇赉县体育局、镇赉县文物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镇赉县体育局、镇赉县文物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镇赉县体育局、镇赉县文物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镇赉县体育局、镇赉县文物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7日

(此文主动公开)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镇发改审批字〔2023〕119号

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镇赉县体育局、镇赉县文物局):

你单位报来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和《关于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立项申请文件》(镇文广旅字〔2023〕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略) 《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吉中略评字〔2023〕8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项目代码:2304-*-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镇赉县体育局、镇赉县文物局)。

三、建设地点

镇赉县广森街西侧“小三亚”东侧。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道路工程:拆除现有人行步道959.14㎡,拆除步道位置恢复绿化,新建人行道路及铺装场地(含台阶)约为1980㎡;景观绿化工程:新建音乐立体观景平台(含音乐楼梯声光台阶)1处,钢琴雕塑一台,景观标识、乐理科普景观、室外休闲座椅、廊下休憩平台桌椅、垃圾箱,绿化环境提升约为4800㎡,平整场地及微地形优化,新增乔灌木及地被,新建硬化区域内原有高大乔木就近移植,新建硬化区域外绿化保留;电气(含照明)工程:含场地内路灯、监控、背景音乐(音响)、主要景观节点及构筑物的亮化、设备强弱电等。

五、建设期限

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95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镇赉县体育局、镇赉县文物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镇赉县体育局、镇赉县文物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镇赉县体育局、镇赉县文物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镇赉县体育局、镇赉县文物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7日

(此文主动公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