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1 | 河北 (略) 年生产500吨无纺毡、500吨棉纤维、汽车内饰件10000台(套)、吸音棉500 吨、软质垫块20吨、天窗遮阳板30万套、隔音内饰毡5万套、卷帘10万套,100吨汽车针刺地毯面料项目 | 冀州行审环表〔2023〕18号 | 2023.6.5 | 运营期:①废气:ES纤维及化纤复合、加热、模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部分废气与原有工程针刺车间加热熨平工序共经一套环保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部分废气与原有工程PET车间热压成型工序共经一套环保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②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③固废:废纤维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 2023.6.5 |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联系方式
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冀州区冀新东路行政审批局二楼项目审批科窗口(*)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1 | 河北 (略) 年生产500吨无纺毡、500吨棉纤维、汽车内饰件10000台(套)、吸音棉500 吨、软质垫块20吨、天窗遮阳板30万套、隔音内饰毡5万套、卷帘10万套,100吨汽车针刺地毯面料项目 | 冀州行审环表〔2023〕18号 | 2023.6.5 | 运营期:①废气:ES纤维及化纤复合、加热、模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部分废气与原有工程针刺车间加热熨平工序共经一套环保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部分废气与原有工程PET车间热压成型工序共经一套环保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②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③固废:废纤维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 2023.6.5 |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联系方式
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冀州区冀新东路行政审批局二楼项目审批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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