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安吉县气象局安吉县气象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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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安吉县气象局安吉县气象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安吉县气象局安吉县气象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5 14:27 浏览次数: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 年 6 月 5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安吉县气象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 安吉县递铺街道马家村郎家坞妖怪山和安吉县孝丰镇大王山国有林场 安吉县气象局 本项目选用的是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小型天气雷达。雷达系统由雷达主机和相应的配套设备组成,包括天线和伺服系统、发射系统、接收系统、监控系统、信号处理系统、产品生成和显示系统、配电系统及附件等,具有全天候连续自动观测、数据处理、以及运行监控等功能,提供本地区雷暴、暴雨、冰雹、龙卷等强对流天气及中尺度天气系统的探测产品。 针对安吉县重大气象灾害易发区、高风险区和西南山区低层雷达探测盲区,在安吉县递铺街道马家村郎家坞妖怪山和安吉县孝丰镇大王山国有林场两地各建设一部X波段天气雷达组网观测。组网后可提升低空大气1.5km以下雷达盲区的探测覆盖面和精细化水平。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通过网上发布、现场张贴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大部分是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及相关的设计规程规范提出、设计,同时结合已建成的同类雷达站设计、实际运行经验确定的,因此在技术上合理、可操作性强。同时,这些污染防治措施在选址、施工阶段就已充分考虑了从设计的源头减少污染源强及其影响范围。这些措施有效避免了先污后治的被动局面,减少了物财浪费,既保护了环境,又节约了经费。因此,本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 电磁环境: 制定并实施电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电磁环境监测的数据档案。加强对发射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及时处理出现的公众投诉等相关问题。在当地规划部门进行备案,依据气象雷达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及使用条件要求,由规划部门有效控制周围建筑物高度,确保气象雷达站周围的净空条件。 声环境: 加强对产噪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降低营运期噪声水平。 大气环境: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无废气影响。 水环境: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废水主要来自巡视人员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经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及时委托清运,不外排。 固废: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项目在场所内设置垃圾桶,巡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指定的投放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后直接交由有厂家转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6 月 5 日 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6-05
  • 联系处室: (略) 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 传真: 0571-*
  • 通讯地址: (略) 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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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安吉县气象局安吉县气象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5 14:27 浏览次数: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 年 6 月 5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安吉县气象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 安吉县递铺街道马家村郎家坞妖怪山和安吉县孝丰镇大王山国有林场 安吉县气象局 本项目选用的是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小型天气雷达。雷达系统由雷达主机和相应的配套设备组成,包括天线和伺服系统、发射系统、接收系统、监控系统、信号处理系统、产品生成和显示系统、配电系统及附件等,具有全天候连续自动观测、数据处理、以及运行监控等功能,提供本地区雷暴、暴雨、冰雹、龙卷等强对流天气及中尺度天气系统的探测产品。 针对安吉县重大气象灾害易发区、高风险区和西南山区低层雷达探测盲区,在安吉县递铺街道马家村郎家坞妖怪山和安吉县孝丰镇大王山国有林场两地各建设一部X波段天气雷达组网观测。组网后可提升低空大气1.5km以下雷达盲区的探测覆盖面和精细化水平。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通过网上发布、现场张贴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大部分是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及相关的设计规程规范提出、设计,同时结合已建成的同类雷达站设计、实际运行经验确定的,因此在技术上合理、可操作性强。同时,这些污染防治措施在选址、施工阶段就已充分考虑了从设计的源头减少污染源强及其影响范围。这些措施有效避免了先污后治的被动局面,减少了物财浪费,既保护了环境,又节约了经费。因此,本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 电磁环境: 制定并实施电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电磁环境监测的数据档案。加强对发射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及时处理出现的公众投诉等相关问题。在当地规划部门进行备案,依据气象雷达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及使用条件要求,由规划部门有效控制周围建筑物高度,确保气象雷达站周围的净空条件。 声环境: 加强对产噪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降低营运期噪声水平。 大气环境: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无废气影响。 水环境: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废水主要来自巡视人员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经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及时委托清运,不外排。 固废: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项目在场所内设置垃圾桶,巡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指定的投放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后直接交由有厂家转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6 月 5 日 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6-05
  • 联系处室: (略) 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 传真: 0571-*
  • 通讯地址: (略) 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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