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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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东林发〔2023〕84号

  为了进一步提升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能力,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维护生态安全,保护森林的生物多样性,遏制松材线虫病灾害隐患,促进森林健康和森林生态系统平衡,发挥森林生态效益,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略) 发改委 省林草局《关 (略)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联〔2023〕279号)文件精神和《 (略) 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东丰县林业局)》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时间、地点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时间、地点

  1.项目建设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项目建设地点为全县12个国有林场,14个乡镇。

  (二)三年总体项目建设内容

  购置智能型松材线虫DNA快速检测仪1套,可视4K高清显微镜2台,监测无人机1套,监测工具箱10套,植保无人机2架,林业双光源诱虫灯1台,虫情宝野外调查监测系统4套,监测用摩托车7台。

  2023年建设内容:购置松材线虫DNA快速检测仪1套,监测用摩托车7台,监测工具箱4套,林业双光源诱虫灯1台。

  二、绩效目标

  通过开展松材线虫防治能力提升建设,实现我县范围内松材线虫监测的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及时准确地发布松材线虫发生情况,为防治决策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实现我县5.3万公顷松林松材线虫病疫情精准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2.实现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

  3.实现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

  省发改委 省林草局《关 (略)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联〔2023〕279号文件,总投资58.67万元(2021-2023年),其中2023年投资23.1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1.2万元,其它投资1.9万元)。

  2023年资金主要用于购置:

  1.松材线虫DNA快速检测仪1套。

  2.监测用摩托车7台。

  3.监测工具箱4套。

  4.林业双光源诱虫灯1台

  因受自然生态条件及人为等诸多因素影响,年度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具有不确定性,随时有突发某种灾害的可能。因此,在上述防治补助资金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某种突发性灾害或拟防治的某种类危害程度极度增强,县局森防站根据灾害调查结果,提出“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资金调整使用申请”,经局党组会议审批后, (略) 林草局,执行调整使用资金。

  四、项目实施

  (一)实施方案制定

   (略) (略) 和县林业局共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略) 林草局备案。

  (二)实施方法

  由林业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通过集体讨论,按照《 (略) 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东丰县林业局)》实施方案,广泛询价,通过部门采购,专款专用,责任到人,公开使用专项资金。

  (三)巡检、验收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县林业局组建项目巡检组,及时巡检项目组织开展情况、项目执行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等,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项目建设结束后,县林业局抽调森防、保护、财会等方面专家、技术人员,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项目任务完成数量、质量、达标及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真实记录项目建设内容。

  五、监管措施

  1.项目资金,需严格按照中央、省《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专款专用,杜绝违规、违法使用,县林业局会同县财政局定期开展项目督导检查。

  2.县林业局分别同各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签订《东丰县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责任书》,确保各项目建设单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3.各乡镇林业站、各国有林场要将本单位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任务,具体分解,制定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人头、小班,并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监测调查结果。

  4.各场、站兼职检疫员,要对本施业区内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要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并登记调入使用单位名称、地点及联系方式,对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无《植物检疫证书》和无热处理标记的松木及其制品,一律依法扣留,并及时交由县森防检疫站依法查处,严防疫情人为调运传入。

  5.各乡镇林业站、各国有林场要进一步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等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掌握疫情防控的基本常识,公布疫情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发现疫情并及时举报,为群防群治奠定坚实基础。

  六、绩效评价工作

  在项目建设实施前,县林业局组织森防站、财务科等相关人员,根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等因素,确定项目建设任务、质量及绩效目标,填报“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呈报主管部门备案。在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县林业局会同县财政局, (略) 绩效评价内容和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报告工作。

  七、资金拨付

  东丰县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拨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经县林业局检查验收后,县财政局根据县林业局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将防治补助资金,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采购单位),县林业局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八、保障措施

  1.东丰县林业局成立“东丰县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林业局项目办、计财科、森防站、县财政局相关科室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森防站。联系人:刘志军,联系电话:*。

  2.县林业局为项目建设单位,森防站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使用方案,确定并上报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项目督导检查、项目验收报告、项目总结、项目实施图片、媒体宣传等,局计财科负责项目的审核、申报、备案、会计核算、政策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制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申请文件等。

  3.县内各国有林场、各乡镇政府负责项目建设启动资金的筹备,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东丰县林业局

