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5日拟作出的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和泸州市龙马潭区疾控中心公共卫    生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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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5日拟作出的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和泸州市龙马潭区疾控中心公共卫    生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5日拟作出的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能力提升 (略) 龙马潭区疾控中心公共卫 生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潭区云台路88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能力提升项目

(略)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龙南路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川中 (略)

本项目改建业务用房3821.73m 2 ,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外立面翻新及标示标牌

等,设置床位80张,同时购置医疗设备和办公设备等。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综合废水:经院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消毒池(自动加药设备投加次氯酸钠)+化粪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膜池+二级消毒池(自动加药设备投加次氯酸钠)”处理工艺,经市政污水管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恶臭: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预消毒池、化粪池、调节池、二级消毒池均位于地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式,定期喷洒除臭药剂进行除臭,通过整改污水处理池尾气统一收集消毒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实验室废气:负压收集后经紫外灯消毒后引至楼顶排放;

医院污染区及缓冲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楼顶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 (略) 内部管理,院区内对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的要求,院区内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经采取以上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不影响自身的医疗环境。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感染类生活垃圾、通风系统废滤材、实验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掏后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略) 内暂存。



2

(略) 龙马潭区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项目

(略) 龙马潭区红星路与红玉路交叉口东侧

(略) 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

四川 (略)

本次扩建项目建设公共卫生实验室 1749.36 ㎡(包含实验室1600 ㎡,业务用房等149.36 ㎡),购置相关仪器设备。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综合废水:经院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消毒池(自动加药设备投加次氯酸钠)+化粪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膜池+二级消毒池(自动加药设备投加次氯酸钠)”处理工艺,经市政污水管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恶臭: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预消毒池、化粪池、调节池、二级消毒池均位于地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式,定期喷洒除臭药剂进行除臭,通过整改污水处理池尾气统一收集消毒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实验室废气:负压收集后经紫外灯消毒后引至楼顶排放;

医院污染区及缓冲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楼顶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 (略) 内部管理,院区内对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的要求,院区内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经采取以上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不影响自身的医疗环境。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感染类生活垃圾、通风系统废滤材、实验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掏后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略) 内暂存。




拟批准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5日拟作出的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能力提升 (略) 龙马潭区疾控中心公共卫 生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潭区云台路88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能力提升项目

(略)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龙南路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川中 (略)

本项目改建业务用房3821.73m 2 ,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外立面翻新及标示标牌

等,设置床位80张,同时购置医疗设备和办公设备等。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综合废水:经院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消毒池(自动加药设备投加次氯酸钠)+化粪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膜池+二级消毒池(自动加药设备投加次氯酸钠)”处理工艺,经市政污水管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恶臭: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预消毒池、化粪池、调节池、二级消毒池均位于地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式,定期喷洒除臭药剂进行除臭,通过整改污水处理池尾气统一收集消毒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实验室废气:负压收集后经紫外灯消毒后引至楼顶排放;

医院污染区及缓冲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楼顶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 (略) 内部管理,院区内对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的要求,院区内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经采取以上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不影响自身的医疗环境。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感染类生活垃圾、通风系统废滤材、实验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掏后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略) 内暂存。



2

(略) 龙马潭区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项目

(略) 龙马潭区红星路与红玉路交叉口东侧

(略) 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

四川 (略)

本次扩建项目建设公共卫生实验室 1749.36 ㎡(包含实验室1600 ㎡,业务用房等149.36 ㎡),购置相关仪器设备。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综合废水:经院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消毒池(自动加药设备投加次氯酸钠)+化粪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膜池+二级消毒池(自动加药设备投加次氯酸钠)”处理工艺,经市政污水管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恶臭: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预消毒池、化粪池、调节池、二级消毒池均位于地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式,定期喷洒除臭药剂进行除臭,通过整改污水处理池尾气统一收集消毒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实验室废气:负压收集后经紫外灯消毒后引至楼顶排放;

医院污染区及缓冲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楼顶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 (略) 内部管理,院区内对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的要求,院区内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经采取以上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不影响自身的医疗环境。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感染类生活垃圾、通风系统废滤材、实验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掏后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略) 内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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