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中心区慢行系统提升一期工程
清溪镇中心区慢行系统提升一期工程
(略) 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来《清溪镇中心区慢行系统提升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301-*-04-01-*。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清凤路(起点交警大队路口、终点镇标)、鹿鸣路(起点镇标、终点育才路交叉口)、香芒路(起点聚富路交叉口、终点育才路交叉口)、育才路(起点鹿鸣路交叉口、终点石田路交叉口)、石田路(起点育才路交叉口、终点北环路交叉口),全长约5.3公里。该工程通过统一非机动车道铺装材料和颜色、改造人行道梯级、加装人行隔离护栏、提升沿线绿化景观及小品等配套设施等措施,对完整度好、路面破损率小于5%,使用体验和观赏性好的非机动车道进行保留;对完整度差,破损率大于20%,影响正常使用的路段进行重新铺装,共约5.3公里。重点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不连贯,通行舒适度不高,安全警示标识不全等问题,同时还增加街 (略) 家具小品,提 (略) 品位内涵。
三、项目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同意调整“16+2”剩余14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后续有关设计的复函(清办复〔2022〕44号)
(二)关于对《中心区慢行系统整治方案设计》意见的回复(清自然资函〔2022〕313号)
(三)关于征求清溪镇中心区慢行系统提升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意见的复函(清财复〔2023〕107号)
(四)关于对《关于咨询清溪镇慢行系统提升一期工程是否需要办理规划选址意见的函》的复函(清规函〔2022〕317号)
四、项目总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40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镇财政全额负担。
五、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件。
六、项目实施和管养
项目 (略) 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管养。
七、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下一阶段工作。要充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对断头路段、铺面阶梯、公共停车位等方面的规划设计方案,确保后续施工建设更加科学合理,打造有效预防行人交通事故、景观和协调、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附件:清溪镇中心区慢行系统提升一期工程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
(略) 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来《清溪镇中心区慢行系统提升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301-*-04-01-*。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清凤路(起点交警大队路口、终点镇标)、鹿鸣路(起点镇标、终点育才路交叉口)、香芒路(起点聚富路交叉口、终点育才路交叉口)、育才路(起点鹿鸣路交叉口、终点石田路交叉口)、石田路(起点育才路交叉口、终点北环路交叉口),全长约5.3公里。该工程通过统一非机动车道铺装材料和颜色、改造人行道梯级、加装人行隔离护栏、提升沿线绿化景观及小品等配套设施等措施,对完整度好、路面破损率小于5%,使用体验和观赏性好的非机动车道进行保留;对完整度差,破损率大于20%,影响正常使用的路段进行重新铺装,共约5.3公里。重点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不连贯,通行舒适度不高,安全警示标识不全等问题,同时还增加街 (略) 家具小品,提 (略) 品位内涵。
三、项目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同意调整“16+2”剩余14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后续有关设计的复函(清办复〔2022〕44号)
(二)关于对《中心区慢行系统整治方案设计》意见的回复(清自然资函〔2022〕313号)
(三)关于征求清溪镇中心区慢行系统提升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意见的复函(清财复〔2023〕107号)
(四)关于对《关于咨询清溪镇慢行系统提升一期工程是否需要办理规划选址意见的函》的复函(清规函〔2022〕317号)
四、项目总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40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镇财政全额负担。
五、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件。
六、项目实施和管养
项目 (略) 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管养。
七、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下一阶段工作。要充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对断头路段、铺面阶梯、公共停车位等方面的规划设计方案,确保后续施工建设更加科学合理,打造有效预防行人交通事故、景观和协调、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附件:清溪镇中心区慢行系统提升一期工程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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