  2023年6月1日

  东林发〔2023〕84号

  为了进一步提升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能力,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维护生态安全,保护森林的生物多样性,遏制松材线虫病灾害隐患,促进森林健康和森林生态系统平衡,发挥森林生态效益,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略) 发改委 省林草局《关 (略)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联〔2023〕279号)文件精神和《 (略) 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东丰县林业局)》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时间、地点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时间、地点

  1.项目建设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项目建设地点为全县12个国有林场,14个乡镇。

  (二)三年总体项目建设内容

  购置智能型松材线虫DNA快速检测仪1套,可视4K高清显微镜2台,监测无人机1套,监测工具箱10套,植保无人机2架,林业双光源诱虫灯1台,虫情宝野外调查监测系统4套,监测用摩托车7台。

  2023年建设内容:购置松材线虫DNA快速检测仪1套,监测用摩托车7台,监测工具箱4套,林业双光源诱虫灯1台。

  二、绩效目标

  通过开展松材线虫防治能力提升建设,实现我县范围内松材线虫监测的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及时准确地发布松材线虫发生情况,为防治决策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实现我县5.3万公顷松林松材线虫病疫情精准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2.实现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

  3.实现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

  省发改委 省林草局《关 (略)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联〔2023〕279号文件,总投资58.67万元(2021-2023年),其中2023年投资23.1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1.2万元,其它投资1.9万元)。

  2023年资金主要用于购置:

  1.松材线虫DNA快速检测仪1套。

  2.监测用摩托车7台。

  3.监测工具箱4套。

  4.林业双光源诱虫灯1台

  因受自然生态条件及人为等诸多因素影响,年度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具有不确定性,随时有突发某种灾害的可能。因此,在上述防治补助资金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某种突发性灾害或拟防治的某种类危害程度极度增强,县局森防站根据灾害调查结果,提出“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资金调整使用申请”,经局党组会议审批后, (略) 林草局,执行调整使用资金。

  四、项目实施

  (一)实施方案制定

   (略) (略) 和县林业局共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略) 林草局备案。

  (二)实施方法

  由林业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通过集体讨论,按照《 (略) 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东丰县林业局)》实施方案,广泛询价,通过部门采购,专款专用,责任到人,公开使用专项资金。

  (三)巡检、验收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县林业局组建项目巡检组,及时巡检项目组织开展情况、项目执行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等,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项目建设结束后,县林业局抽调森防、保护、财会等方面专家、技术人员,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项目任务完成数量、质量、达标及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真实记录项目建设内容。

  五、监管措施

  1.项目资金,需严格按照中央、省《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专款专用,杜绝违规、违法使用,县林业局会同县财政局定期开展项目督导检查。

  2.县林业局分别同各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签订《东丰县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责任书》,确保各项目建设单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3.各乡镇林业站、各国有林场要将本单位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任务,具体分解,制定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人头、小班,并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监测调查结果。

  4.各场、站兼职检疫员,要对本施业区内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要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并登记调入使用单位名称、地点及联系方式,对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无《植物检疫证书》和无热处理标记的松木及其制品,一律依法扣留,并及时交由县森防检疫站依法查处,严防疫情人为调运传入。

  5.各乡镇林业站、各国有林场要进一步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等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掌握疫情防控的基本常识,公布疫情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发现疫情并及时举报,为群防群治奠定坚实基础。

  六、绩效评价工作

  在项目建设实施前,县林业局组织森防站、财务科等相关人员,根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等因素,确定项目建设任务、质量及绩效目标,填报“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呈报主管部门备案。在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县林业局会同县财政局, (略) 绩效评价内容和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报告工作。

  七、资金拨付

  东丰县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拨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经县林业局检查验收后,县财政局根据县林业局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将防治补助资金,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采购单位),县林业局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八、保障措施

  1.东丰县林业局成立“东丰县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林业局项目办、计财科、森防站、县财政局相关科室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森防站。联系人:刘志军,联系电话:*。

  2.县林业局为项目建设单位,森防站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使用方案,确定并上报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项目督导检查、项目验收报告、项目总结、项目实施图片、媒体宣传等,局计财科负责项目的审核、申报、备案、会计核算、政策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制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申请文件等。

  3.县内各国有林场、各乡镇政府负责项目建设启动资金的筹备,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东丰县林业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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